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员代表选举流程 工会会员代表选举流程表
工会委员会选举大会流程
选举前,要制定选举办法,对候选人的提出、选举人数、选举方式、选举的规则、计票的要求以及选举结果的认定和报批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召开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选举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需要选举出席上级工会的代表的,也同时选举。工会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在选举出工会委员会后,由工会委员会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和;由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按照《工会章程》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选举结果报同级委和上级工会审批。上级工会和同级委应根据大会选举结果,及时进行批复。没有建立组织的,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
工会会员代表选举流程 工会会员代表选举流程表
工会会员代表选举流程 工会会员代表选举流程表
补选工会委员选举流程:
1、增选或补选工会委员会委员程序:基层工会在届期内因工作需要或委员会缺额增选或补选委员,原则上,应在会员或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因特殊情况,近期内不能召开会员或会员大会的,经征得上一级工会同意,可在本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然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对在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的委员,应在以后召开会员或会员大会时提请大会予以确认。
3、增选或补选工会程序:委和上一级工会协商一致后的工会人选是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可在本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工会人选不是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应先增补其为委员,然后选举产生,然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对在全委会上选举产生的工会应在下一次会员或会员大会上予以确认。
工会委员分工及职责是?
1、职能: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正常工作。接受支部的,贯彻执行支部的有关决议。定期向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情况,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配合攻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的权利,组织职工参与公司的管理,加强公司的建设。
2、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的发展;协助和督促公司改善职工生活条件,办好集体事业;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摧残、迫害女教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法律依据: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六条
选举工作在同级组织和上一级工会下进行。未建立组织的在上一级工会下进行。
第七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选举筹备工作由工会筹备组负责。筹备组成员由同级组织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工会可以派人参加。
职工代表如何产生
1、根据公司工会制定和下发关于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由各子公司组织和个人自荐,酝酿讨论提出职工代表预备人选名单。产生的职工代表预备人选可高于下达本单位职工(会员)数1-3名额的比例进行控制。
2、按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选举。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可采用无记名投票与额选举的办法进行直选。
法律依据:
《中华公司法》第十八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或者其他形式,实行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工会组织换届主要流程
法律分析:1、基层工会向同级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出具要求工会按期换届的请示,请示报告内容包括:单位的性质、职工人数、会员人数,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大会的议程,工会委员会名额设置,工会意向人选等。2、上级工会接请示后,在一周内与组织人事部门一道对工会意向人选进行考察,并对工会组织形式与企业进行磋商,经研究后下发批复。3、基层工会接批复后,成立大会筹备小组,即可进行会员代表名额分配、选举代表等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选举法》
第三条 规定中华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 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如何选举工会会员代表
法律分析:工会会员代表是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的。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废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有效票。
法律依据:《中华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的人除外。
工会会员代表是怎么选出来的
法律分析:1、工会会员代表是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的。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2、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废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有效票。
法律依据:《中华工会法》 第九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员。
上级工会组织下级工会组织。
职工代表选举方式是什么?
职工代表选举方式:
1、宣传发动;公司办、工会在选举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组织全所职工学习有关管理及职代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把选举过程作为管理教育的过程,使职工充分认识选好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
2、根据公司工会制定和下发关于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由各子公司组织和个人自荐,酝酿讨论提出职工代表预备人选名单。
3、按照进行选举;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可采用与额选举的办法进行直选。
4、各工会小组在选举前,向职工宣讲的性质、意义和职责,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和选举办法等,确定代表人数比例和条件,向全体职工公布候选人情况,职工采取,选举职工代表,多选无效,可以弃权,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半数以上选票时,方可当选。
5、各单位将当选代表候选人的花名册,提交公司工会委员会,并上报工会备存。公司工会委员会将汇总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享有权利的本单位职工,选举过程是否严格按照程序,选举时是否有2/3以上的职工参加,是否有不正当的选举行为等。
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或重新选举。
扩展资料:
职工特征
1、职工有法定的权威性。职工的管理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工会法》《工会企业法》),具有一定强制力和约束力,从而保证了广大职工在企事业单位中的主人翁地位。
2、职工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职工是企事业单位全体职工选举产生的,来自各个方面的代表所组成的,这种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使它比其他管理形式有着更坚实的群众基础。
3、职工有一套完整严密的组织制度和组织体系,职代会把集中制作为根本组织原则,始终体现着大多数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企事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的日常工作。
工会换届选举程序
法律客观:
《中华工会法》第十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员。 上级工会组织下级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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