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2021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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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遵循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贯彻到底的工作方针。

2、不同的仓库类型也有着不同的要求,乙类、丙类、丁类、戊类的仓库在使用中可以根据使用需要选择开口部位,但是必须要采用和防火墙等有效措施来进行分隔,这样才能保证分隔的有效性。

3、建筑设计在设计高层建筑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公6、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共建筑等建筑的耐火等级,按照不同的建筑来进行设计防火规范作。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3.2.2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_的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耐火等级的建筑。 3.2.9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有无规范要求高层建筑的消防车车道距离建筑物要多少米

依照《中华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毁、挪用、拆除或者停止使用消防设施、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埋压、占用、阻塞消火栓和占用消防空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拥挤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妨碍逃生和消防救援的障碍物。

有。

消防车道距离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不应大于15m。

不少于5m。GB50016-2006《建筑设扩展资料计防火规范》。没有相关规范,不应大于15m。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通道有关规定。

消防通道应满足下列要求:

泳道的净宽及净空高度不得少于4.0米。

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消防通道与建筑物之间不得设置阻碍消防车运行的障碍物,如树木、架空线路等。

消防通道的坡度不应超过8%。

扩展资料:

在任何情况下,消火栓不得被挪用、移除、埋藏或占用。也不允许临时占用消防出口。占用、阻塞、关闭消防通道,阻碍消防车通行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筑防火规范GB50016中5.5.17条注1、2、3条都满足的袋型走道尽端房间的疏散距离如何计算

(5)高层内有上下连通的开口部位时,上下连通层应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当开口部位设有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

可参照防火规范表5.5.17 注1: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2)为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外,楼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疏散楼梯宜直接通向平屋顶,上下直通,首层与地下室之间应设有分隔设施且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表5.5.17的规定增加5m。注3: 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表5.5.17及注1 的规定增加 2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按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设置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的需要,保证对高层住宅的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用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靠近每套住宅的阳台或主窗。

高层住宅应设置消防登高面,并应符合下列标准:

1 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

2 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

3 消防登高面(8)疏散走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其两侧设启闭装置,并具有手动、自动和机械控制装置。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4 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应大于4m;

5 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6 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基本要求登高的高大乔木。

7 登高面范围内宜有建筑的安全出口。

建筑高度超过多少米必须设置消防楼梯

消防楼梯也叫疏散楼梯,下列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楼梯:

1、 一类公共建筑。

2、塔式住宅。

3、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4、高度超过32m的其它二类公共建筑。

在设置室外疏散楼梯时应3.1 火灾危险性分类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楼梯可作为辅助防烟楼梯,其小净宽不应小于0.9m。当倾斜角度不大于45°,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小于1.1m 时,可计入疏散楼梯总宽度内。

(2)室外楼梯和平台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当建筑物处在有关历史文化、文物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等建筑保护区、建筑控制地带和有净空要求的控制区时,这些突出部分的高度按有关要求需要计入建筑高度。但由于其火灾危险性小、对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均无影响,在建筑防火设计时可不计入建筑高度。lh的不燃烧体。在楼梯周围2m的墙面上,除设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且不应正对楼梯段。

(3)对于不需设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的室外疏散楼梯,其倾斜角度可不大于60°,净宽可不小于0.8m。

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当必须采用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超过10°,且每级离扶手25 c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 cm;

楼梯间内宜有天然采光和白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照防烟楼梯间设计),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 cm。

(3)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等;在住宅内可燃气体管道如必须局部水平穿过楼梯间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设施。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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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分区方式是什么

超过十八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高层民用建筑每个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一类为1000M2,二类为1500M2,地下室为500M2。具体划分时注意:

(2)设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可按局部面积的一倍增加。

(3)高层中的营业厅、展览厅等设有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时,地上部分的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为2000M2。

(4)高层与裙房之间有防火分隔设施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增加一倍。

(6)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要采用本部分第10题的措施。

(7)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当采用背火温升做判定条件时,其耐火极限不小于3h,当采用其它防火卷帘时,卷1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69帘两侧应采设的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系统喷水时间不小于3h,喷头喷水强度不小于0.5L/s,喷头间距为2-2.5m,喷头距卷帘的水平距离宜为0.5m。

防火间距的标准是多少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

按照我国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建筑的耐火等级是由建筑构件(梁、柱、楼板、墙等)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一般说来:

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结构屋架、钢筋混凝土柱或砖墙组成的混合结构;

耐火等级建筑物是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

四级耐火等级是木屋顶、难燃烧体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

防火等级主要是说建筑保温材料,分为A级不燃型,B1级难燃型中华 联合发布,B2级可燃型,也称阻燃型,B3级易燃型。

防火间距:

高层建筑因火灾时疏散困难,云梯车需要较大工作半径,所以高层主体同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3米,同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5和18米。

厂房内易燃物较多,防火间距应加大,如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之间或它们和民用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三、四级耐火等级厂房和其他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2和14米。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或库房,应远离建筑物。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 术语

请输入你的答2008-××-××发布 2008-××-××实施

6 消防车道 44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3

3.1 火灾危险性分类 3

3.2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与构件的耐火极限 7

3.3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8

3.6 厂房(仓库)的防爆 16

3.7 厂房的安全疏散 18

4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 19

4.3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19

4.4 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26

5 民用建筑 27

5.1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 27

5.2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31

5.3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 31

5A 木结构建筑 40

7 建筑构造 45

7.2 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45

7.4 楼梯间、楼梯和门 48

8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52

8.4 室内消防用水量及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和消防水箱 52

9 防烟与排烟 56

9.1 一般规定 56

9.2 自然排烟 59

9.3 机械防烟 60

9.4 机械排烟 62

11 电气 65

11.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65

11.2 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 65

12 城市交通隧道 72

12.3 通风和排烟系统 72

12.5 供电及其他 73

说明:文中加下划线部分表示新增的内容,方框部分表示删除的内容。

1 总则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1 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

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

3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4 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5 厂房;

6 仓库;

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8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9 可燃材料堆场;

10 城市交通隧道。

注:1 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如果坡屋顶内有夹层时,应到其夹层的地面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值。局部突出屋顶的了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2 建筑层数的计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当居住建筑或设置有其他功能空间的居住建筑中有1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可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等于1.5m时,多出部分应按1层计入建筑层数。但住宅顶部为2层一套的跃层,仍可按1层计,其他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条文说明】

1 住宅以层划分,主要考虑到我国各地区住宅建设的层高,一般在2.7~3.0m之间,9层住宅的建筑高度一般在24.3~26m。如果住宅不按层数而一律以24m作为划分界线,则住宅需要设置消防设施的量将会增大,势必增加大量建设投资。为此,在规范中着重加强了住宅内户与户以及单元与单元之间的防火分隔,故将高度虽超过24m的9层住宅仍包括在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内。

为与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协调,将9层及9层以下的公寓、宿舍等非住宅的居住建筑也包括在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内,其适用范围也以建筑的层数划分。

此外,考虑到顶部设有跃层或底部设置的层高不超过2.2m的储藏室、自行等时,对于外部扑救会增加一些困难,但对于人员的竖向疏散影响不大。经与现行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管理组协商,关于建筑层数计算的有关规定,两项标准是协调一致的,即住宅顶部设有2层一套的跃层时,其跃层部分不计入层数内。如顶部为超过2层一套的跃层时,其层数应按照(跃层的自然层数-1)计入建筑的总层数中。其它情况,当层高不超过3m时,仍应分别按实际层数计算。而底部层高不超过2.2m的储藏室、自行等小隔间,也不计入层数中。

对于居住建筑中层高超过3m的楼层(住宅顶部设有2层一套的跃层除外),其防火设计的层数确定与现行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的规定一致。

2 多层公共建筑以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为限与高层民用建筑区分。对于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如体育馆、影剧院、会展中心等,建筑空间高大,使用过程中人员集中且密度较大,但疏散和扑救条件较高层建筑有利。对于这样的建筑,其消防设施的配备应与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设置要求有所区别,类似公共建筑均适用本规范。

3 近一、二十年来,地下、半地下建筑,特别是地下商店、地下公共娱乐场所发展较快,火灾形势严峻。为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地下空间利用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也得到了发展,未来还将有较大的发展。但地下民用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一直没有相关的防火设计要求,导致这些建筑工程的防火设计无法可依。为规范这类场所的防火设计,在设计中采取防火技术措施,防止和减少此类场所火灾的发生,规定了相关防火设计内容。第4款“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建筑”是指本规范适用范围内的建筑。

4 无窗厂房、其它地上无窗建筑或无法开启的固定窗扇的密闭场所的防火设计除要考虑一般建筑的防火要求外,还应重点考虑人员安全疏散和建筑内的防烟、排烟,防止建筑内部发生轰燃现象等因素。本规范补充了这类建筑场所的防烟、排烟设计要求。

5 建筑高度。

1)对于阶梯式地坪,同一建筑的不同部位可能不处于同一高程的地坪上。此时,建筑高度的确定原则是: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设置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要求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有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建筑高度。否则,仍应按其中建筑高度者确定。

对于坡屋顶建筑的建筑高度,一般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计算,对于有些屋顶坡度较陡的建筑,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可能会低于具有使用功能的楼层的高度,为方便灭火救援需要,此时,建筑物高度应按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夹层的地面高度计算。

2)本条中的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是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以及国外相关建筑规范的规定制定的。应注意的是,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的规定,这些突出部分的高度和面积比例还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外规范也有类似规定。目前,在本规范中尚未作明确规定,一般为1/4至1/3,但还应考虑该部分的实际面积和可能存在的人数和火灾荷载。

1.0.2A 当多种使用功能混合设置在一座建筑物内时,相互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不同使用功能部分宜采取的安全疏散系统;当不同使用功能部分之间无法设置的安全疏散设施且不能相互进行分隔时,该建筑消防设计中有关防火间距、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火分区、安全疏散设施的要求应按要求高者执行,其他防火设计可分别按照各使用功能相适应的规定执行。

2.0.19A 避难走道 evacuation refuge walkway

走道两侧为实体防火墙,并设置有防烟等设施,仅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2.0.12A 物流配送建筑

具有货物装卸、分拣、中转储存、外运等综合功能且无批发、零售功能的建筑。

2.0.24 消防扑救面 exterior wall for fire fighting

消防车辆靠近建筑实施扑救作业所需建筑外墙面。

2.0.25 消防扑救场地 fire fighting field

消防车辆靠近建筑实施扑救作业所需场地。

3 厂房(仓库)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案...

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扑救面要满足哪些条件

(1)除用防火墙外,可根据情况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水幕带。

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扑救面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m、进深大于4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无论是建筑物底部留一长边或1/4周边长度,其目的都是为了使登高消防车能够展开工作。根据登高消防车功能实验证明,高度在5m,进深在4m以上的附属建筑,会影响扑救作业,因此,必须对附属建筑的高度、进深加以限制。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出口,主要考虑人员从楼梯间进入,尽快到达火层,抢救被困人员,并进行火灾扑救。

高层建筑的扑救面与相邻建筑应保持一定距离。高层民用建筑之间及高层民用建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除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外,还要考虑消防车转弯半径及登高(1)疏散楼梯必须具有较好的防烟、防火效果。防烟楼梯间前室和封闭楼梯间的内墙,除在同层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通向其他房间的门窗;而且其墙体本身应具有较好的耐火性,耐火极限应在2 h以上。消防车的作要求。

两座高层建筑之间的小的防火间距是多少米

3 厂房(仓库) 3

高层主体对高层主体13米,高层主体对多层(高层群房)9米,高层群房对高层群房6米,多层对多层6米。

防火间距是指相邻两栋建筑物之间,保8.5 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54持适应火灾扑救、人员安全疏散和降低火灾时热辐射的必要间距。也就是指一幢建筑物起火,其相邻建筑物在热辐射的作用下,在一定时间内没有任何保护措施情况下,也不会起火的小安全距离。建筑防火间距一般为消防车能顺利通行的距离,一般为7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