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基本的权能核心的内容是

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是决定物之命运的一项权能。

所有权的权能 所有权的权能不包括所有权的权能 所有权的权能不包括


所有权的权能 所有权的权能不包括


所有权基本的核心权能是个人(或单位)对此是(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拥有权利的人,任何人不能占用和侵犯。【】:B

队伍的实际控制是所有权中什么权能的体现

(1)工会资产是工会的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收取物所生的物质利益。收益权即民事主体收取物所生利益的权利。在民法上,物所生利益主要指物的孳息。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类。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生之物,如母牛所生牛仔;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而生之利益,如股票的股息。天然孳息在没有与原物分离之前,由原物所有人所有;法定孳息的取得则需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一项经济资源。就拥有者而言,资产应具有现实的实用价值和预期的经济得益。如果某项资产不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应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核销,并在会计上建立“账销案存”制度,限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队伍的实际控制是所有权中占有权能的体现。

所有权是物权中重要也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能。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只是房地产产权中主要的一种。

扩展资料:

所有权所内涵的标准的附属于财产的要件权利义务(incidents),即:通常情况下,适用于特定成熟法律制度所承认的、对某物具有成熟的法律制度所承认的利益之人所享有的法律权利、义务,以及或其他附属于财产的权利义务要件。这样做也就是要分析所有权的概念;指的是“完全的”个人所有权这一的“自由主义”的概念,而不是其它他受到更多限制的观概念,尽管,在某些场合下,它们亦可叫做所有权。

其次,法律制度为决定“谁拥有某物”所采用的规则的种类以及,在多个主体都对主张对某物享有均有要求权利的情况下,谁享有优先权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

财产权的概念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分别是什么

所有权是所有人对所有物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其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如果非要说所有权存在的前提,宏观角度说是财产的和占有主体的;微观角度说就是物的存在和主体的占有。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占有和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权。

2、使用。一、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物质财富为对象,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如所有权、继承权等。简称产权。

二、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

(一)占有和占有权

制状态,但并非在法律上没有意义;相反,占有常常形成一种法律关系。占有人因占有可

能取得占有权甚至所有权,即使不能形成权利的占有,在法律上也可获得保护,故占有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根据占有人是否有权占有某物,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有权占有,是指基于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对某物进行占有的权利。此种对物可以进行占有的权利,在法律上又称为本权。本权主要包括依合同取得的合同债权(如因保管、租赁合同等而取得对物的占有)、物权(如所有权、用益物权)等。在有权占有的情况下,占有背后通常有本权。占有和本权的关系

无权占有通常可以分为二类: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所谓善意占有,是指不法占有人在占有他人财产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例如,不知道他人在市场上出售的财产是其无权的财产而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了该财产并对该财产进行占有,占有人占有该财产主观上是善意的。如果占有人明知其无占有的权利或对其有无占有的权利有怀疑,则应为恶意占有。

(二)使用权

(三)收益权

所谓孳息是指财产上产生的收益。孳息分为两种:

(1)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者按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如母鸡生蛋、树上结果。天然孳息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人工的(例如从羊身上剪下的羊毛等)。但是人工产生的物必须不是对出产物进行改造加工,例如将牛乳制成乳酪,就不是天然孳息。

息时的合法占有人所有。但是,占有人必须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收取孳息。原物所有权移转以后,对孳息的取得权也随之移转,物的原所有人无权请求新所有人返还物的孳息。

(四)权

所谓权,就是所有人对财产(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对财产的消费

致所有权的或相对消灭。所以,权决定了财产的归属,它是所有权区别于他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

权是由物具有交换价值决定的,法律上的意味着物的转让。权是财产所有人

基本的权利,也是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权是由财产所有人来亲自行使的。但是权作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也是可以基于法律规定和所有人的意志而与所有权分离的。权的分离并不一定导致所有权的丧失。

占有、使用、收益和,构成了完整的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财产所有人可以将这四项权能集于一身统一行使,也有权将这四项权能中的若干权能交由他人行使,即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与财产所有人相分离。在生活中,财产所有人正是通过这四项权能与自己的不断分离和回复的方式,来实现其生活和生产的特定目的。因此,财产所有人将其财产

所有权 中的四项权能暂时与己相分离,并不产生丧失其财产所有权的后果,而是财产所有人行使其

权利的有效形式。例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公民或者企业,并不丧失国有土地所有权,而是借助于出让关系,限度地发挥国有土地的价值,并获得良好的效益。

工会财产所有权是指工会对其财产行使何种权能

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包括事实上的和法律上的。事实上的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法律上的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

行驶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权。

工会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重要也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只是房地产产权中主要的一种。综上所述,所有权的权能是所有权的一般概括,其包括的内容不是单一的,一般包括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两个方面。即工会资产。工会资产所谓工会资产即受法律保护的,通过多种渠道形成的,由工会享有所有权(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权)的动产与不动产,是工会开展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工会成为社团法人的重要条件。

工会资产是工会开展活动的物质基础,应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工会资产既有动产也有不动产,对于工会资产性质的界定,必须以法律为准绳,而不能随意臆断。《民法通则》和《工会法》的有关规定都是界定工会资产性质的准则。

工会资产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工会资产应是工会组织拥有或控制。一项资产是否纳入会计核算的范畴,关键有两点:一是工会是否对该项资产具有所有权;二是在某种情况下,即使不具有所有权,但实质上工会具有长期使用该项资产的完整权利。强调资产权属的目的在于工会能够完整的行使工会资产的管理权,包括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等。因此,会计意义上的工会资产虽然强调资产的产权属性,但也不排斥资产的控制属性。

(3)工会资产必须能够以货计量。实际工作中,纳入会计核算范畴的资产还需要满足货计量属性。也就是说,只有那些既符合前述两个特征,同时满足货计量属性的资产,才能纳入到会计核算的范畴。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工会资产界定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各级总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管理。要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职能部门负责对工会资产和工会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并按照清产核资小组的总体要求进行工会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

物权法解释:所有权基本内容

一、什么是所有权权能

物权法解释:第三十九条【所有权基本内容】

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的权利。

【解释】本条是关于所有权基本内容的规定。

通常认为,所有权是对物的支配权,这样讲是很抽象的,但准确地给所有权下定义则非常困难。外国和地区民法通常以规定所有权的内容的方3.恒久性。所有权有性,其存在没有存续期间,不因时效而消灭。式来说明所有权,有几种情形:一是作概括性规定,强调权。如德国规定,在不违反法律和第三人利益的范围内,“物的所有权人可以随意其物”,并排除他人的任何干涉。瑞士规定,物的所有人在法律规范的限制范围内,“对该物得自由”。二是规定两项内容,强调使用权和权。如意大利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并且在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的前提下,“所有权人对所有物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使用和的权利”。法国规定,“所有权是指,以完全的方式,享有与物的权利,但法律或条例禁止的使用除外。”三是规定三项内容,在规定使用权、权外,规定收益权或者占有权。如日本规定,“所有人于法令限制的范围内,有自由使用、收益及所有物的权利。”规定,“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权属于财产的所有人。”我国规定,“所有人,于法令限制之范围内,得自由使用、收益、其所有物,并排除他人之干涉。”

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对所有权规定了四项内容:“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的权利。”物权法本条的规定与民法通则这一规定基本一致,仍沿用民法通则四项内容的规定。

所有权的上述内容在传统理论上称为所有权的“权能”。虽然大陆法在所有权概念上对所有权权能的规定各有不同,但在理论上通常都认为所有权具有四项基本权能:

1.占有。占有就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拥有一个物的一般前提就是占有,这是财产所有者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表现。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除了前引民法明确规定了占有权之外,外国和地区民法在所有权的概念中虽然并不明确规定占有,但其所有权的内容包括这一权利是不言自明的。

2.使用。使用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如使用机器生产产品,在土地上种植农作物。拥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为了使用。外国和地区民法对于使用权一般都有明确规定。如前引日本、意大利、和我国的规定。德国、瑞士虽然只有“”一词,但“随意”或者“自由”也当然包括使用。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这些都是所有权人行使使用权的行为。

4.。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终处置。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有权,如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可以依法进行。外国民法对所有权概念的规定都包括“”一词。同时规定使用权的,不包括使用,没有规定使用权的,也包括了使用。

对于所有权有几项权能,在理论上意见并不完全一致,但上述四项权能为学者一致认可。传统民法理论还认为,所有权的权能分为两种:一是积极的权能;二是消极的权能。前述几项权能是积极的权能。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指所有权人在法律限制内,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如德国、瑞士、我国都有排除他人干涉等类似的规定。我国物权法第二条对物权的定义也规定了“排他”的性质,这一规定当然适用于所有权。可以认为本法也规定了所有权的消极权能。

除了上述各项权能,一般认为,所有权本身具有如下一些特性:

2.整体性。或者称为单一性。所有权不是占有、使用、收益和等各项权能量的总和,而是对标的物有统一支配力,是整体的权利,不能在内容或者时间上加以分割。所有权人可以在其物上设定他物权,即使其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能分别归他人享有,但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性质不受影响。

4.弹力性。或者称为“所有权弹性”、“归一力”。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权利,即使所有权的所有已知表征权利均被剥夺,仍潜在地保留其完整性,这种剥夺终止后,所有权当然地重新恢复其状态。

根据所有权的权能和所有权的特性,学者通常在理论上以“支配权”来定义所有权。如我国地区有的学者认为:“所有权谓以全面的物之支配权能为内容之权利。”有的学者认为:“所有权者,指于法令限制之范围内,对物为全面支配的权利。”内地有的学者认为:“所有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对其物实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并支配的权利。”

所有权与所有制密切相关。所有权是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所有权的本质属性是由一定形态的所有制决定的。但是,人们常常对所有制产生误解,将所有制也理解为所有权,因而搞不清所有制与所有权究竟是什么关系。“所有制”与“所有权”仅一字之,但其内涵却相去甚远。由于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是生产关系的重要内容,生产资料所有制成为生产关系的集中表现,通常以所有制表述特定的生产关系。但是,所有制不仅指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而且指总和的生产关系,说:“私有制不是一种简单的关系,也绝不是什么抽象概念或原理,而是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总和。”(《全集》第四卷,第352页)我们说所有权是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这里的“所有制”指的是一定的以生产资料的占有为重要内容的生产关系。

所有权是使用人享有的一种权能,它存在的前提是什么

法律调整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城市市区土地属于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全民所有土地由代表行使;。权利体现的是关系。民法的所有权是基于所有物而产生的所有权人与他人的财产关系。民法上讲所有权,不仅要讲所有权人对所有物的权利,而且主要是讲所有权人与他人的关系。在行政法、经济法、刑法上也讲所有权,但由于这些法律调整的关系与民法不同,调整的所有权关系也与民法不同。由于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因而民法上的所有权体现了平等的民事关系。行政法、经济法调整的是行政管理的关系,因而行政法、经济法上的所有权体现的是行政管理的关系。比如,依行政权征收集体和私人的财产,体现了行政管理的关系。

你对所有权的认识恐怕存在不准确的地方,所以问的问题也不明确。所有权是所有人对所有物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其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如果非要说所有权存在的前提,宏观角度说是财产的和占有主体的;微观角度说就是物的存在和主体的占有。

共有是不是所有权类型

(包括生产和生活的消费)属于事实上的,对财产的转让属于法律上的,两者都会导

法律主观:

一、所有权性质的种类

(一)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重要也完全的一种权利。

(二)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是一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

(三)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当然,所有权的排他性并不是的,现代各国法律的所有权有不同程度的限制。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内容全面、充分的物权,是他物权的源泉。

二、所有权的权能

(一)所有权的权能含义

所有人为利用所有物以实现对所有物的独占利益,而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手段。

所有权的权能有两方面:积极权能与消极权能。

(二)所有权的积极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归属决定了劳动者的命运。权能

所有权有四项积极权能分别为:占有、使用、收益、。

1、占有。

所谓占有是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和支配的权能,它不是行使所有权的目的,而是所有人对物进行使用、收益或的前提。

所谓使用是指所有权人依照物的性质和用途对物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权能。

3、受益

所谓收益是指收取由原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所有物新增经济价值包括孳息与利润。

孳息分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前者指依法律关系取得的利益,后者指果实、动物的生产物以及其他依物的用法收取的利益。收益除孳息外,还包括物投入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利润等。

4、

所谓是权利主体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处置的权能。

分为事实上的和法律上的。前者是指对标的物实施实质上的变形、改造或毁损等物理上的事实行为;后者指对标的物所有权加以转移、限制或消灭,从而使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

(三)所有权的消极权能

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是指所有权人有权对其所有物违背其意志的干涉。其权利表现,就是物权请求权。

三、所有权的概念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对其所有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等方式,独占性支配其所有物,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性物权。

以上就是所有权性质的种类的内容,通过上文我们知道所有权性质的种类有三种,现在相信大家对于所有权性质的种类的详细内容你需要进一步了解。

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归属决定了什么

网络协调员则是先挖掘客户的某种需求,然后形成生产供应链或服务价值链来满足这种需求,这种做法与传统的供应链恰好相反,实际上,这是一种"需求链"。传统的供应链是将某种产品或服务配送到该链末端客户手中。网络协调员以客户为供应链的开始,为实现绩效而形成该链。这种做法打破了所有权的"统治",在全球企业环境中更灵活地提供了满足这些需求的路径。正如我们在第7章"创造以客户为中心的公司"中将探讨的,这样做,网络协调员可以以客户为中心创建公司。正如利丰快速的发展和规模所示,协作模式扩展性更强。(当然,在这里探讨的所有权指的是实物资产而不是投资。网络协调员通过网络为其投资者创造了可观的财富和价值。如果没有固定资产,对于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网络协调员的灵活性会变,响应度会降低。)

所有权是法定的财产权。物权编虽然采取了列举式的方式,但摒弃了罗马法以及法国民法将所有权视为“无限制”的权利的观点,而规定所有权是所有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所有权的取得必须合法;法律规定了一些所有权的客体范围,例如,专属于所有的财产只能归所有;所有权的权能是由法律规定或赋予的,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滥用权利;法律对所有权的保护作出了专门的规定。

2、所有权的主体为所有人。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所有权关系的主体为所有权人及除所有权人以外的义务人。任何在民法上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均可取得所有权,不管这些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等关系中处于何种地位,他们都可以平等地依法取得所有权,从而成为所有权的主体。

【使用,是指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能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在任何经济形态中,人们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都不是目的,占有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物的使用价值或增值价值。所以,不论是所有人还是非所有人,他们占有财产,终是为了对财产有效地利用或从中获得经济上的利益。这种利用财产的权利,就是使用权。法律上有所有权的人有当然的使用权,但享有使用权的人,并不一定有所有权。法律依据】

《中华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二条 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所有权决定所有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法律主观:

还需要说明的是,所有权不仅仅是民法的专有名词,也不仅仅是民法上的权利。“所有权”一词使用甚广,在不同的含义上使用,也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使用。在较广的含义上,所有权指法律制度中的所有权制度,是调整财产所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们说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体现,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所有权”这一概念的。在这个意义上,所有权与所有制是个对应的概念。在较窄的含义上,所有权指所有人对特定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的权利。所有权的基本概念通常是由民法规定的,民法的所有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属于物权的一种。但是,所有权概念的使用却不限于民法,而是广泛使用于各个法律部门。或者说,规范所有权的法律不民法,各个法律部门均有涉及所有权关系的法律规范。

所有权权能,是指大陆法民法对所有权内容的一般性概括。学理上认为包括所有权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两方面。所有权积极权能指所有人依法对其物占有、使用、、收益的法律可能性,又称为所有权支配权能。大陆法各国民法对此类权能的概括不尽相同。有学说认为:所有权是某种总括权利,其(积极)权能不过是对所有人对物一般支配力的概括性描述,它并没有穷尽所有人支配物的其他可能性;亦有学说认为:民法典对所有权权能的概括反映了大陆法演绎适用的基本要求,它既要考虑到各项权能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又要考虑到各项权能与传统民法中其他制度(如占有制度)相谐调。所有权消极权能指所有人依法排除他人干涉,以实现对物支配意志的法律可能性,又称为所有权的请求权能,包括物的返还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防止妨害请求权等多种。有学说认为:所有权的请求权不应视为的权能,而应视为所有权支配的机能或作用。

二、所有权的权能包括两方面

(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所有权的积极权能是指所有权人为实现其所有权,对于其所有的物可以实施的各种行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积极权能分别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四项。

所谓占有是民事主体对于标的物实际上的占领、控制。占有首先是一种事实状态。所有人可以自己占有标的物,也可交给他人予以占有。

2.使用

所谓使用是指依照物的性质和用途,并不毁损所有物或变更其性质而加以利用。使用权能一般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

3.收益

所谓收益是指收取标的物所产生的利益,具体而言是收取所有物的孳息。孳息分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前者指依法律关系取得的利益,如银行利息、租金等;后者指果实、动物的生产物以及其他依物的自然规律和性能收取的利益。收益权能一般由所有人行使,但在天然孳息范畴内,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该天然孳息。

4.

(二)所有权的消极权能

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是指所有权的妨害排除力,即排除他人干涉的权能。它只在存在他人干涉时才体现出来,故称之为“消极权能”。消极权能包括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妨害排除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

三、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包括

1.完全性。或者称所有权为完全权,所有权是就标的物为一般支配的完全权。所有权作为一般的支配权,是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他物权的源泉。与所有权不同,他物权仅在使用收益上于一定范围内有支配权。

法律主观:

一、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什么

(一)占所谓占有是民事主体对于标的物实际上的占领、控制。占有首先是一种事实状态。所有人可以自己占有标的物,也可交给他人予以占有。有

是指所有人对物的实际控制的事实状态。占有权即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

所有权的占有权既可以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在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通常把占有分成不同的种类,以区分不同的占有状态。

、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占有即所有人在行使所有权过程中亲自控制自己的财产。非所有人占有则指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实际控制和管领所有物。

第二、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这是对非所有人占有的进一步分类。合法占有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享有的占有权利。非法占有则指无合法依据亦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占有。

第三、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这是对非法占有的再分类。善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恶意占有则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二)使用

使用权是指依照物的属性及用途对物进行利用从而实现权利人利益的权利。所有人对物的使用是所有权存在的基本目的,人们通过对物的使用来满足生产和生活的基本需要。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当然的使用权,另外,使用权也可依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意思移转给非所有人享有。

(三)收益

(四)

二、所有权结构有哪些

所有权结构就是股权结构。公司的所有者就是公司股东,即公司出资者。公司成立后,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是指股东所持股份之间的比例关系。

企业所有权安排的不同会对企业的经营绩效产生直接的影响。虽然企业所有权安排在各种时期的表现形态各异,然而大致来讲,它又遵循一种历史与逻辑的发展演变历程,即在市场当中各要素相对价值的对比与权衡会使企业产生不同的所有权安排。

三、所有权包括哪些

对于所有权有几项权能,在理论上意见并不完全一致,但上述四项权能为学者一致认可。传统民法理论还认为,所有权的权能分为两种:一是积极的权能;二是消极的权能。前述几项权能是积极的权能。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指所有权人在法律限制内.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如德国、瑞士、我国民法都有排除他人干涉等类似的规定。我国对物权的定义也规定了“排他”的性质,这一规定当然适用于所有权。可以以为本法也规定了所有权的消极权能。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的权利。

关于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1.占有

【】:A、D、E

(2)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出租房屋的租金、的利息。法定孳息是由他人使用原物而产生的。自己利用财产得到的收益以及劳务报酬等,不是法定孳息。天然孳息在没有与原物分离之前,只能由原物所有人所有。在孳息(天然的、法定的)产生以后,如果法律或合同没有特别规定,则就由原物所有人所有。如果原物已移转占有,依照法律或合同的规定也可以由产生孳

本题考查的是物权的种类。选项B错误,收益往往是因为使用而产生的,因而收益权也往往与使用权联系在一起。但是,收益权本身是一项的权能,而使用权并不能包括收益权。有时,所有人并不行使对物的使用权,仍可以享有对物的收益权。选项C错误,占有权可以根据所有人的意志和利益分离出去,由非所有人享有。

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一)土地所有权

我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农民集体所有和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严格用途转用。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