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动员经费按照原则 国防动员经费按照什么的原则
公民和组织应承担哪些国防义务
(一)履行兵役的义务;
国防动员经费按照原则 国防动员经费按照什么的原则
国防动员经费按照原则 国防动员经费按照什么的原则
(二)维护统一和安全的义务;
(三)保护国防设施的义务;
(四)保守军事机密的义务;
(五)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
(六)支持和协助国防活动的义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的要求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接受军事订货,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
扩展资料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行使下列职权:
(一)编制国防建设发展规划和;
(二)制定国防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
(三)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
(四)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
(六)和管理拥军优属工作和退出现役的的安置工作;
(七)国防教育工作;
(九)法律规定的与国防建设事业有关的其他职权。
(一)履行兵役的义务、
(二)维护统一和安全的义务、
(三)保护国防设施5、按阶段,分为初期动员、中期动员和后期动员。的义务、
(四)保守军事机密的义务、
(五)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
(六)支持和协助国防活动的义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的要求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接受军事订货,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交通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
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 公民和组织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秘密物品。
公民和组织应承一、准确理解我国“国防”的基本含义担国防义务如下:
支援改革和建设;
支持民兵预备役建一是要按照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和寓兵于民的方针,把国防动员纳入国民经济和发展的总体设计之内。设;
支前参战的义务;
维护军事设施的义务;
实行军民联防的义务;
保守局势秘密的义务;
维护尊严义务;
国防义务,是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或组织在国防方面应当履行的。这种必须履行的,既可表现为按照法律要求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表现为按法律要求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一)履行兵役的义务;
(二)维护统一和安全的义务;
(三)保护国防设施的义务;
(四)保守军事机密的义务;
(五)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
(六)支持和协助国防活动的义务。
1、兵役义务;2、支援改革和建设;
3、支持民兵预备役建设;4、支前参战的义务;
5、拥军优属的义务;6、维护军事设施的义务;
7、实行军民联防的义务;
8、保守局势秘密的义务;
宣传国防知识,维护国防人员利益。
国防动员组织实施的步骤为
9、维护尊严义务;国防动员组织实施的步骤如下:
1、建立健全动员组织体系。普遍建立由权力机构负责动员决策,由行政机关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协助配合的动员组织体系。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动员的组织工作制度,形成职权明确、联系顺畅、运转灵活、反应迅速的组织机制。2、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文艺等宣传工具,对全体军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激发爱国热情,动员参军参战,努力生产,厉行节约,为夺取胜利贡献力量,并争取友好的同情和支持。
3、按战时编制将现役部队补充满员,预备役部队转为现役部队;征召预备役士兵和,组建扩建新的部队;加强民兵、预备役人员的临战训练,以保证补充扩大。
4、将国民经济各部门迅速转入战时轨道,重新分配人力、物力、财力,统筹安排军需民用;调整经济建设布局,搬迁重要工厂、企业和战略物资;改变产业、产品结构,实施工业转产,扩大军工生产,保障需要。
5、将交通运输部门迅速转入战时体制,利用交通运输线、设施和运输工具,保障兵员和武器装备、作战物资的运输,并完成居民疏散、工厂搬迁,以及其他人员、物资的前后运送任务。
6、统一组织科研部门、科研人员,利用科研设施和科研成果,开拓新的军事科研领域,加速研制新式武器装备。
7、按照预定疏散城市居民,健全警报系统,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组织防空专业队伍,进行抢修、抢险,保护重要目标和交通运输线;配合防空作战,消除空袭后果。
基本做法
2、明确动员的政策思想。通过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明确动员在军事活动中的地位作用,明确或关于动员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在动员活动中处理各方利益关系的政策依据等,以此作为组织开展动员活动的基本依据和行动指南。
3、进行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人力、物力等一切可用于的资源进行国防法规赋予公民的国防义务主要有以下六大方面:统计调查,分析掌握各类资源的现存状态、发展趋势和军事价值等情况,为规划、动员准备与实施提供基本依据。
按照国防动员的要求什么单位应当做好宣传教育和相关工作
(五)和管理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和武装动员、防空、国防交通等方面的有关工作;按照国防动员的要求出版、广播影视和网络传媒单位应当做好宣传教育和相关工作。
动员的基本问题主要包括动员的主要内容、动员的基本特征和动员的地位作用等。动员活动主要包括动员准备、动员实施和复员。为在状态或紧急状态下迅速有效地进行动员实施而在和平时期进行的准备活动。《中华国防动员法》为了加强国防建设,完善国防动员制度,保障国防动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的、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动员,或为保持和增强能力,应对或其他军事危机,使诸领域全部或部分由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的活动。简称动员。
对于建立动员的组织和物质技三、大力加强国防教育术基础,积蓄和提高动员能力,有效地进行战略威慑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许多都从战略的高度,本着寓军于民、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动员准备。
国防动员的分类:
1、按领域,分为武装力量动员、国民经济动员、动员、民防动员和科技动员等。
2、按资源,分为人力动员、物力动员和财力动员。
3、按规模,分为总动员和局部动员。
6、按方式,分为秘密动员和公开动员等。
国防法规体系当中的法律是由什么制定的
(八)与军事委员会共同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的建设和征兵、预备役工作以及、海防、空防的管理工作;根据宪法,制定国防法。机构的国防职权,武装力量,、海防和空防,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订货,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状态,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的义务和权益,对外军事关系,附则。共12章70条。主要内容包括:凡是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保卫的、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均适用本法。
10 、发展生产,增强经济实力的义务国防的地位、国国防动员的基本原则是全民参与、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统筹兼顾、有序高效。防建设的任务、国防活动的原则
中华国防法共十二章多少条
根据《中华国防动员法》当中的第九条规定,、军事委员会共同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制定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中华国防法共十二章七十的、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直接威胁必须立即采取应对措施时,、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采取本法规定的必要的国防动员措施,同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条。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国防法》。国防法的制定与颁布,是我国国防建设史和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强国防建设和完善军事法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国防法是一部综合性的调整国防领域中各种关系的基本法律,共有十二章、七十条。从总体上看,学习国防法,主要应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在国防法中,对国防的立法性表述是:“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保卫的、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这个概念包含四个要素:一是主体要素,国防的主体是;二是对象要素,国防的对象是侵略与武装;三是目的要素,国防的目的是保卫的、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四是手段要素,国防的手段是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二、切实贯彻国防活动的基本原则
国防法第四条规定:“自主、自力更生地建设和巩固国防,实行积极防御战略,坚持全民自卫原则。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强参考资料来源:国防建设,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这一条,集中规定了我国国防活动的基本原则。
国防法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国防教育。加强国防教育,必须像国防法规定的那样:“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国防教育的方针是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所谓全民参与,就是要求国防教育必须覆盖的全体公民,发动全民参与,而不能将国防教育的对象局限于民兵,或者局限于,或者局限于直接在国防线的人员。
四、全面做好国防动员工作
国防法以宪法为依据,原则规定了国防动员的条件、动员的要求、战略物资储备、动员的组织实施以及征用。这些规定,概括了国防动员的方针、政策,总结了国防动员的历史经验,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动员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二是要根据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要求,认真探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动员的新路子,完善具有特色的国防动员体系,增强国防动员工作的快速性和有效性。
三是要加快动员立法。
以下哪些是国防动员的基本原则( )。 A.服从大局,长期准备 B.优先准备,灵活多
1、发布动员令,宣布进入战时状态,实行战时管制,建立健全战时指挥机构,实施各项动员,落实各项动员措施。根据《中华国防动员法》当中的第四条规定,国防动员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遵循统一、全民参与、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统筹兼顾、有序高效的原则。
4、按时机,分为战前动员和开战后动员。公民和组织在和平时期应当依法完成国防动员准备工作;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应当完成规定的国防动员任务。
扩展资料:
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实施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的议案,根据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和发布的动员令,组兵役义务;织国防动员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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