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

住建局的全称是中华住房和城乡,是2008年“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部委,是中华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组成部门,负责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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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并指导实施;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起草综合性文稿。

其前身是1979年3月12日批准成立“城市建设总局”,直属,由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一次会议通过的机构改革方案,“”改为“住房和城乡”。

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10、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进住房制度改革的。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系统联网吗

联网。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县级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系统通常是需要联网的。在,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通常是由房产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负责,而民政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的调查处理;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规范。局则负责救助和事务。这两个部门在住房保障领域有一定的重合,需要进行信息共享和联网。

住建局现在改名叫什么

11、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住建局改革后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组织拟订工程建设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现在大多数地方将建设局、房管局合并, 设立了住建局(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职能包含了过去房管局和建设局的职能。 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 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 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 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 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

(七)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住建局的全称是住房和建设局。

参考资料来源:

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房地产、勘察设计咨询、物业管理、燃气、建筑等行业以及房屋安全、住房制度改革、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负责拟订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安居工程年度实施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和行业管理以及住房租赁工作。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市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维修、租售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基础资料的信息化和档案工作。

(四)负责拟订房屋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统筹指导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职责,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招标机构的资格。负责拟订工程建设,建筑、勘察设计、燃气、物业管理等行业以及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筹我市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

(六)承担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职责。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市场管理。监管全市建设工程(含勘察设计和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

(八)负责结建式人防工程从施工报建至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住建局是干什么的主管那些事

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也简称为建设局,为组成部门。主要职能: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7、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8、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12、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的。

11、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12、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3、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住房和城乡设1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政务公开和等工作;按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2、法规司。

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3、住房改革与发展司(研究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室)。

4、住房保障司。

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办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并监督实施。

5、城乡规划司。

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承担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实施。

6、标准定额司。

7、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国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8、建筑市场监管司。

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9、城市建设司。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

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承担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10、村镇建设司。

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13、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14、财务与外事司。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管理部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直属单位、部管团体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拟订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拟订部管行业工程标准、经济定额和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拟订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

15、人事司。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组织制定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按规定承担组织拟订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和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