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

法律分析: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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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

第六十条: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固定资产残值率规定

《中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握扰为10%。《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令2007年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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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电脑折旧年限是多少年

折旧年限为3年。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扩展资料

一般来讲固定资产可分为八大类,各企业的后勤部门还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规定各类固定资产目录。

1. 房屋和建筑物

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办公室(楼)、会堂、宿舍、食堂、、仓库、油库、档案馆、活动室、锅炉房、烟囱、水塔、水井、围墙等及其附属的水、电、煤气、取暖、卫生等设施。附属企业如招待所、宾馆、车队、医院、、商店等房屋和建筑物,产权是企业的。

2. 一般办公设备

一般办公设备,指企业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如办公桌、椅、凳、橱、架、沙发、取暖和降温设备、会议室设备、家具用具等。一般设备属于通用的,被服装具、饮具炊具、装饰品等也列为一般设备类之内。

3. 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是指属于企业所有专门用于某项工作的设备。包括:文体活动设备,录音录像设备、放映摄像设备、打字电传设备、电话电报通信设备、舞台与灯光设备、档案馆的专用设备,以及办公现代化微电脑设备等。凡是有专用于某一项工作的工具器械等,均应列为专用设备。

4. 文物和陈列品

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例如,古玩、字画、纪念物品等。有些企业后勤部门内部设有展览室、陈列室,凡有上述物品的也属于文物和陈列品。

5. 图书

图书,是指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和单位的业务书籍。企业内部的图书资料室、档案馆所有的各种图书,包括、业务、文艺等书籍,均属财产。

6.运输设备

运输设备,是指后勤部门使用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包括轿车、吉普、摩托车、面包车、客车、轮船、运输汽车、三轮卡车、人力拖车、板车、自行车和小轮车等。

7. 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主要是企业后勤部门用于自身维修的机床、动力机、工具等和备用的发电机等,以及计仪器、检测仪器和医院的医疗器械设备。有些附属生产性企业的机械、工具设备也应包括在内。

8. 其他固定资产

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划分,也可将以上各类适当划细,增加种类。

参考资料:

企业所得税折旧年限规定

业所得税折旧年限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

1、企业一般应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2、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多种,基本上即可以分为两类,即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

3、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法律依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

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固定资产折旧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 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

2、 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 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4、 年数总合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 ×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12

一般企业使用较多的是直线法。企业计提折旧可以个别计提,也可分类计提。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 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总体说来,固定资产折旧主要有四种方法: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

下面,一个个慢慢介绍

(1)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A企业某固定资产原值100 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每年折旧额=(100 000-10000)/5=18 000

每月折旧额=18 000/12=1 500

解析:年限平均法,又称为直线法,平均即可。

(2)工作量法

A企业某固定资产原值100 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 000元,预计可工作时间10 000小时,本月工作时间100小时,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

每小时折旧额=(100 000-10 000)/ 10 000=9元/小时

本月折旧额=100×9=900

解析:根据本月工作时间(度量)占总时间(度量)的比例计提折旧。

(3)双倍余额递减法

A企业某固定资产原值100 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第1年折旧额=100 000×2/5=40 000

第2年折旧额=(100 000-40 000)×2/5=24 000

第3年折旧额=(100 000-40 000-24 000)×2/5=14 400

第4/5年折旧额=(100 000-40 000-24 000-14 400-10 000)×1/2=5 800

解析:加速折旧法,两年考虑净残值,前面几年不考虑净残值。每年折旧额在当年12个月内算平均。

(4)年数总和法

A企业某固定资产原值100 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第1年折旧额=(100 000-10 000)×5/15=30 000

第2年折旧额=(100 000-10 000)×4/15=24 000

第3年折旧额=(100 000-10 000)×3/15=18 000

第4年折旧额=(100 000-10 000)×2/15=12 000

第5年折旧额=(100 000-10 000)×1/15=6 000

解析:每年折旧额在当年的12个月内计算平均值。1+2+3+4+5=15,加速折旧倒着比例计提折旧。如果可使用年限是3年,那就是3/6、2/6、1/6.

(一):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如下:

一、通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如下: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

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

电子计算机:4-10年;

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15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

传真机、电传机、移动电话:5-10年;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

音响、录(摄)像机:10-15年

(二):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如下:

一、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如下:

1.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

2.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

输电线路:30-35年;

配电线路:14-16年;

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

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

3.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

4.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

5.化工、工业专用设备:7-14年

6.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年

7.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年

8.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年

9.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

10.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年

11.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年

12.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15-25年;

燃气:16-25年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A.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动输设备 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电子计算机 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6. 工业窑炉 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 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输电线路 30━35年;配电线路 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

13.化工、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 15━25年;燃气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折旧年限

21.房屋;生产用房 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非生产用房 35━45年;简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水电站大坝 45━55年;其他建筑物 15━25年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当考虑的因素:

(1)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介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多久?

1、年限平均法(特点: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的折旧额是相等的)

公式: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公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公式: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每月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公式: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