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的三化原则

中华渔业法

2.资源化:资源化是指对已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回收加工、循环利用或其他再利用等,即通常所称的废物综合利用,使废物经过综合利用后直接变成为产品或转化为可供再利用的中华节约能源法二次原料,实现资源化不但减轻了固废的危害,还可以减少浪费,获得经济效益。

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范围)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范围)


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范围)


3.无害化:无害化是指对已产生但又中华循环经济促进法无法或暂时无法进行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对环境无害或低危害的安全处理、处置,还包括尽可能地减少其种类、降低危险废物的有害浓度,减轻和消除其危险特征等,以此防止、减少或减轻固体废物的危害。

法律依据:《中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四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我国保护环境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环境保护主要及相关法律中华防沙治沙法:

中华环境保

中华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放射物污染防治法

中华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水法

中华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草原法

中华气象法

中华土地管理法

中华森林1.减量化:减量化意味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限度地合理开发资源和能源,这是治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首先要求和措施。就我国而言,应当改变粗放经营的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开发和推广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就产生和排放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而言,法律要求其合理地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可使废物产生量最少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法

中华宪法

中华行政许可法

中华行政处罚法

中华行政中华野生动物保复议法

中华行政诉讼法

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执行《中华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行政复议法

中华行政诉讼法

对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什么原则?

(2)资源化是指对已经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回收、加工、再利用,使其直接成为产品或法律分析:“三化”原则是指对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采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战略。转化为可供利用的再生资源的过程。

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的基本原则一是减少固体废物产生的原则,即减量化原则;二是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的原则,即资源化原则;三是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的原则,即无害化原则。

中华城市规划法

减少固体废物产生的减量化原则,是指从产生固体废物的源头进行控制,采取预防为主的原则,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提前到固体废物的产生阶段。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原则,是指将其中一部分可以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加以充分利用,使其变废为宝。通过对固体废物的大量利用,不仅减少了固体废物的数量,减轻了污染,而且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原则,是指将固体废物中不可利用的部分进行无害化处置。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和污染担责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条

关于“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规定,是“三化”原则的集中体现。具体而言:

(1)减量化是指通过适当的方法和手段,尽可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的过程,其基本途径:一是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二是采用对资源和能源利用率高的先进生产工艺设备;三是对已经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和利用。

(3)无害化是指对已经产生的排放,但又无法或暂时不能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合理的管理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