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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女兵参军条件

女兵招收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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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代偿政策: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代偿。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烈士子女或同胞姐妹、因公牺牲子女或同胞姐妹、病故子女或同胞姐妹、现役子女四类为优先征集对象。

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为:烈士子女或同胞姐妹需提供烈士证、部门出具的能证明该烈士与应征青年为子女或同胞姐妹关系的证明。因公牺牲子女或同胞姐妹需提供因公牺牲原部队师级(旅、团级单位)以上机关出具的因公牺牲明,以及能证明该牺牲与应征女青年为子女或同胞姐妹关系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

对女性征兵的条件:

1、女青年为年满17至19岁。大专为23岁,本科为24岁。征兵办负责人提到了关于对入伍青年仪容的要求——有染发、纹眉、纹身、刀疤、打鼻孔等青年将不能入伍。

2、身高在158厘米以上。对体格条件较为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公式是-身高-110=标准体重。除特殊要求的条件兵外,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学生报名应征的,右眼眼视力从4.8放宽到4.6,左眼眼视力从4.6放宽至4.5。

3、政审合格,无纹身、无色盲、五官端正、无螺旋腿、无鸡胸、{无静脉曲张}无平板脚、无痔疮、无传染病、心、肝、肺、内无疾病。女兵还有一个妇科的条件--妇产科。

第三十九条功能性出血,慢性盆腔炎,痛经,炎,重度宫炎、脱垂,不合格。第四十条各期妊娠,不合格。

4、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

1、大学生女兵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3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岁。符合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女生高分别不低于1.60米。双眼视不低于4.6。

2、面试考查阶段,由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教育、、卫生、监察等部门共同组成面试考查组。应征女青年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才艺专长等接受考查评定,在70至100分之间现场打分,去掉分和分取平均值作为分数,并现场公布。

3、以及军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不属于接受范围。学习成绩及毕业资格。外语通过四级以上(英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必须达8级以上)。综合测试成绩排名进入全班前1/2,大学期间累积补考不超过5次,毕业时必须获得相关毕业、书。

扩展资料: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考。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女兵征兵条件是什么

女兵招收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补偿代偿政策: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代偿。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烈士子女或同胞姐妹、因公牺牲子女或同胞姐妹、病故子女或同胞姐妹、现役子女四类为优先征集对象。

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为:烈士子女或同胞姐妹需提供烈士证、部门出具的能证明该烈士与应征青年为子女或同胞姐妹关系的证明。因公牺牲子女或同胞姐妹需提供因公牺牲原部队师级(旅、团级单位)以上机关出具的因公牺牲明,以及能证明该牺牲与应征女青年为子女或同胞姐妹关系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

当女兵的要求和条件

女兵招收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补偿代偿政策: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代偿。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烈士子女或同胞姐妹、因公牺牲子女或同胞姐妹、病故子女或同胞姐妹、现役子女四类为优先征集对象。

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为:烈士子女或同胞姐妹需提供烈士证、部门出具的能证明该烈士与应征青年为子女或同胞姐妹关系的证明。因公牺牲子女或同胞姐妹需提供因公牺牲原部队师级(旅、团级单位)以上机关出具的因公牺牲明,以及能证明该牺牲与应征女青年为子女或同胞姐妹关系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

对女性征兵的条件:

1、女青年为年满17至19岁。大专为23岁,本科为24岁。征兵办负责人提到了关于对入伍青年仪容的要求——有染发、纹眉、纹身、刀疤、打鼻孔等青年将不能入伍。

2、身高在158厘米以上。对体格条件较为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公式是-身高-110=标准体重。除特殊要求的条件兵外,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学生报名应征的,右眼眼视力从4.8放宽到4.6,左眼眼视力从4.6放宽至4.5。

3、政审合格,无纹身、无色盲、五官端正、无螺旋腿、无鸡胸、{无静脉曲张}无平板脚、无痔疮、无传染病、心、肝、肺、内无疾病。女兵还有一个妇科的条件--妇产科。

第三十九条功能性出血,慢性盆腔炎,痛经,炎,重度宫炎、脱垂,不合格。第四十条各期妊娠,不合格。

4、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