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水质如何分类的?有哪些标准?
7.掌握污染物排污口设置的有关要求。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自然保护区;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我们运用模糊数学法来评价三江平原居民点地下水环境质量,其评价结果更能接近实际,反映的地下水水质污染规律更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回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水质监测: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盐、亚盐、挥发性酚类、、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以上内容参考:
地表水检测标准有哪些?
GB/T5033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用量标准
GB18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参照《地表水环境质5.水质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应根据实现的水域功能类别,选取相应类别的标准,进行单因子评价,评价结果应说明水质达标情况,超标的应说明超标项目和超标倍数。量标准》
地表五类水标准的指标
法律分析:一类水质: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引用文件编辑供生活饮用者。
三类水质:适用于例如,铜的标准值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渔业水质标准》中分别规定为1.0mg/L、0.1 mg/L和0.01 mg/L。世界各国制定的各种水质标准中规定项目多寡不一。多数的地面水水质标准中都规定有酚、、砷、汞、铅、各、铬等主要项目。已颁布的水质标准有《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地面水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渔业水域水质标准》、《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海水水质标准》等。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四类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保护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法律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执行。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监测项目为:pH、COD、BOD、SS、氨氮、盐、亚盐、挥发性酚类、、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在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范围: 1、本标准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分类和保护目标,规定了水环境质量应控制的项目及限值,以及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2、本标准适用于中华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
二、水质监测
1、本标准规定的项目标准值,要求水样采集后自然沉降30分钟,取上层非沉降部分按规定方法进行分析。
2、地表水水质监测的采样布点、监测频率应符合地表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3、本标准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应优先选用规定的方法,也可采用ISO方法体系等其他等效分析方法,但须进行适用性检验。
地下水多深可以食用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是指地下岩石层中的水,是一种天然的水源。许多人都喜欢喝地下水,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地下水可以食用的深度。那么,地下水多深可以饮用呢?
首先,需要了解地下水的来源。地下水的形成是因为地表水渗透到地下岩石层中,然后被岩石层中的孔隙、裂隙、破碎带等存储起来。岩石层的深度和地质构造对地下水的质量和数量都会产生影响。
其次,需要了解地下水的质量。地下水的质量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水的来源、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人类活动等。在深层地下水中,由于水与岩石长期接触,其矿物质含量较高,可能含有较高的硬度物质,不适合直接饮用。因此,深层地下水不适合直接饮用。
,需要了解对地下水的规定。根据我国《地下水水质标准》规定,地下水的饮用深(五)资源动态变化的观点度应该在50米以内。这是因为50米以下的地下水受到地表环境的影响较小,水质相对较好。同时,50米以上的深层地下水中可能含有较高的矿物质和重金属,不适合直接饮用。
水体质量标准
水质量标准是对水体中污染物和其它物质的容许浓度所做的规定。按水体类型可分为地面水质量标准、海水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等;按水资源的用途可分为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渔业用水水质标准、农业用水水质标准、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和各种工业用水质标准等。由于各种标准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和要求的不同,同一污染物在不同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值也是不同的。
.1 水环境质量标准
CJ/T 206-2005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 3020-1993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CJ 94-2005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CJ 3082-1999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18920-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代替CJ/T 48-1999
GB/T 18921-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代替CJ/T 95- 2000
GB/T 19772-200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地下水回灌水质
GB/T 189-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相关的水环境标准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 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CJ/T 141 城市供水 二氧化硅的测定 硅钼蓝分光光度法
CJ/T 142城市供水锑的测定
CJ/T 143城市供水钠、镁、钙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CJ/T 144城市供水 有机磷农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CJ/T 145城市供水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CJ/T 146城市供水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CJ/T 147城市供水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CJ/T 148城市供水粪性链球菌的测定
CJ/T 149城市供水盐还本次评价按全国地下水资源及其环境问题调查评价项目技术要求确定的原则进行,分别就地下水资源数量、地下水资源质量与地下水潜力三方面评价。原厌氧菌(梭状芽胞杆菌)孢子的测定
CJ/T 150 城市供水 致突变物的测定 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试验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介绍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铁离子、锰离子、钙离子、镁离子、大肠杆菌等污染,保障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没有《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只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Quality standard for ground water),此标准为性矿产资源类标准,不是环境质量标准,不在环境标准体系里。你在各种XX百科里看到的内容都是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没有《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没有《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没有《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
该标准由地质矿产部地质环境管理司、地质矿产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全国环境水文地质总站、吉林省环境水文地质总站、河南省水文地质总站、陕西省环境水文地质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水文地质总站、江西省环境地质大队负责起草。一、地下水分级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标准。评价标准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Ⅱ级水标准是饮用水允许浓度;Ⅰ级水远远低于Ⅱ级水标准;Ⅲ级水大于Ⅱ级水标准;Ⅳ级水远远大于Ⅲ级水标准(表5-6)。所以将Ⅰ级水定为未超标,Ⅱ级水定为微超标,Ⅲ级水定为超标,Ⅳ级水定为超标。
表5-6 水质分级表
二、选择评价因子
上述函数式中:xi为被评价因子的实测浓度值,mg/L;c1、c2、c3、c4分别为Ⅰ、Ⅱ、Ⅲ、Ⅳ各级水质标准浓度值。
四、权重的确定
权重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Wi为污染因子基本权重;ci为污染因子实测浓度值,mg/L;Si为水质各级标准平均值,mg/L。
再归一化,即得所求权重:
式中:
为归一化后权重;
以U于8项指标,给予归一化后的权重,组成一个1×8的模糊矩阵(A)。
(A)=(uij)(i=Cl、SO4、NO3、NO2、Fe、Mn、硬度、TDS)
这样就可求出全区300个水点各项指标的权重(A)。
五、模糊综合评价
将上述得到两个模糊矩阵R和A,根据综合模糊变换原则,B=AoR进行计算。以数学模型I:
在式中进行先取小(∧)后取大(∨)模糊运算,就可得出模糊数学集B的隶属度,即模糊综合评价结果。运算数据中对哪级水隶属度大,就定为哪级水。
六、模糊综合评判结果分析
根据模糊数学综合评判结果,见表5-7,再根据三江平原水质超标实际情况,我们编绘了三江平原地下水水质环境评价图(图5-1)。由图可见,三江平原地下水水质超标很。
Ⅳ级水主要分布三江平原西部地区,即松花江流域、佳木斯市区、双鸭山北部、宝清至绥滨广大地区,此外在抚远至海青、同江—前进一带也有大面积分布。分布面积为7 442.4km2,占全区总面积的16.37%。主要是NO3、NO2、Fe、Mn超标(Fe、Mn属原生超标,在生活用水时可采用暴气法除去)。
图5-1 三江平原居民点地下水水质环境评价图
表5-7 水质评价结果一览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注:表中点号以g、h为首的样品为收集样品,其他为本次实测。
Ⅲ级水主要分布于宝泉岭、桦川、富锦至同江西部和同江东部地带,及各超标区的外围。面积为15 962.24km2,占全区总面积的35.54%,是分布面积的超标水区。主要是Fe、Mn、硬度、TDS超标(Fe、Mn属原生超标,在生活用水时可采用暴气法除去)。
Ⅱ级水主要分布于宝清东部、抚远—同江—饶河交界地带,以及三江平原西部山前台地。各污染因子超标程度有所减轻,属轻微超标。其分布面积为14 168.4km2,占全区总面积的31.41%。
Ⅰ级水主要分布于残丘附近、洪河—鸭绿河农场、军川—绥滨农场一带,面积较小,为7 527.16km2。人为活动影响较少,地下水中多数离子不超标,符合饮用水质标准。
以上结果虽然说明三江平原地下水水质超标,但主要是Fe、Mn超标,在进行除Fe、Mn处理后,水质条件会大幅度提高(Ⅲ、Ⅳ级水均可提高一级)。
地下水资源评价原则
(2)常见的有毒金属和非金属物质:如Hg、Cr、Cd、Pb、As、F、CN-等。一、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原则
(一)评价工作统一的原则
地下水资源评价工作在全国地下水资源及环境问题调查评价项目技术要求的统一原则、方法、标准下进行,力求规范化。同时根据河西走廊疏勒河流域的具体情况,突出本工作区特点。
(二)以地下水系统为单元评价的原则
地下水是按地下水系统分布的,因此,地下水资源评价以地下水系统为评价单元。按全国地下水系统划分的基本要求,将疏勒河流域划分为三个盆地,以盆地为单元进行评价,并进一步分配至工作区内的县、市级行政单元。
(三)充分利用新资料的原则
充分利用收集到的气象、水文、水利、土地规划等资料,同时运用本次调查取得的戈壁洪水入渗率、泉水溢出量、机民井开采量、高精度GPS测量的水位高程等新数据成果,限度地使用本次工作的资料。
根据隶属度函数和实测值xi,对每个水点中各污染因子可以分别求出对Ⅰ、Ⅱ、Ⅲ、Ⅳ级水的隶属度,则得模糊矩阵:R=(uij)(i=Ⅰ、Ⅱ、Ⅲ、Ⅳ级;j=Cl、SO4、NO3、NO2、Fe、Mn、硬度、TDS)。(四)与生态环境结合的原则
地下水资源评价必须与生态环境相结合,根据疏勒河流域内工作区的特点,中下游盆地生态环境与地下水关系极为密切,资源评价不可违背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应紧密围绕生态水位等约束条件进行评价。
地下水系统是一个在气候和人类活动影响下不断变化的系统,近五十年来随着疏勒河流域水利工程的不断完善与土地资源的不断开发,水资源利用时空发生了巨大变化,地下水系统的补给、径流、更新及方式与过程也响应变化。充分应用以往勘查、研究的资料和成果,分析其变化过程与规律,并应用新的规划资料,判断地下水资源可能发生的变化。
二、地下水资源质量评价原则
(一)统一标准的原则
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评价。此标准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参照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进行评价。
(二)充分利用本次监测实验结果的原则
在系统总结以往水文地质普查、勘探和地下水开发研究以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所取得的资料和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本次工作取得的地下水检测实验数据,对地下水质量现状作出客观的评价。(三)客观实际的原则
地下水质量不仅在流域范围内表现一定的规律性,同时也表现出一些特殊性。客观地认识本流域工作区内地下水质量变化的规律和人类活动对地下水质量造成的实际影响,真实地反映地下水资源质量的分布特征。
三、地下水潜力评价原则
(一)与地下水资源评价统一的原则
地下水潜力评价是在地下水资源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的,地下水潜力评价应与资源评价的基本单元相统一。
(二)与实际结合的原则
地下水潜力包括开采潜力和利用潜力,应在评价开采潜力和利用潜力的基础上评价综合潜力。地下水开采潜力方面,应与疏勒河流域盆地现状开采量,咸水、微咸水的实际利用情况和环境容量情况相吻合。地下水利用潜力应着重考虑农业节水,而工业用水和污水处理回用等方面的潜力则十分有限。
地下水潜力评价应充分考虑当地国民经济规划和经济技术进步对地下水需求的变化,对人口密集,工农业比较发达的地区,还应考虑环境的承载能力。
环评师相关的水环境标准(一)
三、单因子评价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
1.掌握水域功能和标准的分类。
2.掌握《地下水质量标准》的适用范围。
3.掌握地下水质量分类。
4.掌握《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
5.掌握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分级。
6.掌握污染物按性质及控制方式进行的分类。
8.熟悉海水水质的分类。
9.熟悉新、改、扩建项目按年限执行不同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的有关规定。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中华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
2.水域环境功能和标准分类
2.1.水域环境功能: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和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惜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2.2.标准分类:对应于地表水五类水域功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
3.基本项目中的常用项目标准限值:
4.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项目标准值,要求水样采集后自然沉降30分钟,取上层非沉淀部分按规定方法进行分析。
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优先选用本标准中规定的方法,也可采用ISO方法体系等其他等效分析方法,但需进行适用性检验。
丰、平、枯水期特征明显的水域,应分水期进行水质评价。
二.《地下水质量标准》
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2.地下水质量分类: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要求,把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适当处理后可做生活饮用水。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3.地下水水质监测地根据单一污染因的水质分级标准和其实测浓度来确定其隶属度。用下述线性隶属度函数计算:下水水质监测要求:
①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
②各地地下水检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两次(丰、枯水期)。
③监测项目。
4.地下水质量评价: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评价方法为单项组份评价和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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