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一、守法遵规,严格执行标准

医疗场所健康安全管理 医疗机构健康管理制度医疗场所健康安全管理 医疗机构健康管理制度


医疗场所健康安全管理 医疗机构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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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法律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贯彻执行《WS308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和《GA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强制性消防标准。

(三)规范消防行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全面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落实,加强组织

(一)落实主体。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消防安全制及实施办法,全面实行“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逐级消防安全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责,层层签订书。公立医疗机构政主要负责人,其它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

(二)明确部门。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督导考核等。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履行消防职责。各部门(科室)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人,设立消防安全员。全体职工履行岗位消防安责,做好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三、防患未然,坚持日常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