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换届选举流程_工会换届选举流程容易出现的问题
职工如何换届选举
⑧公布选举结果并说明应报上级教育工会正式批复职工换届步骤:
工会换届选举流程_工会换届选举流程容易出现的问题
工会换届选举流程_工会换届选举流程容易出现的问题
二、代表的条件、构成及产生程序(如召开会员大会此项可以不写)
1、制定选举方案。选举方案要从企业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的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的总数及名额的分配办法并按班组或分厂、车间划分选举,制定具体选举办法。选举方案由企业工会负责组织制定。
2、组织宣传发动。企业工会要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对职工的性质、意义和职权,以及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宣传。
3、酝酿职工代表的候选人。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积极(职工也可以自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然后通过协商,综合平衡,确定正式候选人。
5、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职工(或厂工会),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是享有权利的本企业职工。
6、组成各代表团(组)。职工代表选出后,应按选举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组成代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
企业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方法企业职工代表的选举方法一般是采用额选举和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法。
1、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名单多于应选人名额的不等额选举。选举职工代表一般应实行额选举,这样更有利于发扬,使选举人在选举中有所选择,以把自己认为最合适的人选上去。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等额选举的方法。
2、直接选举是指由选举人直接选出代表的一种选举方法。根据《职工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职工代表以班组或者工段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进行直接选举,把职工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权和投票权落实到广大职工手中,由他们选举出自己信任的代表,这样既有利于密切被选举人与选举人之间的关系。
扩展资料:
职工特征:
1、职工有法定的权威性。职工的管理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工会法》《工会企业法》),具有一定强制力和约束力,从而保证了广大职工在企事业单位中的主人翁地位。
2、职工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职工是企事业单位全体职工选举产生的,来自各个方面的代表所组成的。这种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使它比其他管理形式有着更坚实的群众基础。
3、职工有一套完整严密的组织制度和组织体系。职代会把集中制作为根本组织原则,始终体现着大多数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企事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的日常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选举前要确定几名候选人。
工会换届选举会议方案
三、换届工作的程序会议方案是在会议召开之前对构成会议的各个要素作出系统周密的书面安排的会议文书,属类公务文书。下面是一份工会换届选举会议方案,欢迎参阅!
根据《中华工会法》和《工会章程》,按照工会字xx号《关于工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
xx公司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执行和监督。小组组员为:
二、公司工会委员会的设置
根据全总《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公司工会委员会的设置如下:
工会委员7人,其中工会1人,委员6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生活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女工委员和财务委员等)。
三、具体工作安排
换届选举工作从九月中旬至十月底分五个步骤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按照公司统一安排,工会由我公司行政副职兼任,由公司委提出候选人名单;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各处室意见,在反复酝酿、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产生建议名单,报公司委审核,并进行公示。候选人原则上每个处室2人,要有充分的代表性。最终产生13名工会委员会候选人。
(二)会员大会准备工作(元月30前)
根据《中华工会法》和《工会章程》拟定会员大会程序,并将会议程序和候选人名单报工会工作委员会审核。审核未通过,则继续推选其他候选人;审核通过后,准备好选票。
(三)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元月15日前)
召开全体会员4。要统一印制选票,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后,选票由监票人封存,交工会存档。大会,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额选举办法,当场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
为更好使工会委员具有充分的代表性,选举应参考以下原则:每个处室有1位委员;充分考虑行政级别、年龄阶段、男女比例、非员比例;工作热情高,能够积极反映群众意见。
(四)将换届选举情况和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组员名单报工会工作委员会审批。(元月22日前)
(五)审核通过后,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正式开始开展工作。(元月底前)
全体会员应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整个选举过程应保持公平、公正、透明。
如何选举工会会员代表
法律依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四条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选举产生。注重提高女劳动模范、一线女职工和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者在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中的比例。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若干人。法律分析:工会会员代表是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的。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废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有效票。
3、10名以上会员联名。法律依据:《中华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的人除外。
工会选举事
导语:工会负责学校的基层组织工作,以及教职工的,应该如何进行换届工作报告呢?下面是学校基层工会换届工作报告,欢迎参考!按理说要根据实际的工会法则进行换届选举或改选则需要这样的条件,但是在部分地区应该可以直接征求上级工会或同级政的意见,征得他们的意思后进行选举(甚至可以直接以报告形式进行更换),最2。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直接、有效!
学校基层工会换届工作报告
根据《工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状况,经研究决定,我县学校各基层工会20XX年4月都要进行换届。经请示县总工会和县委,现就有关换届工作的具体事项提出如下意见,用以指导规范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一、换届工作的基本要求
1。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和正、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务必按照工会章程规定选举产生,能够连选连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委任和指派。
2。凡会员在200人以上的,设工会委员7~9人,经审委员3~5人;会员100人至199人的,设工会委员5~7人,经审委员3人;会员25人至99人的,设工会委员5人,经审委员3人;会员在25人以下的,设工会委员3人,经审员1人。
4。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时,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才能进行。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务必经应到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过半人数透过。
5。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一人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正,能够由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能够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具体选举方法由各单位决定并在会员(代表)大会上透过,并予以公示。
二、工会人员候选人的条件和产生方法
①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用心支持和参与教育改革;
②事业心强,热爱工会工作,有群众工作的组织潜力;
③廉洁奉公,作风,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敢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④具有本级学校教师具备的合格学历,懂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
⑤工会候选人的'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55岁(19XX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50岁(19XX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各基层工会要在4月10日前,向县教育工会报告,并报送同级支部。报告的资料包括:会议召开时光、议题、选举办法以及正、经审主任候选人名单、过程等。
3。工会研究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督促行政起草提会审议的有关议案、材料。
4。大会开始前,召开预备会议,由工会报告会议筹备状况,透过大会议题议程,选举大会团,决定其他事项。
5。召开正式大会时,实行制的由团主持会议,实行会员大会制的由工会委员会主持会议。主要议程:
①透过大会团成员名单
②透过大会议程
③工会工作报告
⑥提名透过大会选举名单(监票、计票人)
⑦分发选票、投票、计票
⑨新当选工会讲话
6。及时上报工会委员会、正和经审委员会、主任的选举结果(附表二、附三)。不履行报批手续的,上级工会不予承认。
四、几点注意事项
1。各基层工会要向支部作好汇报,向学校行政人员传达这次会议精神,并组织会员认真学习此意见。
2。各单位要妥善安排,保证应到选举人都能参加选举,不准擅自缺席。
3。选举务必充分发扬,体现选举人的意见,不准拉帮结派,选举或不选举某人。
5。其他不法律分析:一般情况是工会组织并提出侯选人,制定班子工作方案,展开,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团代会,上报选举结果,换届选举工作资料归档。尽事宜和换届工作出现新状况,请与县教育工会联系。
工会换届职工代表如何选工会委员会候选人
2、增选或补选工会程序:委和上一级工会协商一致后推 荐的工会人选是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的, 可在本级工会委员会全 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工会人选不是本届工会 委员会委员的,应先增补其为委员,然后选举产生,然后报上一级工 会审批。 对在全委会上选举产生的工会应在下一次会员 或会员大会上予以确认。工会委员候选人不一定是职工代表。但是公司工会委员肯定要是会员代表。会员代表才有资格进入工会委员候选人,参加工会会员选举产生公司工会委员。工会会员代表与工人代表有别。一个是会员选举产生的代表,一个是工人(能够不是会员身份)选举产生的代表。
召开职工及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一、履行报批程序:向同级委和上级工会报告大会的具体日期、议程安排、代表条件、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等工作。二、成立大会筹备小组:一般设秘书组、会务组、宣传组和后勤组等,按分工各负其责。三、工会小组推选职工代表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四、工会委员会、单位委审查代表资格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五、召开职工进行选举。六、完成职工的各项任务。法律客观: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
工会任期5月到期,什么时间换届
法律分析:(一)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选举办法和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并提会表决通过。(二)总监票人负责组织清点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并向大会报告有选举权的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确认会议召开有效。(三)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候选人产生原则、条件、办法及候选名额、名单等。(四)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并组织分发选票。总监票人向大会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五)选举人按照规定要求填写选票、进行投票。选举人可以对候选人填写、反对、弃权意见,也可以另选他人,但所选实际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应选人数。(六)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监票人进行验票、点票,计票人进行计票。(七)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履行确认和签字手续,并提会主持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五年换届一次。法律依据:《中华工会章程》。第十七条工会全国,每五年举行一次,由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由执行委员会团提议,经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代表名额和代表选举办法由决定。
⑤透过大会选举办法(举手表决,经大会透过后生效)基层事业单位工会的产生程序是什么?
四、基层工会代表(或会员)大会的请示(样式)、直选工作程序:一、工会只能通过选举产生,不能由任命。任命工会是违反《工会法》的。《工会法》第九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员。 上级工会组织下级工会组织。”二、工会产生要按照全国总工会的《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第三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第三章 候选人的提出 第九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均应按照干部“四化”的标准,在能坚持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热心工会工作,受到群众信赖的人员中选定。第十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通过。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第十一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在任职届期内应按规定完成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任务。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完成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任务的,一般不再提名为下届、候选人。 第四章 选举的实施 第十二条 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的额率分别为5%和10%。第十三条 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或组织员主持。召开会员进行选举时,由大会团主持。大会团成员由上届工会委员会集中各代表团(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提交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时,由上届委员会或大会团一名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委员主持。第十四条 选举前,选举单位工会组织或大会团应将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情况向选举人介绍。第十五条 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会员大会或会员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会员或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会员或会员代表中推选,经会员大会或会员表决通过。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非常务委员、、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会议表决通过。第十六条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第十七条 选举人可以投票或者不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票者可以另选他人。第十八条 会员或会员代表在选举期间,如不能离开生产、工作岗位,可以在选举单位设立的流动票箱投票。第十九条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第二十条 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由大会征得多数会员或会员代表的同意减少名额。第二十一条 大会执行根据本条例规定,宣布选举结果及选举是否有效。第二十二条 选出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按照《工会章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委和上级工会审批。 第五章 调动、罢免和补选 第二十三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在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如因工作确需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第二十四条 经会员大会或会员测评和上级工会与干部主管部门考察,需撤换或罢免工会人时,须按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基层工会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空缺时,应及时按照程序进行补选。补选前征得同级委和上级工会的同意,可暂由一名或委员职务,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基层工会怎样选举工会委员
④介绍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法律分析: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选举筹备工作由工会筹备组负责。筹备组成员由同级组织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工会可以派人参加。
第九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会员、常务委员和、副主度候选人,均应按照干部“四化”的标准,在能坚持的“一个中心,两个基代表产生程序:首先将代表名额及代表构成要求下达分工会(或工会小组),进行充分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或小组);其次,由分工会(或工会小组)召开会议进行额选举;,将选举结果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或小组)。大会代表额比例为代表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代表总数的10%。本点”的基本路线,热心工会工作,受到群众信赖的人员中选定。
第十一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在任职届期内应按规定完成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任务,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完成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任务的,一般不再提名为下届、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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