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是雇主对于劳动合同终止单方意思表示的书面文件,是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程序所进行的启动性书面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的法律解读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的法律解读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的内容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应当载明:

劳动合同终止的依据(如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违法等); 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 劳动者享有的经济补偿金(如有); 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如交还用人单位的财产等)。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的程序

雇主出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1. 预告期: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雇主要提前30日出具终止通知书;对于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雇主要提前15日出具终止通知书。 2. 送达: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劳动者本人。 3. 劳动者签收:劳动者收到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后,应当在指定时间内签收。如果劳动者拒绝签收,用人单位可以采取公证送达等方式完成送达。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一经送达劳动者本人,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解除程序正式启动; 劳动者享有法定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应当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

劳动者收到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后的权利

劳动者收到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后,享有以下权利:

了解劳动合同终止的理由和依据; 要求雇主提供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 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