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2023年减免政策_2023年工会经费税收优惠政策
2023年2月征期
1、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12月来临,又一批政策新规将实施!
工会经费2023年减免政策_2023年工会经费税收优惠政策
工会经费2023年减免政策_2023年工会经费税收优惠政策
1)市阶段性缓缴三项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于2022年底到期后,缓缴保险费的补缴期限由原来的2023年2月23日前缴清,延长至2023年年底缴清;
其中,不少地区发布实施了政策: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的征缴期限延长到2023年2月28日!企业又可以暂缓缴纳了~
另:12月征期不延期!以15日为准(部分地区因原因可能存在延期),初级君醒大家: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哦!
征收期延长!2023年2月28日
11月23日,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的通知》
其中明确:
1)将重庆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的征缴期限延长到2023年2月28日;
2)在集中征收期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在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参保缴费的,自完清费用的次月1日起享受居民待遇。
此外, 广州:
2022年11月29日,广州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 市医疗保障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延长2022年11月企业职工保险费缴款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其中明确不可以。工会经费是按季申报的,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申报缴纳期限,缴费单位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但也有地区是按月申报,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某个季度未申报工会经费,第四季度可以一次性补充完整,但要确保申报的经费数额准确无误。:
1)用人单位在2022年12月20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11月保险费的,视同正常缴费,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2022年11月21日,市人社局 市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 其中明确:
2)参保单位可以申请在2023年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湖南:
2022年10月27日,湖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其中明确:
1)延长缓缴费款清缴期限。按相关规定实施阶段性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限届满后,原规定的6个月内缴清缓缴的保险费,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前予以缴清;
2)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采取一次性、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厦门:
......
其实早在9月19日,人社部 就曾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其中早已明确:阶段性缓缴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各地区正逐渐落地实施,企业若不清楚具体情况,我建议及早询问当地人社部门。
定了,12月征期!
征期日历请查收 税局明确:12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12月15日。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
一、征期1-15日
、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水资源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代收
房产税(从价计征,按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车船税(按年)
值得注意的是:
2.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倒计时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暂停预缴。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
6. 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倒计时
对生产、生活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8. 新购置设备、器具优惠政策,倒计时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加计扣除。
9.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倒计时
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
10. 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倒计时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应缴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
11. 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倒计时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12月开始实施的政策新规
工会经费可以第四季度报一年的吗
通过立法,把前期实施的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三)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缓缴部分的缴款期限,全部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这一税种上升至法律层次。并且单独用一个条款来明确了属于价外税,应税交易的计税价格不包括。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7. 生产、生活业加计抵减,倒计时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根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汇算清缴是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4. 航空、运输相关政策,倒计时5月31日)。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汇算清缴的对象根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凡在纳税年度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对象主要分为两种: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二级分支机构也必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比如,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所以2018年的汇算清缴的时间就是在2019年1月1日至5月31日。
法律客观:《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管理,现就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问题公告如下: 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缴纳的职工工会经费,要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2年工会经费免征条件
2023.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倒计时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21〕38号)文件 ,继续实行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缴费环节,按12000元/年限额扣除;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税;领取环节,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川财综[2016]1号文件和《泸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泸市财综[2016]22号)规定“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1.6%的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30人以下免征工会经费吗
变化三:明5. 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倒计时确了4项“境内发生应税交易”的情形该条件下免征工会经费。
02根据国相家关政策,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可以免征工会经费,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是小微企业,而非所有30人以下的企业,小微企业是指符合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员工人数不超过30人,且年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企业。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填
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我们知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要进行申报的,但很多人对其具体的申报程序还不怎么了解,只有了解清楚才能省时省力。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文件依据根据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的精神,和出台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9〕13号的执行期限是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也就是,企业从2019年1季度申报开始,可以按照新的小微标准进行判断,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小微减免。对比之前介绍的财税〔2018〕77号,新出台的财税〔2019〕13号也规定小微企业必须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同时,新文件对小微企业的标准也进行了一些调整。一是,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所有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应纳税所得税都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判断。二是,从业人数的标准提高到了300人。三是,资产总额的标准提高到了5000万元。四是,年应纳税所得额的标准提高到了300万元。我们再举个例子学习一下减免税额的计算。设,某企业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满足分别少于300人和50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80万元。计算减免税额时分以下步骤:步,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计算税额,即100万元乘以25%再乘以20%,等于5万元。第二步,超过100万元的180万元的部分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计算税额。即180万元乘以50%再乘以20%,等于18万元。计算得到企业当年度应纳税额等于5万元加上18万元等于23万元。相比一般企业25%税率,减免了47万元。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报表填报为适用小微标准的提高和变化,公告2019年第3号对《中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的部分表单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主要变化是在《中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中增加了“按季度填报信息”项目,满足精准、便捷识别小型微利企业的需要。也就是,企业从2019年1季度的申报开始,需要在季度申报表主表的“按季度填报信息”中,分别填写“季初资产总额(万元)”“季末资产总额(万元)”“季初从业人数”“季末从业人数”。按照文件规定和填报规则,征管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表A201030,为企业减轻计算、填报负担。修订后的申报表将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三、小型微利企业到底要填哪些表?1、这些表格不用填!《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盈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2、这个表格一定要填!《中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位小型微利企业必填表单。3、这个表单不能忽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a、其中的“基本精英情况”位小型微利企业必填项目b、“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c、“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法(2)延缓缴纳2022年、二季度部分税费的,在延长6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2、减免企业所得税长4个月,合计延长10个月。律客观:
2022年工会经费返还政策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或者个人消费;1、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应税销售行为免征
目前,法(草案)已正式公布。其中,税率和税收优惠方面,继续维持现行方案不变:根据《关于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5号)文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暂停预缴。
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用,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按1. 个人养老金可以申报扣除了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
根据《关于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度应税销售额4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
法律依据:
《工会法》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依法申请支付令,直至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六条督促企业依法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提供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的必要设施和场所等物质条件。第四十七条工会依法设立银行账户,自主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会费。工会经费、会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2023年1月份税收征期
二、征期1-31日一、征期1-16日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在2022年12月20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11月的保险费,视同正常缴费,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按季)、土地、印花税(按季)、烟叶税(按月)、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房产税(从价计征,按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车船税(按年)。
另外,2023年年度申报纳税期限明确了!
1月征期优惠政策提醒
另外,预缴第四季度税费时,1月征期优惠政策提醒: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间继续延长至至2022年12月31日。
另外,“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标准如下:
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划重点!!
1、小微企业2022年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支持政策顺延至2022年12月31日。 也就是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2、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
此处小微企业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包括小型企业和企业,具体如下表所示。
3、全额返还≠不缴纳
小微企业享受2022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依据2021年认定数据。
三、高新技术企业新购进设备一次性扣除并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加计扣除。(4)财政、税务主管部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设某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第四季度花费100万新购进设备、器具,那么,在当年汇缴时,可以按照200万在税前一次性扣除。
四、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缓缴税费1月将到期!
自2022年9月1日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注意!!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12月,2022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时缴纳的税费。
由于所属期为2021年10月和2022年1月的税费缓缴期限已到期,纳税人按规定应在2022年8月缴纳入库,不适用本《公告》。
所属期为2022年8月(或按季缴纳的第三季度)及以后期间发生的税费,按规定正常申报缴纳。
具体延长申报图示:
(1)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的,在延长9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4个月,合计延长13个月;
03
法(草案)公布
1、税率方面,草案维持现行13%、9%、6%三档税率不变。
(1)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2)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等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9%;
(3)销售其他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6%。
2、税收优惠方面,草案维持现行税收优惠项目不变,并规定免税项目具体标准由规定。应税交易的销售额未达到规定的起征点的,免征。
3、另外,法(草案)相对于暂行条例,这些重点变化企业需要明确:
变化一:提升至法律层次
变化二:告别“劳务”一词
根据草案条,“在中华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原条例中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未出现在内。
在草案第七条中提到“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可见,“劳务”已归入“服务”之中。
(一)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四)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变化四:视同销售仅保留4项(其中1条为兜底条款)
草案中,视同销售仅保留4项:
(2)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赠与货物;
(3)单位和个人赠与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产品;
对于目前的“代销”、“移送”、“用于非税项目”、“投资”和“分配”都被移除。并且,关于赠送,也未提及“用于公益事业的除外”。
变化五:新增不征税项目
关于不征税项目中,新增加了“因征收征用而得到补偿”。并明确“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不征收 。
变化六:明确征收率为3%,未体现5%
草案明确了征收率为3%,对于现行不动产适用的征收率5%并没有在立法中体现。且未提及“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减免政策是什么
一、小(二)除本条第三项、第四项另有规定外,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工会经费管理规定,企业按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40%上交总工会,60%直接留企业工会使用。在实际作中,具体的优惠和执行权限在省一级的部门,每个省的减免优惠有异。比如湖南省的规定,2018年11月26日湖南省总工会《关于明确小微企业经费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工财〔2018〕53号文件中有的工会经费方面的优惠政策,文件规定凡省内免征企业的小微企业,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列入工会对下补助项目库名单。所有符合条件的,都属于补助的对象,均应按照文件规定给予工会经费补助,在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小微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40%上缴的工会经费,上级工会收到后,全额补助给上缴工会经费的企业基层工会用于按规但是注意这里并不是说上述行为不需要缴纳了,而是不视同销售,换句话说,上述行为就是“销售行为”,自然不是“视同销售”。定开展各项工会活动。对小微企业工会的经费补助由县以上各级工会按分成比例逐级承担,受理申请补助的县以上工会先一次性补助到位,垫付部分再与上级工会办理补助结算。
2022年不用缴纳工会经费了吗
为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办公厅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202:2年,我市将继续贯彻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但政策较往年有所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经费返还的范围:符合中华财法律主观:政部、2021年第11号公告条件的小微企业,继续享受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享受免征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
政策实施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后续政策支持时限将按照全总、省总文件另行通知)。
经费返还作流程及标准: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采取先交后返的方式。根据小微企业2022年全年享受免征的月数,对其全年缴纳的工会经费,按比例全额返还。2022年年度终了,一次性集中返还,分级组织实施。诸城市总工会负责所辖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
返还经费账务处理:应返还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不再参与经费分成。小微企业工会收到返还经费,贷记“拨缴经费收入”。返还经费将主要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等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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