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职工代表提案通知 教职工代表提案范文大全
学校职称评聘教职工程序有哪些
四、有关事宜教职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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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代会是权力机构,工会是社团组织,按照有关《条例规定》,工会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机构,应尽职尽责完成好下述工作任务:
二、教职工,比照《国营工业职工暂行条例》,结合学校实际,执行工作任务,招待职工作任务:
二、职工工作机构,应尽职尽责完成好下述工作任务:
(一)、宣传好的群众路线和依靠教职工办教育的方针、政1、督促学校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收集教职工对学校规章制度的意见或建议。策,宣传和解释教职工的性质、作用的任务。
(二)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和的政策法规、法令和管理知识。
(三)提出召开的方案和议题的建议。
(四)征集、整理提案,交教职工提案小组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和校务公开制度。
(六)组织教职工代表传达会议精神,发动教职工和群众实现大会提案。
(七)组织教职工代表团或工作委员会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八)承办教工团交办的事宜。
(一)教职工召开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会后将开会情况及其结果书面呈报。
五、教职工的主要议题应以增强竞争机制,促进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针对学校管理、奖惩方案、分配制度、工资、、住房等教职工权益的重要问题,考虑确定。
六、教职工的选举和决议事项,必须经过全体代表半数以上的票数通过,方可生效。
如何写职代会提案
1.凡教代会正式代表,均可在大会规定时间内提出提案。1、提案标题。2、提案内容。3、建议或意见。提案内容包括现状、存在问题的实际情况,会造成的结果等。
条为切实保障公司广大职工的管理权利,确保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聪明才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提案人须是职代会正式代表,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就企业的改革发展、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生活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要具体,书写清楚。提案由1名代表提出后,须有2名以上代表附议,并需亲自签名。提案应一事一案,填写统一印发的提案表。
先收集提案 删选提案 然后汇总提案 再写啊 毕竟是职带 要广集民意啊
也就是维护职主要任务工利益的一种表现。
职代会有哪些规定
5.提案须用钢笔或圆珠笔清楚、准确地填写在大会统一印制的提案用纸上。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的日常工作。 工会积极推动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以职工为基本形式的各项管 职工
(4)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理制度,认真做好职工的各项工作,依法组织职工听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改革方案、财务报告、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决策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同意或否决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重要的规章制度和集体合同方案;审议决定涉及职工生活的重大事项;评议和监督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听取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和企业人员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依照有关规定,选举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和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组织职工代表检查职工决议的执行情况。集体企业的职工有权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编辑本段主要程序
职工的主要程序一般包括: 1、大会执行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即可宣布开会。开幕词应简要讲清本次大会的目的、意义、中心议题和主要任务。此后宣布大 职工
会议程。应当注意会前正式通知职工代表,企业行政方面应安排好生产、工作,保证代表的出席率。职工代表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向代表团(组)长请。 2、由企业人做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企业发展、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有关改善职工生活的情况等。如工作报告已事先发给代表进行过充分讨论,可针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作出说明。 3、由企业行政有关负责人做专题议案的报告。凡应提交职工审查或审议的方案,均应由行政有关负责人向大会报告,说明制定的依据、目的和具体实施办法,也可针对职工代表对议案的意见,作出说明。 4、由工会及职工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 5、企业工会就职工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处理的重大事项,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6、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大会团成员分别参加本代表团(组)的讨论。 7、各代表团(组)应指定专人认真记录职工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将讨论意见向团汇报。 8、大会发言。应安排时间让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可由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在大会上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职工代表自由发言。 9、选举。根据有关决定和实际需要,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工代表,参加工资协商的职工代表和企业人等;根据大会团的提名,表决通过职工专门小组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经职工选举的人员。 10、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 11、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
编辑本段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和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好企业。
编辑本段相关制度
职工的工作制度,是职工进行活动的每次开职工,都要在会议前收集提案,在开会时组织职工代表讨论。这一过程,其实就是采集群众意见的过程,也是收理化建议的过程。对于决策、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无疑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规范性规定,既属于各企业制订的职代会条例实施细则的内容,又具有相对的性,主要有下列两个制度。
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①管理联席会每季召开一次,由厂工会主持,由厂工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各代表组长(车间工会)参加。 ②根据会议内容及需要,可邀请政负责人或其它有关人员参加,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报告予以确认。
①征集提案,要结合职代会工作进行,企业每半年征集一次。 ②凡征集的提案,由工会负责分类整理。建立提案卡,交有关或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和解答。 ③对提案解答处理期限,从接到提案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天。处理意见要通过会议或提案卡反馈形式与职工代表见面后归档。
见<<职工工作条例>>
工会法对职代会提案有何规定?
四、有关事宜《工会法》对具体的“职代会提案”不作规定。
但《工会法》对企业职工实行管理作出了(一)是否一事一案;相关的规定。
《工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有企业职工是企业实行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决议的执行。
第三十六条规定: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
第三十七条规定: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管理。
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第八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职工提案要求的哪几个方面不能作为立案内容
第十八条本办法修改权属公司职工,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一、提案与立案
2.代表在提出提案之前,要力求弄清事实,意见明确,按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凡与事实明显不符或立意含混、似是而非的提案,均不予立案。
3.一名正式代表提出的,须有一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不够规定人数的不予立案。
4.提案必须在大会规定的时间内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经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立案。
6.教代会代表可汇总本单位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提案。
7.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为提案附议人,但可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转请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二、提案范围
凡属学校范围以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均予立案。
1.关于贯彻执行和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意见、建议或方案。
2.关于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和事业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或方案。
3.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教育以及教书育人方面的意见、建议或方案。
4.关于教学、科研、后勤、生活及其他行政事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或方案。
6.学校不能解决或无权处理的问题,不能列为提案。
(1)同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的问题;
(2)超出现实条件和环境的可能,无法实现或落实的问题;
(3)纯属团组织内部事务以及团体或派的内部问题;
凡是代表提出,但又不能列为提案的问题,可作为意见,转有关方面研究解决。
三、提案的审查和处理
1.提案审查委员会应在教代会期间完成对提案的审查工作,并向大会提出审查报告。
2.经审查同意立案的,将提案分类登记入册,并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所有提案要经由行政例会研究讨论实施解决。
3.对大会期间提出的提案,要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交代。全部提案处理结果要向代表或团报告,对所有提案都要立卷存档,以备查询。
职工提案要求,凡职代会职权以外的问题或个人的具体问题,不作为提案内容。
根据《职工提案工作制度》
章总则
条职工(以下简称职代会)提案是全体职工通过职代会参与企业管理的重要形式;是企业工作决策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认真征集和督办提案是职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单位《职工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代会提案,是职代会代表向提交的合乎规范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第三条职代会提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照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的法律法规,并符合单位实际情况,反映广大职工的意愿。第二章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
第四条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是职代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在职代会团下,负责提案工作。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由3人组成,成员应为本届职代会代表。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设主任1名,副主任(副组长)2名,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
第五条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由职代会通过后,召开委员(组员)会议,推选主任(组长)、副主任(副组长)。若届内委员(组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应提交单位职工或团确认。
第六条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的职责
(一)组织征集代表提案;
(二)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提案人座谈或实地考察;
(三)对提案进行审查、汇总;
(五)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并征求提案人的意见;
(六)向职代会报告提案的征集情况和落实情况;
第三章提案的要求
第七条职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以保证提案质量,提案应该注重科学性和可行性,实事求是,反映单位重要事项。
第八条提案人职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含3人)或代表团全体可联合签名提出提案。其中1人为主提者,其余为附议者。
第九条提案内容
(一)凡属企业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涉及职工切实利益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均可作为提案。
(二)凡职代会职权以外的问题或个人的具体问题,不作为提案。
(三)提案是否立案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审查认定。
第十条提案格式
(一)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二)提案应在提案工作小组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允许另附页补充。
(三)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
(四)提案书写必须字迹工整,符合规范。
(五)每个提案人都必须亲自签名。
第十一条提案时间
(一)每年(或每届)召开职代会前征集一次提案,次年(或届满)召开的职代会答复提案。
(二)提案工作小组以书面形式发布提案征集的启动和截止期限。提案征集的启动时间一般应在职代会召开的1~2个月之前,征集的截止时间一般应在职代会召开前的2个星期,以便有充分时间准备与审查汇总提案。
(三)超过截止日期收到的提案,只作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四)临时突发的影响面较大的热点问题,可提交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研究解决,提出议案。
第四章提案征集与整理
第十二条提案征集的准备工作
(一)召开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发出提案征集通知。
(二)规定提案征集的截止期限。
(三)发提案表。
第十三条提案的收集提案人应将提案表交所属代表团(组),由团(组)长签署初审意见后,及时递交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
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收到职工代表提案后,应进行审核:
(二)提案人数是否符合规定;
(三)每位提案人是否是职代会的正式代表;
(四)提案中是否含有“情况分析”与“具体建议”部分;
(五)是否符合其它规范要求。对不合规范的退回重写。
第十四条提案的整理和奖励。对形式符合要求的提案内容进行审查和分类。对内容相同的提案进行并案处理;对涉及全局问题的重要提案,经职代会团审查,提会通过,列为大会议案;对有争议的提案,提交职代会团确定是否立案;凡未被立案的提案,作为一般性意见或建议转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提案人。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对符合要求的提案编写序号予以登记。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可以进行提案评选,对评为提案的提案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五条提案办理工作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将提案处理表通过单位班子会议签署意见后,交有关职能部门提出解决方案;
(二)承办单位在接到提案处理表一周内对提案作出书面答复。能够解决的要提出解决方案和落实期限;暂缓解决或无法解决的要说明情况和原因,并告之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和提案人。
第十六条各承办单位要重视职代会提案,保证提案办理质量,认真执行下列要求:
(一)承办单位要有分管,专人负责,健全制度,严格程序;
(二)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提案,承办单位与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动协商解决;
(三)提案处理要认真负责,注重实效、提高处理效率。凡有条件解决的,要及时落实;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理由,解释清楚。
第十七条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应认真检查、督促提案的落实工作,汇总落实情况和反馈意见,并做好存档工作。
第十九条提案征集、审查、立案和办理情况,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2、工会除做好教代会交办的工作外,还要搞好其它群众性的日常工作和活动。)向职代会团汇报,形成专题报告向职代会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工会。
第二十一条本制一、教代会代表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拟书写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以保证提案质量,提案应注重实事求是,反映学校大事;建议和方案应该注重科学性、可行性。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有关职工的提案
二、尽快建立管控系统提案要针对本公司在特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建议。我们不知道你公司的现状(包括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无法帮你提案,只能告诉你怎样写提案。
首先提出特定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一个问题一个提案),然后提出改进方案(题目式),再说明达到的效根据你们的现实情况,提出不满意和需要改进的方面,就是职代会的提案!果。详细写明方案实第三章提案落实施步骤(意见)。
简述确定职工议题的一般程序
(4)提案中是否含有“情况分析”与“具体建议”部分;您转载内容希望所帮助: 、职工代表每召每议必须三二职工代表席召职工代表选举团主持议职工代表进行选举作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通 二、职工代表应围绕信用社增强企业力提高经济效益针本社经营管理、配制度职工面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三、职工代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事项必须职工代表同意修改 四、职工代表根据需要设立经营管理、提案审查、等专门工作组 五、各专门组职工代表负责其主要工作: 1、审议提交职4、召开组长会议,讨论本校负责人提出的修改决议中某些条款的建议,并向教职工群众传达修改原决议的理由。工代表关议案 2、职工代表闭期间根据职工代表授权审定属本组工范围内需要临决定问题并向职工代表报告予确认 3、检查督促关部门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决议职工提案处理并向职工代表提报4、提案书写必须字迹工整,符合规范。告 4、办理职工代表交办其事
教代会提案通过比例
5.关于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意见、建议或方案。教职工第十五条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每年对提案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在本年度征集的提案和各提案承办部门(单位)中,开展“提案”和“提案落实工作先进单位”、“提案落实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提案和提案落实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要在职工上进行表彰,促进提案工作的顺利进行。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
〈一〉、教育教学改革小组根据《学校教职工规定》第二十条教职工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职工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学校如何成立教代会(教职工)?
第十八条由于对提案不积极落实,导致提案搁置的承办单位,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提出,报职代会团批准,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高校成立教代会(教职工)的流程:一、教职工代表按职工人数的5%的比例选举产生,由筹备委员会对代表资格审查后,报学校支部批准方可生效,认定为合法代表,确定会议程序主持召开大会,每届代表任期两年,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二、教职工,比照《国营工业职工暂行条例》,结合学校实际,执行工作任务,招待职工作任务:
二、职工工作机构,应尽职尽责完成好下述工作任务:
(一)、宣传好的群众路线和依靠教职工办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和解释教职工的性质、作用的任务。
(二)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和的政策法规、法令和管理知识。
(三)提出召开的方案和议题的建议。
(四)征集、整理提案,交教职工提案小组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和校务公开制度。
(六)组织教职工代表传达会议精神,发动教职工和群众实现大会提案。
(七)组织教职工对本提案的解决办法、建议、方案:代表团或工作委员会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八)承办教工团交办的事宜。
(一)教职工召开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会后将开会情况及其结果书面呈报。
五、教职工的主要议题应以增强竞争机制,促进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针对学校管理、奖惩方案、分配制度、工资、、住房等教职工权益的重要问题,考虑确定。
六、教职工的选举和决议事项,必须经过全体代表半数以上的票数通过: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职工在组织的下,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以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的法律、法令,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努力培养“四有”新人。把雷锋职业中专办成有特色的学校。
章 职责和权限
条:教代会根据的法则、政策以及上级主管机关的指令,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 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
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它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2、讨论和通过由学校行政会提出的岗位制方案,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每学年教职工工作分工方案,
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3、审议和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教职工集体基金使用方案,每年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方案,补缺评聘工作方案和其它有关教职工集体的重大事项并作出相应决议。
4、监督学校各级干部,在听取学校各位行政述职报告后,评议学校各级干部并可根据其任职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6、评议非教学人员及非统考科目教职工工作业绩。
第二条:各处、室和各级应坚决贯彻落实教代会的决议,保证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不能敷衍或拖而不办。
第三条:本校各处、室和各级干部无权擅自修改教代会已经通过的决议或决定。如教代会的决议有不当之处,
可由某处、室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然后由教代会团召开代表组长会议讨论决定。并向代表加以说明,必要时也可召开来讨论决定。
第二章 教职工代表
第四条:教职工的代表,以教研组为单位, 由教职工按本组所分配的名额等额选举产生,凡是本校的正式教职工,均可当选为代表。
教职工代表的条件:坚持的基本路线,以的“”重要思想为指导,遵纪守法,忠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治学严谨,熟悉业务,关心爱护学生,文明执教,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具有一定议政能力。
第五条:根据工作需要,、政、工、团的干部可经协商分别参加各教研组选举,不占各教研组名额,但不能不经过选举而成为当然代表,凡选出的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定后方为有效。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应有干部、教师和职工参加, 其中:教职工代表至少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老、中、
青、妇女、少数民族教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根据情况,
可邀请部分行政、离、退休教职工。各级,政协委员,各级、支委委员、工会委员、团队负责人列席教职工。教职工代表由职代会工作机构,工会委员会按全校教职工总数20%定名额分配到各教研组。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及团实行常任制,每届三年,改选时可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群众的监督,原选举单位的教职工大多数认为代表不称职时,由代表小组报团批准可以撤换其代表资格,另作选举,但不得不经团同意而随意增补和调换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在本校内调换工作,不影响代表资格,调出本校或离、退休后自动失去代表资格。
1、教职工代表在教职工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检查校内有关部门执行教代会决议和议案的落实情况,发现行政人员有违反政策、法令、纪律、搞不正之风和特殊化而损害利益和职工权利及物质利益等情况,有权提出批评或质询,有权提出议案、建议、意见。
3、因参加教代会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代表被推选担任职代会职务时,他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阻挠。
4、教职工代表因行使正当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机关申诉、控告。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模范遵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指令和上级指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宣传和带头执行教职工的决议,做好教职工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群众意见。
4、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和能力。
5、模范遵守公德,带头积极参与本校的两个文明建设。
6、带头维护行政指挥权, 帮助和督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教职工改正缺点或错误,同时要敢于主持公道。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条:召开教职工时,选举的大会团成员轮流主持会议,闭会后应一人为执行、团的每个成员,在三年任期内应轮流担任执行。
第十一条:产生团的程序是:先由支部、工会委员提出候选人,交各小组充分酝酿(各小组也可提出新的候选人),报请支部审查,由支部提出正式候选人(等额)、
然后提会选举通过。选举团时必须有三分之二的代表参加,候选人须获到会代表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数方可当选。
第十二条:教职工每三年为一届,每届视其情况召开若干次代表会议(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须经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议或经行政会提议三分之一的代表附议,由工会提请团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教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的超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为保证大会质量,会前大会团应负责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审查提会的报告材料。凡需大会讨论通过的主要文件,均需在开会前将文件印发代表,使代表有时间准备修改意见,同时,大会要安排足够的时间给小组讨论和大会发言,不能宣读一遍就要代表举手表决。
第十四条:教职工闭会后团有以下职责:
对遇到重大事项团应进行讨论并请示学校支部同意后作出处理和解决的决定。
2、组织评议干部的活动和组织教职工代表开展质询活动,其开展质询活动的程序是:事先提出质询提纲,由团决定质询时间和范围,让有关部门或负责人回答,然后通过适当形式通报质询结果。
3、审议个别工作小组上交的个项意见或提案,作出决议后交教代会讨论或各职能部门处理。
5、有地进行对教职工代表的训练、培养、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管理水平和主人翁感。
6、做好下次代表会议的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教代会设以下几个小组:
〈二〉、生活小组
〈三〉、规章制度工作小组
〈四〉、提案管理小组
〈五〉、干部监督小组
各小组工作职责:
督促、协助学校搞好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二〉、生活小组
1、关心教职工集体,调查了解教职工对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向学校职能部门或学校提出建议。
2、积极为学校寻找创收门路,改善教职工的待遇。
3、收集学校教职工对奖金分配的建议或意见,及时向学校行政提供信息。
4、督促学校伙食团、校医务室等部门做好师生的伙食、医疗等服务工作。
〈三〉、规章制度工作小组
2、受理学校教职工对违反规章制度现象的投诉,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教职工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交学校行政处理。
〈四〉、提案管理小组
1、负责收集整理教职工对学校办学目标、教育教学管理、集体等方面提案或建议,按类分送有关部门。
2、 向教代会作教职工提案征集和上届提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五〉、干部监督小组
根据规定协同有关部门提出评议干部和非教学人员、非统考科目人员的方案和建议。
第十六条:教代会闭会后各小组及行政部门的任务:
1、各小组在团的下,按大会的决议和委托进行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执行汇报。
3、代表组长有以下职责:
①、向自己所涉及的部门传达大会精神和决议。
②、协助有关行政,落实大会决议,并带头贯彻执行。
③、督促检查本组代表执行决议、履行权利、义务的情况
④、讨论本组执行决议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向团反映本组职工意见,汇报落实决议的情况。
⑤、根据团布置组织代表的活动。
第四章 教职工与工会
第十七条:教代会与工会的关系:
①、宣传好的群众路线和依靠教职工办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和解释教职工的性质、作用和任务。
②、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和的政策、法规、法令和管理知识。
③、提出召开的方案和议题的建议。
④、征集、整理提案,交教职工提案小组审理。
⑤、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和会务工作。
⑥、组织教职工代表传达会议精神、发动教职工督促有关部门实现大会议案。
⑦、组织教职工代表团或工作委员会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⑧、承办教职工团交办的事宜。
第十八条:教代会的筹备与召开:
1、召开前由工会向学校支部提出召开教代会的请示报告,支部同意后,即着手准备,并发出通知。
2、成立大会筹备小组,正副组长由、政、工有关负责人担任,主要筹备以下各项:会前的宣传、选举代表、收集议案、提出大会议程中心议题、提出产生团的意见、召开大会预备会议。为利于工作,小组必须下设以下机构:
①、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代表是否选举,代表资格有无疑义。
②、议案小组:收集整理职工提出的建议、意见,作好分类、登记、编号等。提出审查意见,交有关部门办理,并立卷、归档。凡是议案有二人附议即成。但对构不成议案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也可转告有关部门和人员解释与说明。
③、秘书组:起草大会的各种文件、报告。
④、宣传组:做好会前、会中的各项宣传工作。
⑤、会务组:办理大会的各项会务安排与联络工作。大会团产生后,筹备小组即完成任务予以撤销。其下设的机构归大会团。
3、教代会的选举和决5、教代会根据代表们的要求,可行使质询权,各处、 室和各级干部应作认真地回答,但质询的问题可先提交有关人员作必要的准备。议事项,必须经过全体代表半数以上票数通过,方可生效。
4、教职工也可作为工会会员,会员中的代表,按照工会章程行使代表的一切权利,由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和改选工会委员会,非会员不能参加投票。
5、应邀参加教职工的列席代表没有表决权。
6、教代会的文书、档案、材料由工会立卷,负责归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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