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外包服务
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制度?
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提出全面要【法律依据】2.在信息科技外包治理中对银行保险机构的组织和职责、外包战略、外包禁止、服务提供商管理策略、外包分类、外包分级管理、退出策略等提出明确要求。:求: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
1.在总则中明确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的总体要求,即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与本机构信息科技战略目标相适应的信息科技外包管理体系,将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由于外包而引发的风险。《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为加强信息科技领域风险监管,规范外包服务行业,提供了具体的监管要求和办法。其中包括从业资质、安全保障、服务质量、用户权益等多个方面的要求,并明确了监管机构和企业的。
外包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外包服务
外包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外包服务
3.保持外包风险、成本和效益的平衡;
《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是由颁布的,旨在加强信息科技领域风险监管,规范外包服务行业,提供具体的监管要求和办法。该办法针对信息科技外包服务过程中的风险问题,明确了从业资质、安全保障、服务质量、用户权益等多个方面的监管要求。其中,从业资质方面,外包服务企业应当获得符合规定的,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安全保障方面,企业要对所涉及的信息和网络进行安全保护,建立风险防范体系;服务质量方面,企业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用户权益方面,企业要依法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权益。除了明确监管要求,该办法还强调了外包服务企业和监管机构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漏洞修补,并及时向用户披露相应信息。监管机构要实行分级管理,加强风险监管,跟踪和评估外包服务企业的运营情况,对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摘 要〕 阐述了电力行业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实施外包队伍入网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包队伍的安全管理以及明确发包单位安全、杜绝以包代管等建议,以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 外包工程;外包队伍;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电力企业对外来劳动力的使用不断增加。外包队伍的使用,一方面弥补了企业劳动力的不足,为电力生产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对外包队伍安全管理的不到位,也成为近年来多发的重要因素。 1 外包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对外包工程项目和外包队伍监管力度不够 发包方对外包工程项目和外包队伍的安全监管力度不够,不同程度上存在以包代管的问题。 (1) 少量地方依然存在先开工、后签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的情况。还有部分发包单位与承包方之间未按外包工程管理要求签订书面的安全协议书和工程合同,外包工程得不到有效的控制。 (2) 部分外包队伍对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采取足够的防范措施,而发包单位又没有做好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监护工作。 (3) 一方面,部分发包单位不主动对外包队伍的人员、技能等情况进行了解,使外包队伍的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另一方面,外包施工队人员不固定、变动快,项目法人单位不能及时掌握其施工人员的实际情况。 (4) 个别单位与外包队伍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监督处罚难以执行到位,造成外包队伍对安全、质量管理比较随意。1.2 外包队伍安全管理水平不高 (1) 外包队伍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员工文化程度低,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 (2) 外包工程队在规章制度方面与电力生产业主单位存在距,规章制度的执行力,管理不到位,违章现象。 (3) 存在部分挂靠的施工队伍,企业只管收取管理费,没有进行管理,该队伍虽手续、证件齐全,但在技术、安全、质量管理上较。 (4) 外包工程队伍缺少文化素质高的技术型人才,大量使用未经任何培训的劳务工。 (5) 由于缺乏高电压等级施工队伍,存在低级别施工队伍承包高级别工程的现象,队伍施工能力不强,工艺不佳,安全和质量控制能力。1.3 外包方在安全方面投入不足 (1) 有些工程分包实行竞标,一般以价格为主导因素,反而使一些素质较低的外包队伍中标。 (2) 外包队伍在工作中普遍存在重效益、重进度、轻安全的现象。由于安全投入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如果缺乏约束,外包方在安全投入上是能省则省。即使有安全方面的投入,也不能保证安措费用专款专用。 (3)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数量不足,质量较。 (4) 施工设备和机械简陋,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外包服务企业违反了《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的规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如果外包服务企业违反了《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监管机构有权依据《中华行政处罚法》等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同时,监管机构还可将违法违规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并向公布相关信息,对企业的声誉和业务都将产生不良影响。
《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第七条 外包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自查和风险评估,并及时修复服务漏洞或者缺陷。外包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用户披露有关信息。
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4.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1范围本标准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保证在外包工程中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实现公司的安全目标。本标准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承包方资质审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签订、入厂安全教育及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等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类外包工程或项目。2术语和定义2.1外包工程:是指经本公司工程管理部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2.2施工管理部门:指负责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部门。一般按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部门。2.3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要求等。3管理职责3.1工程管理部3.1.1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3.1.2负责通知防损、施工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入厂安全教育、出入厂手续、签定《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等)。3.1.3负责协调公司内部与外包单位之间的关系。3.1.4在签定合同时,应预留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3.1.5按规定组织或2.以不妨碍核心能力建设、积极掌握关键技术为导向;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验收。3.1.6负责对其它部门提出的罚款意见在工程结算中执行。3.2施工管理部门3.2.1负责根据实际的外包工程项目,对承包该项目的工程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3.2.2负责制订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或确认。3.2.3负责对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审定并落实。3.2.4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管理,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3.2.5对需开工作票的外包工程项目,负责按公司的《工作票制度》办理工作票。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4.1.1在确定承包单位前,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施工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对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禁止签定合同。4.1.2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查的内容:4.1.2.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施工,法人代表资格证书。4.1.2.2施工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4.1.2.3审查外包单位特种工程作业的许可证。4.1.2.4审查外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4.1.2.5备有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帽、合格的工作服等。4.1.2.6有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网络。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须设有安全员。4.1.3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的内容:4.1.3.1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4.1.3.2是否备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4.1.4上述部门审查中发现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问题,应及时向工程管理部报告,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向外包单位提出,并责令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外包单位应依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4.2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4.2.1外包工程项目一般应在施工前依法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在外包合同中须规定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已签订,但合同还未正式签订,如工作紧迫确需立刻施工者,由工程管理部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施工管理部门。对于抢修等紧急情况,应由公司同意,可先施工,后签合同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在有关附件、合同签约前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其安全、技术管理(管理上同借工)。任何情况下,必须对外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允许外包单位进行施工。4.2.2《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工程管理部在确定承包单位后,必须将填写了相关内容的《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和《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其格式见附录C)交外包单位填写其相关内容。4.2.3发、承包双方均应熟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各自的基本安责。对需承包方制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应在“□是”栏内的“□”上打“√”。否则打“×”。4.2.4承包方提出对工程施工的具体安全要求并填写在相应的栏内。4.2.5施工管理部门应对承包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提出的具体安全要求进行审查,同时对承包方现场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①承包方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②承包方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委托方已采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③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的场所作业,要求承包方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如工作项目有增加,应相应进行补充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以上三方面由于工作变动后需补充的部分。4.2.6施工管理部门将甲方的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在相应的栏内。对于复杂的和较危险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应要求承包方制订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4.2.7双方经确认同意《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前五项所填内容后,由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和施工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签名,送交防损部。4.2.8防损部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双方填写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内容进行最终审定,签名后送交施工管理部门执行。4.2.9外包人员进厂后,防损部对《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上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登记情况),并进行入厂安全教育。4.2.10施工管理部门接到经过入厂安全教育的《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后,应在开工前组织外包人员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内容进行学习,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对安全措施、工作范围、注意事项等进行重点交待。参加学习的人员须在《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上签名,该表由施工管理部门保存。以上是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的介绍,更多内容请登录中达咨询查询。
《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
第五条银行保险机构在实施信息科技外包时应当坚持以4.明确信息科技外包评价要求,对外包过程、效能和质量、服务及评价、服务提供商经营、异常纠正、关联外包评价、外包终止做出规定。下原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档案内容包括: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录入、档案数字化、档案系统、档案软件定制、档案价值鉴定、档案保管《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是针对信息科技外包领域的一个重要监管文件,对于规范外包服务行业、保护用户权益、提高信息安全等方面都有具体要求。、档案编目和档案检索、档案统计、档案编辑和研究(见档案文献编纂)、档案提供利用、档案销毁。
如何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五)强调事前控制和事中这些工作的划分只是相对稳定而不是的,也有分为 8个环节的,也有分为基础工作和利用工作两大部分的。由于现代档案管理档案实体管理分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等工作环节;档案信息开发又分信息加工和信息输出两部分,信息加工由编制目录、编辑文献汇编和编写参考资料构成,信息输出由提供阅览、、咨询、函调、外借以及出版、展览等多项服务活动构成。工作已成为复杂的系统,故也有按多层次进行划分的方法。其层次分档案实体管理和档案信息开发两个子系统,各子系统又下分若干层次小系统。监督;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
5.规范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对外包风险识别与评估、业务连续性管理、信息安全管理、集中度风险管理、非驻场外包实地检查、年度风险评估和审计提出要求。
银行保险机构实施信息科技外包应当遵循原则:
1.不得将信息科技管理、网络安全主体外包
5.强调事前控制和事中监督;
6.持续改进外包策略和风险管理措施。
法律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适用的信息科技外包,是指银行保险机构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3.对信息科技外包准入提出监管要求,包括准入前评估、尽职调查、合同等进行了规定,并对非驻场集中式外包、跨境外包、同业和关联外包提出附加要求。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行为。
银行保险机构与其他第三方合作当中涉及银行保险机构重要数据和客户个人信息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按照本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管一、本规定所称外包施工,是指本单位将生产工作、检修安装等工程和劳务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在生产经营单位区域内完成的行为。二、本单位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在本单位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核外包施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工程项目的施工资质;(二)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员工进行审核登记;(三)签订工程项目业务合同和生产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责、权利和义务。(四)对外包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实行全面安全监管,对生产作业现场统一协调,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本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包施工单位收取一定比例的安全风险预备金,用于抢险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三、外包施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服从生产经营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安全管理人员;(二)遵守生产经营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和岗位作规程,结合本行业和施工实际逐级签订安全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确保有效落实;(三)员工上岗作业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法定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四)实行专人巡查制度,对重点部位作业时必须办好安全审批手续,并派专人现场监护;(五)应当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四、外包施工单位在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工具等必须在工程合同中明确来源和使用规定的内容,确保安全性能可靠,对特种设备按规定检测检验。五、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外包施工单位提供安全可靠的作业条件。施工前,对作业场所的安全条件由双方进行确认。六、生产经营单位和外包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配备专职的监护人员,落实监管。七、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的,双方必须按《生产安全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上报。查询建筑企业、中标业绩、建造师在建、企业荣誉、工商信息、法律诉讼等信息,请登陆中达咨询、建设通或关注中达咨询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理,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四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与本机构信息科技战略目标相适应的信息科技外包管理体系,将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由于外包而引发的风险。
(一)不得将信息科技管理、网络安全主体外包;
(二)以不妨碍核心能力建设、积极掌握关键技术为导向;
(三)保持外包风险6.对监管机构实施外包监督管理做出规定,包括事前报告要求、报告、监管评估和监督检查、风险监测、监管干预、实地核查、监管问责等内容。、成本和效益的平衡;
(四)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
(六)持续改进外包策略和风险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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