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2年按多少天一年算数的?
诉讼时效2年按多少天一年算数的? 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失去法律保护。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一日是节日的,以节日后的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当事人约定的期间不是以月、年天起算的,一个月为三十日,一年为三百六十五日。
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是什么意思
关于适用《民法通则》的意见
198、当事人约定的期间不是以月、年天起算的,一个月为三十日,一年为三百六十五日。
百三十五条 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一日是节日的,以节日后的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诉讼时效1年是多少天
你好: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就不再予以保护。
诉讼时效1年,就是说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应该在这一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超过一年,可能就不会支援你的诉求。
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如果遗产未经处理,一直在被继承人名下,不存在时效问题。如果遗产继承权利被侵犯的,依据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提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供参考。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 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遗产争议诉讼时效多少年
ABCD
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一般诉讼时效为几年
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2年
一年诉讼时效还能不能赢
诉讼时效指的是案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时效内,跟输赢无关。过了时效,立案都很困难。但不代表说,没有过时效,就一定能赢。这个只是能否立案的问题
1990年的劳动应诉至何处?诉讼时效又为多少?到何时诉讼时效到期?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档案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要确认具体的劳动的内容,是索要工资还是补缴社保?请详明,
就你的情况无特殊情况,则已过诉讼时效。
祝福!
有那些诉讼时效不是2年
一年:民法通则第136条所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有四种情况,即:(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作宣告的;(三)延付或拒付租金未的;(四)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损毁的.(但注意:《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使用者、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三年:环境污染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四年:货物买卖和技术转让合同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五年: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应自己其知道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行使
欠条没约定时效,诉讼时效是2年或多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止后,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
第二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百八十八条: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D
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在民事案件诉讼时效期间,被告人被刑事拘留、羁押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或者原告、被告当事人协商一致申请中断时效的,时效期暂停统计。
民事案件诉讼时效是规定权利行使期限的法定期限,具体时间根据不同情形有所区别。如果超过了规定时效期限而没有提讼,就会被认定没有权利。但是,在特定情况下,时效期限可能会中断,也就是暂停计算。这些特定情况包括:1.被告人被刑事拘留、羁押或者被宣告失踪;2.原告、被告当事人协商一致申请中断时效。在上述情形下,民事案件诉讼时效期间会暂停,待情形解除后重新开始计算。需要注意的是,中断时效的情形只是对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不是延长时效期限。
民事案件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后,是否有具体时间限制?有的,中止时效期间的时间长度不得超过时效期限的一半。举例来说,如果规定时效期限为两年,那么中止时效期间不能超过一年。
民事案件诉讼时效问题一年短期诉讼时效适用于涉及到诉讼主体权利的行使,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提讼。但是,如果出现特定情况下,可以依法中止时效期间,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限,为当事人提供更多保障。建议当事人在前认真核查诉讼时效问题,以免错过诉讼时效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民事诉讼法》百二十五条 被告人被刑事拘留、羁押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或者原告、被告当事人协商一致申请中断时效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向请求保护民事权力的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是几年?
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何时起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民法通则:
《中华民法通则》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以上内容期间的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日,而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日有变通的,以实际休日的次日为期间的一天。参考
人身伤害1年,其他一般2年,可以中断。具体需要看案情。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B,C,D
(1)选项A: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说明】本题已过时。《民法典》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2)选项B:诉讼时效期间,在出现法定事由时,可发生中止或者中断。(3)选项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胜诉权消灭,但实体权利仍存在。(4)选项D:适用《民法典》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1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普通诉讼时效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法律分析: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有三年,一般诉讼时效又称普通诉讼时效,而且是适用于民事诉讼,现在的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普通诉讼时效具有三个特点具有强制性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仅适用于民事诉讼;普通诉讼时效的结果是权利人的胜诉。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的,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不得第三,先和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民法典》百八十八条 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衍生问题:
诉讼时效过了还能吗?
还可以的。因为诉讼时效过期之后当事人依旧拥有诉讼权,失去的只是案件的胜诉权。即使向,也不再保护其权利,胜诉权是指在法律上没有了请求裁判保护该权利的权利,这是一种程序上的权利,但从该法律关系构成上分析,当事人仍有实体权利,即有接受该权利履行的权利,该实体权利并没有丧失。丧失胜诉权后原债务转化为自然债务,也就是说法律不再予以强制力保护,只能靠个人的信用以及道德来约束,但是例外的情况是如果债务人重新确认了自然债务,那么这种确认是受法律所认可的,自然债权人可基于这种新的确认重新请求法律保护。
诉讼时效期间经过
《民法通则》百三十五条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分析: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之后,义务人就想有了对抗权利人请求权的抗辩权,人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民可以依据义务人的抗辩权,而判决权利人败诉,但是义务人没有主张抗辩权时,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 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百九十三条 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给你普下法:2012年3月31日由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为正确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民法典》《中华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民法通则》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第三条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不予支持。
第四条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向请求保护民事权力的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是几年?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民法通则》百三十五条 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2、诉讼时效属于强制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由法律强行规定,当事人不得约定更改或预先抛弃,所以时效期间属法定期间。、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扩展资料:
《中华民法通则》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
一年法律分析: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保证期间,是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在一般保证情况下)或者保证人(在连带保证情况下)主张权利的期间。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达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求权消灭的法律事实。一般情况下,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诉讼时效是法定的,不是约定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欠条约定还款之日算起。如果约定诉讼时效两年就不需要约定,约定诉讼时效少于两年和多于两年都是无效的,诉讼时效不能约定,只能法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最长:民法通则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但与导致中止的情形一样,只有是出现了《民法典》之中规定的法律情形,诉讼时效才会中断。这些法定情形包括关系中的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向等。
一、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吗?
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但只有是出现以下法定情形之后时效才会中断:
《民法典》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四)与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可以发生中断、中止、延长。民法总则中规定的普通的诉讼时效是3年,若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权利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与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或者有关程序终结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二、诉讼时效的特征
1、诉讼时效属于法律事实。就时效对民事法律关系的效果而言,时效能导致权利的消灭,应属法律事实。时效的期间经过不受当事人意志的控制,就此而言,时效属于。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诉讼时效期间须与一定的事实状态结合才发生一定的效果,亦即无一定事实状态与之结合,无时效效果的存在。故时效法律效果的发生须与一定事实状态并存而构成法律要件,就此而言,时效又属法律要件。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法律基于不同的价值取向,对不同类型的权利规定了不同法定期间,如适用于支配型权利的取得时效,适用于形成权的除斥期间,适用于知识产权的期间等,而适用于请求权的就是诉讼时效。请求权须义务人给付才能实现,如请求权人长时间不行使权利,使法律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诉讼时效就有督促请求权人及时行使权利的功能。
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但是若案件发生到法定导致时效中断情形出现时止,已经届满20年,那么诉讼时效将不会再中断。若可以导致时效中断,那么自中断时起,诉讼时效会重新开始计算。当然诉讼时效具体是否可以中断,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需要结合法律的规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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