婚姻法法条分析 婚姻法条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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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分析:民法典新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结婚年龄,婚姻登记,离婚等内容。
2、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3、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5、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6、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7、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8、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9、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10、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11、释义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请求撤销婚姻。
12、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3、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4、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请求撤销婚姻。
15、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6、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17、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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