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备案流程(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备案流程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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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备案流程(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备案流程及手续)
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备案流程(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备案流程及手续)
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备案流程(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备案流程及手续)
1、省内异地备案需携带本人、或居住证,以及社保卡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找办理备案。
2、而异地转诊人员备案需先办理转诊手续并选择异地转诊医疗机构,凭《转诊转院确定表》和社保卡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3、法律依据:《中华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规定年限。
4、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5、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6、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7、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8、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保险登记。
9、未办理保险登记的,由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保险费。
10、自愿参加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保险登记。
11、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保障号码。
12、个人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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