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成都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有哪些?
成都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有哪些?
坚持四不变
重磅!成都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有哪些?
重磅!成都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有哪些?
重磅!成都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有哪些?
1.坚持免试入学、就近入学原则不变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制定各校招生和服务范围。要求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2.坚持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体制不变
完善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加强市级统筹,统一招生入学平台、统一招生入学日程、统一招生录取、统一息,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3.坚持公民同招、公民同权的要求不变
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互不享有特权。公办学校实行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4.坚持公办保底、民办选择的导向不变
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选择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
实现四转变
1.从覆盖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转变
落实“人才新政”,强化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在已落实保障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双集体户子女、港澳台籍和外籍少年儿童就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成都市单集体户子女、持旅行证适龄儿童少年纳入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保障范畴,推进常住人口义务教育保障全覆盖,让招生政策更有广度。
2.从关注适龄儿童个体向关注家庭多子女转变
根据人口变化趋势性特征,充分考虑为家长接送双胞胎(多胞胎)、多子女提供便利,明确提出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公办学校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可能就读不同学校的,家长可提出申请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让招生政策更有温度。
3.从广泛政策宣传向精准宣传转变
加强舆论力,除继续通过官宣、主流媒体、“五进”等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外,为强化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明确提出:、小学要通过班会、家长会、家长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分别向在园儿童家长、在校学生及家长讲清楚小学一年级和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让招生政策更有效度。
4.从强调双方权责向界定五方权责转变
提高治理水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通知》与《成都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构成较为完善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不仅仅强调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学校的权责,也明确界定了培训机构、和教职工、家长权责,相关各方共同参与监督管理,让招生政策更有力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县,贵阳市第六中学、贵阳市第十二中学、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贵阳学校、师范大学贵安新区附属学校:
2023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尚未正式启动,为加强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保护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招生纪律
市将在、省教育厅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文件下发后,及时制定出台我市本年度招生工作通知,明确具体时间。各区(市、县)根据市级文件制定本区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授权范围内,按照全市统一的时间开展相关工作。
招生文件未下达前,严格执行“五个严禁”:
(一)严禁提前进行招生宣传;
(二)严禁提前组织招生;
(三)严禁向低学段毕业年级收集学生情况;
(四)严禁违规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五)严禁联合培训机构、其他组织或个人以任何方式预留学位。
二、严格招生录取
2023年义务教育报名工作继续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各区(市、县)根据本区域招生入学方案以及平台登记的学生信息进行派位。
三、严格执查
自即日起,市将继续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监察组,对全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畅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各区(市、县)要联合同级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向公布电话、邮箱并向市基教处备案,有关的调查结果在调查结束次日报市基教处。
四、其他要求
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违规处理及其他有关要求,按照贵阳市《关于严肃义务教育招生纪律的通知》(筑教发〔2022〕53号)相关规定执行。
小学入学新规定有哪些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地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三、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各地要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根据学校布局和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并严格执行。
四、扎实做好中考组织管理工作。各地要按照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突出素质教育导向,努力提高命题质量,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扭转唯分数的考试招生评价导向。
五、规范特殊类型招生。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六、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地方,要合理设置积分条件,确保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
七、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家长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
八、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超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或采用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结果。
九、严格执纪问责。各地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招生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追究机制,畅通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监督。
十、营造良好氛围。各地门要与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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