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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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单位外派职工防暑降温费怎么入账发放职工的防暑降温费,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费"科目.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费贷:银行存款或库存企业支付的职工防暑降温费能否直接税前扣除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费扣除问题"相关规定,企业职工费包括以下内容: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性,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因此,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具有性质的职工防暑降温费不能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当按照职工费扣除限额标准在税前列支扣除,即企业发生的职工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另外,根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参照《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释义,企业准予税前扣除的劳动保护支出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必须是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支出.二、必须是合理的支出.三、必须是劳动保护支出.本条规定的劳动保护支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是确因工作需要,如果企业所发生的所谓的支出,并非出于工作的需要,那么其支出就不得予以扣除;二是为其雇员配备或提供,而不是给其他与其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人配备或提供;三是限于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品等,如高温冶炼企业职工、道路施工企业的防暑降温品,采煤工人的手套、头盔等用品."企业劳动保护支出中实际发生的合理的防暑降温费可以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扣除.给单位外派职工防暑降温费怎么入账?虽然是发给单位外派职工的费,但是跟本单位职工一样做分录,它们的费用也可以放在一起,费用并不需要特别单独的罗列出来.要是单位有给员工其它,一样可以入"职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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