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法条
私法中,单边双边重叠选择这四个冲突规范,如何区分,各自的连结点有何区别
以下是这四种的具体的定义和例子帮助你理解: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法条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法条
A.单边冲突规范——是指直接规定某些涉外民事关系只适用内国法或只适用外国法的冲突规范,或者理解为其冲突规范的系属直接指明涉外民事关系只适用内国法,或者只适用某一特定的外国法都是可以的。
e.g.1999年《中华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法律”。
笔者理解:所谓单边,即只能使用一种,也就是说法律怎么规定,我们就要这么做,是没有任何裁量的余地的。如例子所言即是这种。
B.双边冲突规范——其系属既不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也不明确规定适用外国法,而是提供一个以某种标志(即连结点)为导向的法律适用原则。
e.g.《中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六条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笔者理解:所谓双边,即平等地选择内国法和外国法,正如上面例子所言,这个不动产,适用的是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换句话说,如果不动产在国外即使用外国法,在国内,即使用内国法。
C.重叠性冲突规范——是指对某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在系属中规定必须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适用规范。
e.g.《中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八条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笔者理解:这个是容易判断的,因为这类冲突规范都会这样一个字“和”,所以简而言之就是必须都满足才可以。像例子说的,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必须同时满足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才能够合法有效。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这类冲突规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属,即规定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但实际上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
根据选择方式又可再分为两种:
(1)无条件的选择型冲突规范。在这种冲突规范中,其系属指明的几种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可以不分先后顺序而任意进行选择。就是说选择不附加条件。 e.g.《中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九条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笔者理解:此类冲突规范就是给当事人极大的选择空间,让当事人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进行诉讼。
(2)有条件的选择型冲突规范。在这种冲突规范中,其系属指明的几种法律处于不同的地位,首先适用顺序排在首位的法律,只有该法律无法适用时,才能选择其后一顺序的法律。就是说选择是有条件的,即必须按顺序选用。e.g.《中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二条 消费者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或者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
笔者理解:此类冲突规范旨在保护弱者的权益,如例子所言,消费者是弱者,所以当出现时优先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的法律。如果不符合要求那么就可以适用后面列举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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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冲突规范和重叠必冲突规范一样,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属,指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判断题
错,选择性冲突规范和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都是其系属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但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其系属中的两个连结点所指引的准据法是同时适用于某一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法,就是两个连结点所指向的法律是同一个的法律。而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但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
司考《私法》备考:冲突规范的结构及类型
冲突规范的结构
1、构成
一部分:范围、连接对象
另一部分:系属、冲突原则
还有一部分:关联词
2、连接点:冲突规范借以确定某一法律关系应适用什么法律的根据
A.客观连接点:一种客观实在的标志
B.主观连结点:当事人的意思
C.静态连结点:固定不变的
D.动态连结点:可变的
3、系属公式:属人法、物之所在地法、行为地法、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地法、密切联系地法、旗国法
冲突规范的类型
1、单边冲突规范:直接规定适用某国法律。只规定一个明确的连接点。
2、双边冲突规范: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再根据这个系属并结合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去推定应适用某法律的冲突规范。
3、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系属有两上或两个以上,并同时适用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
4、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属,但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
202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三国法-冲突规范的类型(12.4)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地法律。”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
A.单边冲突规范
B.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C.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D.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参
1、【考点】冲突规范的类型
【难度】★★
【】D
解析:冲突规范一般分为单边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和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单边冲突规范是指直接规定适用某一特定法律的冲突规范。它既可以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也可以直接规定只适用某一特定的外国法。例如,“在中华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法律。”
双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只是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再根据这个系属并结合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推定应适用某法律的冲突规范。例如,“船舶的所有权,适用船旗国法律。”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属,并且依据这些系属所确定的法律应同时适用于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例如,“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只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由于允许选择的方式和条件的不同,此种规范又可以被分为两类:
一是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在此种规范中,各系属所提供的可供选择的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并无优先秩序之分,受理案件的可以自由地选择其中一种法律予以适用。例如,“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二是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在此种规范中,各系属所提供的可供选择的法律具有有优先秩序之分,受理案件的应先适用某种法律,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中另一种法律。例如,“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密切联系的的法律。”
综上理解,本题中的冲突规范属于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ABC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D项说确,当选。
故本题选D。
冲突规范法的适用
冲突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规范、 私法规则,它是指出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的规范。
准据法是私法特有的概念,它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定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和义务的特定(的)实体法。
冲突规范本身并不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它只是起到援引某一法律的作用。
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定所援用的法律。
分别适用 选择适用 重叠适用
这是冲突规范中的问题.冲突规范是由国内法或条约规定的,指明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根据冲突规范对应适用的法律的规定的不同,可以把冲突规范划分成四种基本的类型,即单边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和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所谓单边冲突规范,是指直接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它既可以明确指出适用内国法,也可以直接规定只适用外国法。例如,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2条规定:“合营企业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当适用的法律。”单边冲突规范只规定了一个明确的连结点,即它指向适用内国法时就不可能再指向适用外国法,或者在指向适用外国法时就不可能再指向适用内国法。所谓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我国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的“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密切联系的的法律”,便是一条有条件地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它要求在处理合同争议时,首先应该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只有在当事人无选择时,才能适用与合同有密切联系的的法律。以上,但只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所谓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例如,1902年订立于海牙的《离婚及分居的法律冲突与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表明,离婚问题必须同时适用夫妇之本国法和地法,只有两者均认为有离婚原因时,才准许当事人离婚。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必须重叠适用的两个准据法中,常常有一个是地法。其实慢慢体会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冲突规范种类有
法律分析:冲突规范因指定准据法的方式不同(或系属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四种类型:单边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和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1、单边冲突规范,是直接规定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只适用内国法或只适用外国法的冲突规范。
2、双边冲突规范,并不直接规定某种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只抽象地规定一个指引确定准据法的连结点,表明什么问题应适用何地法律,至于准据法是内国法还是外国法,取决于连结点在内国还是某外国。
3、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是指对“范围”所指的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必须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结点所指向的法律的冲突规范。
4、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也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但只需选择适用其中一个连结点所指定的的法律来处理某一涉外民事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冲突规范种类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单边冲突规范是直接规定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只适用内国法或只适用外国法的冲突规范。
(二)双边冲突规范是并不直接某种涉外民事关系是适用内国法或外国法,它只抽象地规定一个指引确定准据法的连结点。
(三)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指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并且对“范围”所指的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必须同时适用该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结点所指向的的法律的冲突规范。
(四)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指含有两个或两上以上的连结点,但只选择适用其中一个连结点所指定的的法律。可分为两类:1、无条件的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2、有条件的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法律依据:《中华家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 第三条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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