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维护师生员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1. 食堂负责人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食品安全负责。 2.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食品加工、烹饪、发放等具体工作,并确保食品安全。 3.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食堂工作,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二、卫生要求

1. 食堂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定时进行消毒和保洁。 2. 加工、烹饪场所应通风良好,墙壁、地面应清洁无异味。 3. 餐具应定期清洗消毒,并按规定存放。 4. 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严禁有传染性疾病者上岗。 5. 食材必须新鲜、卫生,来源正规,并按规定验收。 6. 食品加工应按照标准工艺进行,避免交叉污染。 7. 剩菜剩饭必须及时处理,严禁二次售卖。 8. 饮用水应符合卫生标准,并定期检测。

三、操作规范

1. 加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帽子、手套等防护装备。 2. 加工、烹饪时应注意时间和温度控制,确保食品熟透。 3. 盛放餐食的器皿应干净卫生,避免污染。 4. 发放餐食时应有序排队,防止交叉感染。 5. 餐后应及时清理餐桌和餐具,保持食堂整洁。

四、监督检查

1. 学校有关部门应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 食堂应建立自查机制,定期进行卫生自查。 3. 检查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对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将依规给予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甚至吊销执照。

五、责任追究

1. 违反本制度的食堂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包括书面警告、扣发奖金、停职甚至解聘。 2. 造成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