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3年强制执行新规
大家好,今日小华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23年强制执行新规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3年强制执行新规
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3年强制执行新规
1、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2、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3、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4、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5、一、管辖问题(一)通过调查、弄清不履行的原因,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同有关方面取得联系,促使其自觉履行。
6、(二)对于暂时缺乏偿付能力,经当事人协商同意,可适当放宽偿付期限,但要承担逾期偿付的经济,对尚有外单位欠款可以收回的,应责令其积极索回欠款还债。
7、二、诉讼参加人(一)通过调查、弄清不履行的原因,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同有关方面取得联系,促使其自觉履行。
8、(二)对于暂时缺乏偿付能力,经当事人协商同意,可适当放宽偿付期限,但要承担逾期偿付的经济,对尚有外单位欠款可以收回的,应责令其积极索回欠款还债。
9、(三)对有履行能力,而到期拒不履行,做思想教育工作又无效的,应当向银行制发“协助执行通知书”,采取强行划拨的措施,或对财产进行查封、扣押。
10、查封、扣押后,被执行人超越指定期限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可将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变卖。
11、(四)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应主动与当地联系,委托其代为执行。
12、被委托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百六十五条规定,积极协助执行,在执行中,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批准,函请委托或其上级审查处理。
13、在此期间,应暂缓执行。
14、三、送达四、拘传五、与受理(一)通过调查、弄清不履行的原因,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同有关方面取得联系,促使其自觉履行。
15、(二)对于暂时缺乏偿付能力,经当事人协商同意,可适当放宽偿付期限,但要承担逾期偿付的经济,对尚有外单位欠款可以收回的,应责令其积极索回欠款还债。
16、六、简易程序七、执行问题(一)通过调查、弄清不履行的原因,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同有关方面取得联系,促使其自觉履行。
17、(二)对于暂时缺乏偿付能力,经当事人协商同意,可适当放宽偿付期限,但要承担逾期偿付的经济,对尚有外单位欠款可以收回的,应责令其积极索回欠款还债。
18、(三)对有履行能力,而到期拒不履行,做思想教育工作又无效的,应当向银行制发“协助执行通知书”,采取强行划拨的措施,或对财产进行查封、扣押。
19、查封、扣押后,被执行人超越指定期限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可将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变卖。
20、(四)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应主动与当地联系,委托其代为执行。
21、被委托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百六十五条规定,积极协助执行,在执行中,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批准,函请委托或其上级审查处理。
22、在此期间,应暂缓执行。
23、(五)执行中,遇到是:是的,只有股东才会有注资的义务。
24、《民事诉讼法(试行)》百八十二条、百八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裁定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
25、(六)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百六十七条规定申请执行仲裁机关的裁决,发现确有错误的,经批准,不予执行,并通知仲裁机关。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 836084111@qq.com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