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根据《规定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乡(镇)村办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可依法确定使用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其闲置部分不予确定使用权,并退还农民集体,另行安排使用。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
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权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给个人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有哪些法律主观:
其实 土地证过户 办理程序还是比较麻烦的,其具体流程如下: 1、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2、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3、房屋转让连同 土地使用权 转移,需提交 房屋买卖协议 、房照、原 土地使用证 。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房屋连同 土地使用权继承 ,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法律客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观:
1、国有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证可以凭房产证直接过户。2、国有划拨性质在土地使用证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后过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是禁止买卖的,但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上,因此规范协议出让价标准至关重要。区别是否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现主要依据以下规定:1992年原土地管理局出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1995年又出台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价确定办法》规定,协议出让价根据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土地用途和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适用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确定协议出让价应当综合考虑征地费用、土地开发费用、银行利息及土地纯收益等基本因素。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不得低于协议出让价,协议出让价是衡量是否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标准。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确定,各地征收标准的制定以新增建设用地中依法纳入有偿供地的比例约为60%,从而确定平均纯收益征收定额标准,因此协议出让价的确定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协议出让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60%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企业改制时,划拨土地需转为有偿使用土地的,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额部分核算出让金。据此核算出的土地出让金就有可能低于标定地价的40%,对于企业改制涉及的补缴土地出让金,不能按“不低于标定地价的40%”作为衡量低价出让国有土地的标准。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5、颁发土地证书。土地所有权,根据《规定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开发利用国有土地,开发利用者依法享有土地使法律依据:《中华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属。
土地所有权制度是指或对有关土地占用和利用权利的各项规定。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不同制度或,人们因占有利用土地而发生复杂的权利关系,通常都通过制定各项法规加以明确规定。不同的地权制度具有不同的阶级本性,统治阶级均力求控制或调节地权关系,以利秩序的稳定和的发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根据《规定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依照第二章规定属于所有的除外。
土地所有权的概念?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的权利,是一定形态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
土地所有权受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
土地使用权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的权利。
法律依据:《规定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条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规定。
什么叫国有土地,什么叫集体土地
国有土地上盖的房子你可以转让给任何人和单位,可以抵押;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卖给城镇户口的人,不能抵押。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农民集体所有和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当然有区别了,而且区别较大。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土地的权属性质有哪些?
4、注册登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记;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我国的土地性质分为国有入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定义?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可以分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
扩展资料:《中华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参考资料:
土地权属性质土地权属性质,是指附着在某宗土地的权利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权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我国的土地权属性质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等,由于我国的土地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均为所有,而且一般说来,凡是不能证明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均为所有,所以我国只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而不对土地所有权进行登记。另外,对于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在土地登记簿上一般把它记载在“登记的其他内容及变更登记事项”栏,而不记载在“土地权属性质”栏。
国有土地
土地所有权制度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根据《规定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但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七条,土地使用者经依法划拨、出让或解放初期接收、沿用,或通过依法转让、继承、接受地上建筑物等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可确定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种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1、城市市区的土地;1、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都是有使用期限的,以后的转让也是转让剩余期限的使用权;
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四项权能,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相关内容:
(一)中华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二)全民所有,即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行使;
(四)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五)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权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2、农村村民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未经征用不得转让。其实征用以后就是国有土地了,说白了就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转让。,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1、国有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所有土地: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组织、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2、 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我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进行审核;
什么叫国有土地,什么叫集体土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只需使用权人去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土地的所有权是的,虽然土地的使用权到期了,但是土地上的不动产所有权还是归属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房屋登记办法》当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然有区别了,而且区别较大。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所有的土地有哪些
国有土地上盖的房子你可以转让给任何人和单位,可以抵押;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卖给城镇户口的人,不能抵押。所有的土地如下:
2、农村和城郊以及依法被没收、征收为国有的土地;
3、依法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收的土地;
4、根据法律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
6、因不可抗力原《房屋登记办法》因,农村居民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土地。
由于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对国有土地的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土地所有权中的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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