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的烟气排放指标 火电厂烟气排放特征
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现行标准为: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火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火电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火电厂是指燃烧固体、液体、气体燃料的发电厂。
火电厂的烟气排放指标 火电厂烟气排放特征
火电厂的烟气排放指标 火电厂烟气排放特征
法律依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2标准状态
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 简称“标态”。本标准中所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的数值。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内容很丰富,首先_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在我国现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
锅炉执行GB132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桥准》、工业炉窑执行GB9078—1996《T业炉畜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执行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佛妒执行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执行GB45—1996《水混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物质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执行GB14761.1~14761.7—93《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摩托车排气执行GB14621—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米)。
超低排放,是指火电厂燃煤锅炉在发电运行、末端治理等过程中,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基准含氧量6%)分别不超过5mg/m
3、35mg/m
3、50mg/m3,比《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规定的燃煤锅炉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分别下降75%、30%和50%,是燃煤发电机组清洁生产水平的新。
法律依据:
《中华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发布
严格程度高于欧盟
火电行业是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头。据统计,2012年,我国火电行业排放的、氮氧化物约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42%、40%。同时,火电行业还排放了烟尘151万吨,约占工业排放量的20%至30%。治理雾霾,提高火电行业排放标准势在必行。
烟尘、、氮氧化物等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是雾霾的重要污染源,排放标准的松紧直接影响着空气质量。今起执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比2004年执行的我国个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烟尘和氮氧化物排放限值都显著收紧。
以为例。新标准中,现有燃煤锅炉的排放限值是每立方米200毫克,新建锅炉为100毫克。而2004年执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煤锅炉的排放限值为每立方米400毫克。
与国外环境标准相比,新标准的严格程度也毫不逊色。仍然以为例,我国新建锅炉排放限值每立方米100毫克。在《〈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中指出,欧盟2001/80/EC指令要求新建大型燃烧装置的排放浓度必须小于每立方米200毫克,美国2005年规定的新源排放限值折合每立方米184毫克。由此可见,我国的排放限值比欧盟、美国等发达的现行标准都更严格。
不仅如此,新标准还规定现有的火电企业燃煤锅炉必须达到“烟尘排放低于3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低于1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此外,还将强制性污染物排放指标从3个增加到4个,特别新增了汞的限排标准。
别小看了这些改变。实施新标准后,到2015年,电力行业排放可减少618万吨,氮氧化物排放可减少580万吨。此外,实施新标准对电力行业颗粒物和汞等污染物也有明显的减排效果。
“火电企业要积极承担环境。现在火电厂执行的环保排放标准很严格,高于或相当于欧盟和美国排放标准,未来还应该执行更高、更严格的环保标准。”电力投资公司陆启洲说。
标准“落地”难在哪
最严格的环境标准只有得到最严格的执行,才能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但是要让最严的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照进现实”,并不容易。
6月12日,环保部开出有史以来的4亿罚单,正是剑指火电企业的脱硫脱硝问题。罚单指出,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存在不正常运行脱硫装置,或不正常使用自动系统、监测数据造、超标排放等问题。
以上并非个案。自从“大气十条”发布以来,环保部已对多家企业脱硫设施等环保装备运行不良问题作出处罚。重压之下,脱硫设施为何仍不能稳定运行?有关专家指出,从企业角度看,既有技术、工程、管理、运行费用等客观问题,也有意识淡漠等主观因素;从监管部门角度看,环境监测、执法监管方面的能力、水平、效率也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对此,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冯银厂深有感触。“现阶段企业偷排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守法成本高于违法成本。”他说,实际上,除污设备的购置、运行与维护所需的资金、人力和时间所构成的成本,远高于企业违规排污后被罚款的代价。
巨大的成本投入的确不容小觑。《〈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中,曾对新标准实施后的脱硫经济效益有过预测:到2015年,将有1.31亿千瓦的新建火电机组需要安装烟气脱硫装置,若都以安装高效湿法石灰石—石膏法,新机组安装脱硫装置投资为130元/千瓦计,约需170亿元。以机组年运行5000小时,每度电脱硫运行费用为0.015元计,到2015年新建火电机组烟气脱硫装置运行费用为98亿元/年,到2020年新建火电机组烟气脱硫装置运行费用为286亿元/年。此外,部分现有机组也需要经费进行烟气脱硫改造。
“加上企业污染取证难度大,权衡之下,一些企业也就不惜铤而走险了。”冯银厂坦言。
在冯银厂看来,严格环境标准要“落地”,必须先让广大企业树立起环境优先的绿色经营理念。“环境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从阳光、土壤、水等物质中获取生存资源。企业生产既然享用了公共资源,而排污可能对其造成污染,就理应尽到自己的。”
冯银厂建议,其次要加大环保处罚力度,对偷排企业形成足够的震慑力。这需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取证能力,并赋予他们更大的权力。
问题不能回避,但客观地说,近年来我国电力企业的脱硫工作也确实取得了很大进展。有关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电厂现役机组中带脱硫设施的比例只有12%,现在已经达到.6%。正是通过火电行业等诸多行业在节能减排上的共同努力,“十二五”前三年间,我国排放量累计下降9.9%。
火电厂超低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米)。
超低排放,是指火电厂燃煤锅炉在发电运行、末端治理等过程中,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基准含氧量6%)分别不超过5 mg/m3、35 mg/m3、50 mg/m3,比《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规定的燃煤锅炉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分别下降75%、30%和50%,是燃煤发电机组清洁生产水平的新。
法律依据:《中华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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