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自销的农产品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8、接受捐赠收入;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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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租金收入;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企业从事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养殖需要缴纳什么税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养殖场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环保税;如果有进出口货物,也需交关税;如果养殖场是占用耕地的,也需交耕地占用税,一次性缴纳。具体可以向当地税务局进行咨询。《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养殖场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减半征收。

8.远洋捕捞。

法律依据: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二)从事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近年来不断密集出台,包括统一并提高和营业税起征点至2万元;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以前的6%和4%降至目前的3%;)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养殖业纳税吗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法律分析:养殖业需要向不需要缴纳税收。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暂行条例》

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款第(一)(2)对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林牧渔减免企业所得税规定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给小微企业加大税收优惠,可以营造更为公平的经营环境,提振小微企业发展信心,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实现就业增长,稳定经济增长助力。

《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令第63号)

8、远洋捕捞;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范围。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令第512号 )

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哪些不得享受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一、企业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林、牧、渔业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标准执行。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令第9号)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得享受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本文提到的税收优惠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收优惠,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事项,以及税法授权和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优惠事项。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民族自治地方分享部分减免等。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企业下列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A花卉种植 B水果种植 C中材种植

A花卉种植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水果种植、中材种植。

6.林产品的采集;

1、蔬菜、谷物、油料、豆类、水果等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3、中材种植;

4、林木种植;

6、林产品采集;

7、灌溉、农产品加工、农机作业与维修;

9、公司_农户经营。

扩展资料:

2014年4月24日,出台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后,应纳税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面,将由原来的26%提高到85%以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4月初召开的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减半征税企业所得税范围,将减半应纳税所得额标准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在营业税改征中,有230万户小规模纳税人,由以前缴纳5%的营业税,改为缴纳3%的,税负降低40%等。

参考资料来源:

免征企业所得税:B水果种植、C中材种植、D家禽饲养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一般企业不交没有利润就不交企业所得税,就是和企业所得税都没有。但是这样的企业长久是不行的,肯定要垮掉的,如果做账虚亏损也没有税务会找上门查账,查出来就要补交税金滞纳金和罚款;

3.中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饲养家禽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1)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所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饲养家禽免征企业所得税。

据所得税司介绍,为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已正式下发公告,明确小微企业享受优惠不再审批,同时明确以前不列入税收优惠范围的核定征税的小微企业这次也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3)经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生产经营期间符合《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有以下:

1、蔬菜、谷物、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8、海洋捕捞业。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如下: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5、利息收入;

9、其他收入。

综上所述,养殖规模化发展,规模化养殖相比于小规模散养,具有生产效率高、标准化程度高、便于管理等优点。近年来,产业链上游养殖端,特别是商品禽养殖由小规模散养为主向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发展,规模化生产程度不断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农林牧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对取得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渔业企业,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5、牲畜、家禽的饲养;

《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令第63号)

法律分析:(1)。养殖本身不属于的征收范围,根据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包括牧草、牛、羊等)不属于范围。(2)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包括肉牛养殖)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范围。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令第512号 )

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哪些不得享受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一、企业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林、牧、渔业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标准执行。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令第9号)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得享受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本文提到的税收优惠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收优惠,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事项,以及税法授权和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优惠事项。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民族自治地方分享部分减免等。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畜牧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公告2015年第76号)

税收是能够体现一个的经济实力以及能够突出一个的企业、公民遵守税收制度的体现。我国根据的实际情况对税收制度进行了相应的整改。那么,畜牧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以下就跟随着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一、畜牧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二、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如何征收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三、企业所得税的弥6、车船使用税:补亏损怎么算

弥补亏损期限,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1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当年纳税年度内企业取得的收入可以弥补前五年的亏损总额,无论前五年是否发生全部亏损,本年度的收入只能弥补此前五年内发生的亏损额。

以上就是的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畜牧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果企业从事的畜牧业符合规定的条件的,则可以免征税收。

农业企业需要交和企业所得税吗?可以减征免征吗?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农业企业用不用交和企业所得税,有相关的免征政策吗?如果对这部分知识点不太了解,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农业企业需要交和企业所得税吗?

自产自销的企业就不用,如果你涉及到购进农业产品,再生产、加工后销售的话就要交税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2、从事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5、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其中,第二十七条,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企业所得税一定要交吗?

一般情况下不交就不会交企业所得税,因为不交说明该企业是亏损企业,没有利润是不用交企业所得税的。如果是免税企业要交,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

畜牧业免税政策

5、牲畜、家禽饲养;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我国现在有两种所得税率,一是一般企业25%的所得税率,即利润总额中的25%要作为税收上交财政;另外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20%;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15%。当企业的经营条件相当时,所得税率较低企业的经营效益就要好一些。(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5.牲畜、家禽的饲养;: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农业企业免哪些税种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企业免收的税种有:相关;针对相关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渔业、国有农业企业、家禽行业免收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1、相关: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收入;对单位或个人将土地、水面等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农业生产所收取的承包金(租金);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人工用材林。

2、针对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免收企业所得税:

(1)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比照、《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针对渔业(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企业免收企业所得税:

(1)对取得颁发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从事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有农口远洋渔业企业和其他国有农口渔业企业从事渔业类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按照、下发的《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征免所得税。

4、对国有农业企业免收企业所得税:

(1)对边境的国有农场、林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除上述政策外,国有农业企事业单位还可享受统一规定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遇有优惠政策交叉的情况,在具体执行时,可选择适用其中一项惠的政策,不能两项或几项优惠政策累加执行。

5、对家禽行业免收企业所得税:

(2)对企业或个人由于禽类扑杀所取得的财政专项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1)拖拉机专门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车船使用税。

、代销“市场调节粮”协议书免征印花税。

8、城镇土地使用税: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3、中材的种植;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