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制的基本流程

事业单位改制中的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参照、联合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办理,通过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一、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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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还表示,改革后对于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待遇,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本人退休时,该部分本息不计入新老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1、企业或者聘请专业机构制定改制方案;

40、50政策,是我国目前正在实行的一种社保补贴政策,其目的是为了促进困难群体就业。政策规定:对于女性年满40岁以上、男性年满50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 (包括已“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以及 没有 保险保障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参加的4050社保补贴。这一补贴通常申领年限为三年, 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6年,且 每人只能申请一次,中途如有单位缴纳了社保,补贴自动停止不再发放,直至退休不得再行申请。

3、依法对涉及企业产权、债权债务进行合理处置;

4、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选举董事、监事等;

改制是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公司改制是指依法改变公司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公司发展新的需要的过程。公司改制可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比如集体企业的改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改制、中外合作。企业的改制等等,甚至更多类型的非企业单位,比如事业单位改制,也被统称为企业改制。

三、公司改制有哪些途径

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可以把其中的股出售或租赁给企业职工,实行租股结合,国有民营。

事业单位改制为公司制企业怎么进行?

事业单位改制后,人员基本是走分流之路,只要是有编制的人员,不分干部工人,基本还是保留编制,到新单位新岗位就职,除非你不适应所分流的单位和工作,自已调出或辞职,否则一般不会失业,就也是保稳定的事业改革方法,走逐步减少的路子。

一、依法开展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二、改制方案的制定要坚持“三公”原则和职工管理;三、根据单位不同情况决定企业形式;四、建立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五、建立新型内部用人制度。

单位拟定改制转企方案,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同意,并事业单位改制关系职工切身利益,而职工往往对政策不了解或理解存在偏,或对改制心存顾虑,而统一单位职工对改制的认识、调动职工积极性对改制顺利进行是非常必要的。由单位主管部门转报事业单位改革办公室,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制定改制方案应遵循事业单位改制的原则和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转企后企业组织形式,处理单位债权债务,妥善安置职工,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工意见,对职工安置补偿等事项应当经职工讨论通过,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审批。

事业单位转制前环境舒适可能在转制后不太适应市场发展,所以建议题主有这方面的需求的话,去找专业咨询公司会帮助单位转制后更适合市场发展,像中大咨询就有这方面的业务。

2018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是什么

律师可协助拟改制单位拟定改制方案,尤其是对于改制方案中的债权债务处理、改制方式选择、人员安置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诸如债权担保、时效问题提示法律风险,对改制方式选择和股权结3、律师在改制方案实施中的作用构设置提供可行性意见,对人员安置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识支持和法律建议。律师协助制定改制方案有利于保证各方案设计的合法性,并为如果转制后仍然留用你,按劳动合同法:顺利实施改制方案提供保障。

事业单位改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2、召开全体股东大会,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通过改制方案,正式开展改组工作;

目前来看,事业单位改制工作真是在不断向前推进呢,单位最近也在做这一方面的改制工作,有幸找的中大咨询,有一些简单的心得体会:觉得改制工作主要要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另外,在制定改制规划时要坚持“三公”原则和职工管理。

事业单位改制人员安置方案不仅应明确在职职工人事关系的处理及劳动关系的确立,还要明确离退休人员的保障问题,要结合现行保障制度予以妥善安置。对于在职职工应采取自愿、灵活的原则,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于自愿与改制后成立的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险;对于不能适应新企业发展需要或自愿另谋职业的职工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其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偿。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公司改制的基本流程: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不留用的,按:四十六四十七条:

事业单位改制的安置办法

3、企业设立

1、既要因事制宜,又要大胆创新;既要有利于经济发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现存的事业单位分为四类:行政类、生产经营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一、行政类。指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完全或者主要承担行政职能,能够承担法律。这类单位主要有:人事部门隶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就业局、劳动仲裁机构;渔政、盐政、路政、海事管理;动物卫生监督、市政管理、环境监察等。二、生产经营类。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要改制为企业或者撤销。这类单位主要有:技术开发、科研设计、中介服务、出版印刷、广告传媒、咨询服务、招待培训、设备维修、物业管理、良种畜牧等。三、公益一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特点是由确定的不开展经营活动和收取用。主要是小学中学、基层卫生院、环保安全、农林执法、国土旅游、投诉、食监督、质量技术、资源保护、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等。四、公益二类。指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特点是有收费权力、财政额供给。这类单位主要有职专职高普高高等教育、科研推广、报刊电台、社科研究、体育设施管理、公证鉴定、测绘勘探、人才交流、物资储备等。又要有利于稳定;既要切实维护好职工利益,又要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既要调动在职职工的积极性,又要妥善安置好分流人员、离退休人员的生活。

2、认真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相关政策,又要稳步推进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事业单位改制中的国有资产转让,应该参照、联合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各地视同缴费年限要规范,通过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消息

“中人”过渡政策已统一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消息:养老保险改革细则落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细则文件已由人社部和共同推出,文件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并对部分群众关心政策进行了解释。

机关事业单位延迟退休人员需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是当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续参保

此次,人社部还专门针对“中人”过渡问题进行了解读,表示全国将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激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以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门的。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对于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人社部与联合文件指出,改革后,按照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继续参保缴费。但其中少数人员年满70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单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要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仍需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本身就是一个且行且完善的过程,当务之急就是收拾好“铁饭碗”碎裂后的残片,既要避免伤及公平,又要避免伤及被改革群体的合法利益,同时还需要依靠各项配套改革制度的完善,在公平且的前提下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

您好,天津中公教育为您服务业。

事业单位改制后,40、50人群的工人身份编制将如何安排?有什么依据?

事业单位改制为公司的,应按照《公司法》和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日期之日起公司成立。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或者是正在进行的政机构改革,明确的是精简机构、精简编制和人员,但没有特定指出,应该对某一年龄阶段的正式职工做出如何处理。机构改革中的人员安置,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和依法合规的原则,妥善安置,不能一刀切按年龄或者学历等因素,对某一特定人群提出不公正政策。《机构改革方案》中,对于“距退休年龄不满5年,工作够一定年限的”,按照个人意愿,可以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这是分流安置方案中提及的对年龄有所优待的政策措施。

为保证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顺利进行,各方主体应做到统一认识,规范运作,同时应充分重视专业中介机构在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政、事业单位改革,和40、50社保补贴政策没有直接关系。行政部门的工勤人员在2012年的底数的基础上,实行只出不进的政策,工勤编制随现有工勤人员自然减员随空随销,直至全部撤销。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和工勤人员虽然还在按正常人事管理政策,有出有进,但也在呈大幅减少趋势。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工勤岗位设置逐步减少,工勤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并享受对应岗位的和政策,进一步淡化了干部工人的身份区别。在此次机构改革中被整合撤销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会随同管理、专业技术干部一起,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政策,随职能连人带编,一起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不会被“随意推向 ”,造成大范围的失业下岗状况,影响 稳定局面。

这个要分情况!

但这里要说明的是,如果是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且自收自支的,人员就要取消编制,全部转为企业性质了,如果你那里事业单位还没有改革完成,恰巧你又在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那我建议你想办法调到公益类事业单位,哪怕也是自收自支的也好。当然,你如果是技术骨干,又想呆在原来的地方,那当别论。

还有一点大家要注意,离退休不到五年且参5、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保年龄足够退休的在编人员,可以要求以事业单位身份退休,也可以选择上岗,但只能选择一次。

这都是大部分省市事业改革的路子,但各地根据自身情况略有不同,如果你是在事业单位,应多关注这类信息。要说依据,那就是当地的事业单位改革文件啦。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样,既能保障40、50人群的待遇不变,又能对新进来的人员按改制后的办法管理,实现平稳过渡。这是目前实行事业单位改革的普遍遵循,也是被证明了的成功经验。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要多少人通过才能上报?

改制方案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单位基本概况,包括资产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消息、债务、担保情况、人员、经营方式、经营状况、市场和发展趋势等;改制转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改制转企方式,包括产权制度的改革形式、资事业单位改制应从实际出发,结合单位特点采取多种改制形式。资产规模大、经营业绩好、有发展潜力的,一般改制为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小型的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一般改制为合伙制企业或有限公司;规模相当小、数量特别多的,可采取兼并重组、租赁出售等多种形式经营;对个别无常运作的事业单位,一般可采取撤销、歇业、人员分流的办法。产处置、人员安置办法等;企业发展目标和今后三年经营状况预测;实施步骤、时间部署和组织。

半数以上通过。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要半数以上通过才能上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条例》第十八条职工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厂长、企业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职工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事业单位改企的程序

(二)清产核资、审计评估

要看你在什么地方,因为当地的政策均不同。深圳基本上改制完成,就保留了医疗和教育机构仍属于在编的事业单位,其它全部改企,由接管。 转:“事业单位改企的程序”一、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的原则与目标

二、分析详情

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基本原则与目标是:既要因地制宜,又要大胆创新;既要有利于经济发展,又要有利于稳定;既要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又要保证改制后企业的健康发展;既要调动在职职工的积极性,又要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离退休人员。

(三)制定改制方案

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作程序

(一)政策宣讲

各地在开展事业单位改革的过程中大都发布了一系列专门性文件并成立了事业单位改革办公室,拟改制的事业单位应与有关专门机构沟通并深入理解有关政策,在制定改制方案前向职工(包括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进行充分的政策宣讲和动员并听取职工意见,稳定职工情绪、消除职工顾虑以保证改制的顺利进行。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界定核准、公告公示。

清产核资是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在有些地方的事业单位改革中就出现了诸如少列资产、漏列资产、多列成本等问题,所以应由有关部门选任依法成立并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单位的资产情况进行审计、评估。在这一过程中,对国有资产该认定的要认定,该剥离的要剥离,该核销的要核销;产权界定、资产处置方案等,要上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核准。经有关部门核准的产权界定及清产核资情况应当在相应范围内予以公示。

(四)实施改制方案

这一阶段的主要事项包括资产处置、人员安置、按照改制方案确定的改制形式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企业。

1、资产处置

改制单位转让国有资产,要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金融类或与改制单位业务相关联的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上发布公告,广泛征集受让方并根据转让标的具体情况采取公开拍卖或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经公开方式确认受让方后,依法与受让方签订相应资产转让协议,并根据转让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交付标的物。

2、人员安置

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在职职工原则上由转制后的企业接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职工工龄连续计算,退休时按企业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转制前未纳入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职工按规定计算的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转制前已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移交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单位或职工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补缴,未能足额补缴的不视同缴费年限。

事业单位中未聘人员由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在单位或行业系统内采取多种方式给予妥善安置。可允许实行单位内部待聘制度,待聘期限不超过2年,并按规定参加保险,待聘期间工龄连续计算,由单位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工资标准。待聘期满仍未竞聘上岗的,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进入人才或劳动力市场自谋职业,人事档案按有关规定实行,并可到当地失业登记机构登记失业,已参加失业保险的,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未聘人员辞职从事民营经济或自谋职业的,可参照有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从事民营经济的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辞职补助金。辞职职工应按企业的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时,按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

对改制转企时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本人申请内部退养的,经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可以按照事业单位待遇办理内部退养。

离退休人员改制转企后原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其中属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事业单位的,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拨付,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所需经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解决,由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三、律师在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中的作用

律师作为专业法律人员,在事业单位改制的整个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1、律师在政策宣讲中的作用

事业单位改制涉及到国有资产管理、劳动人事、公司法、物权法等多方面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律师作为专业法律人员,其知识结构和相关经验有助于保证改制政策宣讲时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同时,律师作为中介机构人员,对改制政策的宣讲及对有关问题的解答更容易被职工接受。

2、律师在改制方案制定中的作用

在实施改制方案过程中,律师可就资产处置、产权交易等行为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资产转让的合法性。律师可参与起草劳动合同、起草安置补偿协议等文书。可起草有关企业设立的文书如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可接受委托办理企业设立登记事宜,也可根据委托开展尽职调查、律师见证等工作。律师对改制方案实施的各个环节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意见能限度保证方案实施的合法性、降低法律风险和实施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