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与报告有什么区别?撰写时应各注意什么问题?

一、写法

公文处理时,经常能够看到请示与报告不分的现象,其实请示与报告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文种。

请示和报告都必须一事一文(报告与请示都必须有结尾语对吗)请示和报告都必须一事一文(报告与请示都必须有结尾语对吗)


请示和报告都必须一事一文(报告与请示都必须有结尾语对吗)


一一文一事。一份请示只能写一件事,这是《办法》所规定的,也是实际工作的需要。如果一文多事,可能导致受文机关无法批覆。

一、请示与报告的含义和异同

关于“请示”与“报告”的含义,《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机关公文处理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请示与报告都属于上行文,都具有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的功用,但也有其明显的不同:

1.内容要求不同。请示的内容要求一文一事;报告的内容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数事。

2.侧重点不同。请示属于请示性公文,侧重于提出司题和请求指示、批准;报告属于陈述性公文,侧重于汇报工作,陈述意见或者建议。

3.行文目的不同。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项工作或者解决某个问题;报告的目的是让上级机关了解下情,掌握情况,便于及时指导。

4.行文时间不同。请示必须事前行文;报告可以在事后或者事情发展过程中行文。

5.报送要求不同。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受双重的单位报其上级机关的请示,应根据请示的内容注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主报机关负责答复请示事项;报告可以报送一个或多个上级机关。

8.结束用语不同。请示的结尾一般用“妥否,请批示”或“特此请示,请予批准”等形式,请示的结束用语必须明确表明需要上级机关回复的迫切要求;报告的结尾多用“特此报告”等形式,一般不写需要上级必须予以答复的词语。

9.处理结果不同。请示属于“办件”,指上级机关应对请示类公文及时予以批复;报告属于“阅件”,对报告类公文上级机关一般以批转形式予以答复,但也没必要件件予以答复。

二、请示与报告不分的几种表现形式

1.把请示当作报告。就是把请求指示、批准的请示当作了报告。如《x x xx关于申请购买x x x x的报告》,指本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买x x x的要求,请求上级机关予以批准,批准后方可执行的事情。这类应属于请示,而行文实践中有时恰恰使用了报告这一文种。

2.把报告当作请示。有些报告是下级呈送给上级并要求批转的报告,这类报告应属于呈转性报告极易被当作请示。如《x x x x关于x x x x的报告》末尾处应写“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x x x执行。”属于典型的呈转性报告但是往往被当作了请示。

3.请示与报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请示工作又报告情况或者既报告情况又夹带请示事项,这些形式都不符合文种的使用规范。如《x x x x关于x x x x的请示报告》,这类文件形式,其内容既汇报了工作,又顺便提出了请示或者一文数项请示,这种混合的形式,极易使上级机关理不出头绪,处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误了另外几件事情。

造成请示与报告与不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有:一是理解上有偏。有的同志没有正确理解请示与报告的真正含义,经常分不开请示与报告的界限,所以,动起笔来浮想联翩,鱼龙混杂,分不清到底应该是请示还是报告。二是拟写人员思想不够重视,没有意识到请示与报告必须分开的重要性,认为总是请示问题报忧不报喜,不如混合起来既请示了问题又汇报了情况。三是重视不够,心不强,把关不严。

请示与报告不分,往往为上级机关.正常的公文处理带来不便,还容易使上级机关错批、漏批文件,甚至有时延误事情的处理,影响公文质量。准确地报送请示与报告,可以使上级机关了解掌握情况,便于及时指导,增强上下级机关之间的交流。我们应下大力气纠正请示与报告不分的不良习惯,做到带头,有目的、有组织的加强本单位本部门的学习及培训,普及标准化公文的写作知识,提高公文写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限度地避免出现请示与报告不分的现象。

请示和报告的区别作文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问题作出指示,对某项政策界限给予明确,对某事予以审核批准时使用的一种请求8、处理方式不同。性公文,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请示可分为解决某种问题的请示,请求批准某种事项的请示。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报告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

区别: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请示是上级机关是一定要答复,报告并不要答复,视报告的内容情况,可以答复也可以不答复;另外,请示请求批准某种事项。报告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总体讲,两者都是上行文。

写批复时与请示一样,要一文一事?

请示是机关单位经常使用的一种陈请性上行文。本节着重介绍请示的概念、特点和型别,并与报告作比较。

1、请示是上行文,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因为请示需要答复,多个主送机关可能造成答复不一致,上报单位就会无所适从。而主送机关必定是直接对单位管理的机关,如XXX中学的上级 单位就是XX;

2、“一事一请”,或称之为“一文一事”,原因是多件事情请示容易出现批复上的难度,如7.标题写作不同。一般来讲请示的标题中不写报告二字,就是x x x关于x x x x x x的请示;报告的标题中不写请示二字,就是x x”x关于x x x xx x的报告。一件事同意,另外一件不同意,在回复批复的时候就很难。因此对“请示”,一般是应该“一事一请”。

不知是否明白~~~

公文写作的技巧

请示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署时几部分。

链接:

请示常用“妥否,请批示”“请批准”“请批复”之类的结尾语。报告因为不需要批复,一般用“专此报告”“特此报告”等结尾语。有的报告在陈述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之后,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此时其结尾语可用“请审阅”,但不应当用“请审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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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请和提请的区别

“请示”是一种上行文,早期的请示和报告是混用的,因此,现在还有人错误使用“请示报告”。

1、目的不同

1.陈述性

请示的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上级机关的审核、批准,必须要求上级机关及时给予批复;而报告的目的是为了让上级机关了解掌握情况,或者提出意见、建议,一般无需上级机关批准。

2、时间不同

请示中的工作或事项,必须经过上级机关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办理,因此请示必须事前行文,切不可“先斩后奏”;报告是为了让上级机关了解和掌握情况,它所涉及的工作或事项,可能尚未进行或办理,可能正在进行或办理,也可能已经完成或办毕,因此报告可以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

3、内容不同

请示必须一文一事,便于上级机关及时审批,如果在一份请示中写了几件事项,上级机关在审核时可能会因为有些事项尚需研究而不能立即批复,从而延误本可立即批复事项的办理;报告可以是一文一事,作专题性报告,也可以是一文数事,作综合性报告。 相同之处:

主送单位相同。请示、报告的主送单位都是上级机关。因此,两者都是上行文,都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呈送的报请性公文。

行文手法相同。请示、报告都是用具体的事实和确凿的数据行文,禁言过其实,弄虚作,混淆上级机关视听。

表达方式相同。请示、报告都要求把有关事实叙述得清楚明白,这种叙述并非记流水账式的罗列材料,而是对有关事实进行系统的归纳和概括。

请示和报告有什么区别呢?

1、把请示当作报告。就是把请求指示、批准的请示当作了报告。如《xxxx关于申请购买xxxx的报告》,指本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买xxx的要求,请求上级机关予以批准,批准后方可执行的事情。这类应属于请示,而行文实践中有时恰恰使用了报告这一文种。

请示和报告的相同点:

1、行文方向相同

请示、报告都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都属于上行文。

2、行文规则相同

请示、报告都是向上级机关行文,不能抄送下级机关。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

3、表达用语相同。请示、报告都要求用具体的事实和确凿的数据叙述,用语要明确,语气要得

4、公文格式相同

请示、报告都使用上行文格式,《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重要公文和上

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公文上报时间又比较

请示和报告的不同点:

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旨在请求上级指示、批准,需要上级机关审批,重在呈批。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工

2、行文时间不同

请示必须事前行文,须在上级机1、内容要求不同。请示的内容要求一文一事;报告的内容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数事。关作出明确的指示、答复后方可执行,不允许边做边

3、内容含量不同

报告的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专题性的,内容范围较广,相对来说篇幅较长。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篇幅较短。

4、写作重点不同

请示和报告都需要陈述情况,但是,报告的重点在于汇报情况,且不能夹带请示事项;请示中所陈述的情况只是作为请示缘由,篇幅宜小,重点应放在请示事项上。

5、结尾用语不同

请示常用“妥否,请批示”“请批准”“请批复”之类的结尾语。报告因为不需要批复,一般用“专此报告”“特此报告”等结尾语。。

6、附注要求不同

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标注姓名和电话,主要是便于上级机关在审批请示事项时向来文单位了解有关情况或者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所以,标注姓名和电话是对请示的特别要求,对报告来说则没有此要求。

7、主送对象不同

请示只能主送一个直接上级机关,不能多头、多级主送。报告有时可多头主送,比如情况紧急需要

请示属于办件,受文机关必须及时处理,限期批示,明确答复;对于不适合直接作出批示的请示件,可以指示下级机关重新修改后再上报;对不予批准的请示件,上级机关亦可用便函等方式答复。报告属于阅件,受文机关一般不作答复。

扩展资料:

1、语体原因

在日常工作中,凡需要上级解决问题,通常习惯说“打个报告”,很少

2、历史原因

在1951年9月29日政务院发布的《公文处理暂行办法》中还没有请示文种,只有报告文种,并且该暂行办法规定,向上级陈述或请示事项要用报告。报告情况是报告,请示问题也是报告。“打个报告来”的口头禅就是从那个时候流行起来的。

3、现实原因

一些论者认为,请示中只能写请示原因和请示根据,提出请求事项,不能陈述情况;报告中只能陈述情况,汇报工作,不能提出措施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

请示与报告,在以下哪些方面存在不同( )

二、报告的特点

1.内容要求不同。请示的内容要求一文一事;报告的内容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数事。

2.侧重点不同。请示报告属于请示性公文,侧重于提出司题和请求指示、批准;报告属于陈述性公文,侧重于汇报工作,陈述意见或者建议。

3.行文目的不同。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项工作或者解决某个问题;报告的目的是让上级机关了解下情,掌握情况,便于及时指导。

4.行文时间不同。请示必须事前行文;报告可以在事后或者事情发展过程中行文。

5.报送要求不同。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受双重的单位报其上级机关的请示,应根据请示的内容注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主报机关负责答复请示事项;报告可以报送一个或多个上级机关。

8.结束用语不同。请示的结尾一般用“妥否,请批示”或“特此请示,请予批准”等形式,请示的结束用语必须明确表明需要上级机关回复的迫切要求;报告的结尾多用“特此报告”等形式,一般不写需要上级必须予以答复的词语。

9.处理结果不同。请示属于“办件”,指上级机关应对请示类公文及时予以批复;报告属于“阅件”,对报告类公文上级机关一般以批转形式予以答复,但也没必要件件予以答复。

满意请采纳。

关于请示的格式及范文

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请示属于上行文。凡是本机关无权、无力决定和解决的事项可以向上级请示,而上级则应及时回复。以下是我整理的请示的格式及范文,欢迎大家参阅。

第1篇:

请示,对于下级机关工作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现在还有人在需要写作请示的时候说“打个报告” ,甚至还有人使用编造的“请示报告”文种。这就更加需要认清请示的特点,注意请示与报告的区别,掌握请示的写法。

节 请示概述

一、概念

办法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987年办公厅正式释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之前,请示和报告在工作实践中经常出现混淆不清的错误。其后,尽管已有权威的规定,但在实际中还是出现不少错误。应当指出,自提高发文机关规格于20XX年8月24日释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后,就不能再现出现上述的错误了。

请示的特点可以在与报告的比较中看出。

一陈请性。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和批准的公文,行文内容具有请求性。而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或者要求的公文,具有陈述性。

二求复性。请示的行文目的是请求上级批准,解决某个具体问题,要求作出明确答复。而报告的目的则在于使上级掌握某方面或阶段的情况,不要求批覆。

三超前性。请示行文时机具有超前性,必须在事前行文,等上级机关作出答复之后才能付诸实施。而报告则可在事后行文,也可在工作进行过程中行文,一般不在事前行文。

四单一性。请示事项具有单一性,要求一文一事。而报告可以一文一事,也可以一文数事。

三、型别

请示的分类主要是根据行文的目的和内容的不同来进行的。通常可分为两种。

一事项性请示。这种请示是下级机关请求上级机关稽核批准某项或者开展某项工作的请示,属于请求批准性的请示。这种请示多用于机构设臵、审定编制、、重要决定、重大决策、大型专案安排等事项。这些事项按规定本级机关无权决定,必须请示上级机关批准。

下级机关在工作中遇到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难于解决的事项,用请示请求上级机关给予帮助、支援的请示,也是事项性。

二政策性请示。下级机关往往会在工作中碰到某一方针、政策等不明确、不理解的问题,或者碰到新问题和情况。要弄清楚和解决这些问题,可用请示行文,并提出解决的意见,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明确的解释和指示。

第二节 请示写作

请示的写法及结构,在行政公文中应该说是比较规范的。

请示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署,结构完整规范。

一标题。请示标题一般要写明“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发文机关有时可以省略,如前面提到的《关于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列为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写标题要注意,不能将“请示”写成“报告”或“请示报告”,原由中也不要重复出现“申请”、“请求”之类词语。

1.原由。请示的原由是请示事项和要求的理由及依据。要先把原由讲清楚,然后再写请示的事项和要求,这才能顺理成章。原由很重要,关系到事项是否成立,是否可行,当然关系到上级机关审批请示的态度。因此,原由常常十分完备,依据、情况、意义、作用等都要写上。

2.事项。包括办法、措施、主张、看法等。请示的事项,要符合法规,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和可作性。因此,事项要写得具体、明白。如果请示的事项内容比较复杂,要分清主次,一条一条地写出来,条理要清楚,重点要突出。注意:事项简单的,往往和结语合为一句话。如《关于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列为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的一句话:“现申请把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列为重点风景名胜区,请审批。” 请示事项应该避免不明确、不具体的情况和把原由、事项混在一起的情况。否则,不得要领,不知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3.结语。请示的结语有“以上请示,请批覆”、“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覆”等。结语是请示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不能遗漏,更不能含糊其辞。

二、要求

二单头请示。请示只能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如果需要,可以抄送有关机关。这就可以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三不越级请示。这一点,请示与其它行政公文是一样的。如果因特殊情况或紧急事项必须越级请示时,要同时抄送越过的直接上级机关。除个别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一般不直接送个人 。

四请示与报告混用的原因不抄送下级。请示是上行公文,行文时不得同时抄送下级以免造成工作混乱,更3.请示与报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请示工作又报告情况或者既报告情况又夹带请示事项,这些形式都不符合文种的使用规范。如《x x x x关于x x x x的请示报告》,这类文件形式,其内容既汇报了工作,又顺便提出了请示或者一文数项请示,这种混合的形式,极易使上级机关理不出头绪,处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误了另外几件事情。不能要求下级机关执行上级机关未批准和批覆的事项。

第2篇:报告的格式范文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

一、报告的使用范围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部门的指导。

报告,在已释出的、人大、 、的公文处理规范中,都规定了这个文种。其适用范围,大体上是一致的,但也有些区别。请看这四个大机关对报告下的定义:

《 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的《条例》中规定: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人大《办法》中规定:报告,“适用于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答复询问等”。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 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规定:“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和意见建议,询问用“报告”。

从以上定义可以发现,四大机关的报告,均是上行文。其中,、人大、三家的报告,都规定了四项用途,包括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等。惟独 的报告,只有三项用途,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询问,而没有“提出建议”这个功能。实际上,在20XX年释出的行政《办法》之前,也曾有“提出建议”的功能,只是在新的行政《办法》中取消了。承担这一功能新增加了文种:意见。因此,“意见”这个文种多了一个上行文的用途。节选自《应用写作》20XX年第11期《浅谈报告的适用范围和写作要求》

1.内容的汇报性:一切报告都是下级向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让上级机关掌握基本情况并及时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指导,所以,汇报性是“报告”的一个大特点。

2.语言的陈述性:因为报告具有汇报性,是向上级讲述做了什么工作,或工作是怎样做的,有什么情况、经验、体会,存在什么问题,今后有什么打算,对有什么意见、建议,所以行文上一般都使用叙述方法,即陈述其事,而不是像请示那样采用祈使、请求等法。

3.行文的单向性:报告时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是为上级机关进行巨集观提供依据, 一般不需要受文机关的批覆, 属于单项行文.

4.成文的事后性: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 向上级机关作出汇报, 是事后或事中行文.

5.双向的沟通性:报告虽不需批覆,却是下级机关以此取得上级机关的支援 指导的桥梁;同时上级机关也能通过报告获得资讯, 了解下情, 报告成为上级机关决策 指导和协调工作的依据.

三、类别及功用

1.例行报告日报、周报、旬报、月报、季报、年报等。例行报告不能变成“例行公事”,而要随着工作的进展,反映新情况,新问题,写出新意。

2.综合报告;全面汇报本机关工作情况,可以和总结工作、安排结合起来。要有分析,有综合,有新意,有重点。

3.专题报告:指向上级反映本机关的某项工作、某个问题,某一方面的情况,要求上级对此有所了解的报告。所写的报告要迅速,及时,一事一报。呈报、呈转要分清写明。

第3篇:请示报告格式及范文

请示是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在公文往来中经常用到的重要评议体之一。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请示批准某一事项。

请示的特点:一是时间性较强。请示的事项一般都是急需明确和解决的,否则会影响正常工作,因此时间性强。二是要一事一请示。三是通常主送一个机关,不多头主送,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在请示的同时又抄送下级机关。四是应按隶属关系逐级请示,一般情况不得越级请示,如确需越级请示,应同时抄报直接主管部门。

根据请示的不同内容和写作意图不同,请示分为三类:类:请求指示的请示。此类请示一般是政策性请示,是下级机关需要上级机关对原有政策规定作出明确解释,对变通处理的问题作出审查认定,对如何处理突发或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指示等请示。第二类,请求批准的请示。此类请示是下级机关针对某些具体事宜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的请示,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某些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第三类,请求批转的请示。下级机关就某一涉及面广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需各有关方面协同办理,但按规定又不能指令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部门办理,需上级机关审定后批转执行,这样的请示就属此类。

请示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五部分组成。请示的正文,主要由请示的原因、内容、要求三部分组成,请示时应将理由陈述充分,提出的解决方案应具体,切实可行。请示的注意事项除其特点中所述之外,还应注意请示与报告的区别,切忌用报告代请示行文;请求的内容若涉及其它部门或地区时,在正常情况下应事先进行协商,必要时还可联合行文,如有关方面意见不一致,应如实在请示中反映出来;另外请求拨款的应附预算表;请求批准规章制度的,应附规章制度的内容;请示处理问题的,本单位应先明确表态;正式印发请示送上级机关时,应在文头注明签发人姓名。

市 :

今年4月7日,xx市委、市 《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x字[xx]8号,同意建立旅游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其部分资金来源于交通建设附加费的分配,并将此分配比列从原来的5%调高到10%。对此,我委认为该措施无疑有利于筹集资金,促进旅游业发展。但当初决定征收旅业交通建设附加费的目的,主要是筹集地铁资金,现要提高旅游专项资金往交通建设附加费中的分配比例,必然减少地资金的来源。地铁工程建设年度投资高达30亿元,筹资任务十分艰钜,而今年地铁资金缺口更大,需开拓更多的资金来源。因此,任何减少筹集地铁资金的做法都会异致工期拖长和投资增大,不利于工程建设。

鉴此,我委建议在地铁建设期内,暂缓调高旅游专项资金在交通建设附加费中的分配比例,仍执行旅游专项资金在交通建设附加费中占5%的分配比例不变。

专此请示,请批覆。

Xx市计委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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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公文使用效率,报告可以附带请示事项吗?

3.时效性

请示与报告都是上行文,但二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却是十分明显的。请示和报告虽然都要陈述、汇报情况,但报告的重点就在汇报工作情况,报告中不能夹带请示事项6.篇幅不同。请示一般都比较简短;报告的内容涉及面较为广泛,篇幅一般较长。,而请示的重点仍在请示事项。

不能。

请示与报告的区别有哪些

三、请示与报告不分的原因及负面影晌

请示与报告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请示主要写带有迫切性、需上级机关明确指示或批准的事项,行文时只能一文一事;报告则着眼于汇报或反映情况,既可一文一事,亦可一文数事。

1、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旨在请求上级指示、批准,需要上级机关审批,重在呈批。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询问,无需上级机关答复,重在呈报。

2、行文时间不同。

请示必须事前行文,须在上级机关作出明确的指示、答复后方可执行,不允许边做边请示,更不能“先斩后奏”。报告一般在事后或者阶段工作完成后行文。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事前请示”“事后报告”。

3、内容含量不同。

报告的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专题性的,内容范围较广,如各方面工作的基本情况、对问题的认识、获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具体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过程、取得的成效、今后的打算等,所以相对来说篇幅较长。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篇幅较短。

尤其要注意的是,将多个请示事项放在一个请示件中行文,虽然表面看起来比较省事,但事实上,多个不相联系的事项放在一起请示易造成公文主旨不明,给上级机关的审批和答复造成不便。而且,只要有一个事项因报批程序复杂不能及时答复,其他事项也会被拖延,所以行文中一定要做到一事一请示。

4、写作重点不同。

请示和报告都需要陈述情况,但是,报告的重点在于汇报情况,且不能夹带请示事项;请示中所陈述的情况只是作为请示缘由,篇幅宜小,重点应放在请示事项上。为了有利于上级机关尽快了解情况、作出批复,请示的内容应集中在一个问题或一个方面的某项工作上,做到陈述情况简明,请示事项明确。

5、结尾用语不同。

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标注姓名和电话,主要是便于上级机关在审批请示事项时向来文单位了解有关情况或者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所以,标注姓名和电话是对请示的特别要求,对报告来说则没有此要求。

7、主送对象不同。

原则上,请示只能主送一个直接上级机关,不能多头、多级主送。这样规定一来可以防止因多头批示的内容口径不一导致难以执行,二来可以防止因上级机关互相推诿而影响办文效率和质量。即使是受双重的机关上报请示,也应根据内容分别写明主送、抄送机关,以分清承办,主送机关将负责答复。报告有时可多头主送,比如情况紧急需要上级机关尽快了解时。

请示属于办件,受文机关必须及时处理,限期批示,明确答复。对于不适合直接作出批示的请示件,可以指示下级机关重新修改后再上报。对不予批准的请示件,上级机关亦可用便函等方式答复。报告属于阅件,受文机关一般不作答复。所以,如果把请示误写成报告,就可能因处理方式不同而误时误事。

判断是非

请示是请示上级,须报上级批复。

1.x

6.篇幅不同。请示一般都比较简短;报告的内容涉及面较为广泛,篇幅一般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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