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招生办 上海市各区招生办电话
浦东新区招生办电话:021-5878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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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为上海市的一个市辖区,因地处黄浦江东而得名。浦东南与奉贤区、闵行区两区接壤,西与徐汇区、黄浦区、虹口区、杨浦区、宝山区五区隔黄浦江相望,北与崇明区隔长江相望;地势东南高,西北低,气温偏高、降水偏多、日照时数偏少;浦东新区区域面积1210平方公里,现辖12个街道、24个镇。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浦东新区常住人口568.15万人。
2013年1月29日,浦东新区入选住建部公布批智慧城市试点名单。2017年,浦东新区重新确认卫生城市(区),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8年10月22日,入选2018年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名单。2020年6月,经依法治国委入选为批全国法治建设地区和项目名单;10月20日,入选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名单。
家长收悉!2022年上海黄浦区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意见公布
1.招生原则
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优先安排
2.公办录取区内统筹协调
3.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依证、依次逐步解决
4.先登记后报名、免试入园
2.小班新生报名对象和条件
1.报名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2.报名条件
本市户籍幼儿: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户籍(2022年1月1日及以后迁入招生范围的,户主须为幼儿的直系亲属)或持有招生区域内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有效房产证。
非本市户籍幼儿: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小班新生报名办法
(一)信息登记
1.登记时间:2022年6月9日—6月16日
2.登记入口:
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
登记完成后,注册手机会收到登记成功短信,监护人须保存短信,记录登记编号,并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为网上报名做好准备。
3.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1)如发现市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2)已办理入园所需各类证件,但未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4.注意事项
(1)所有小班适龄儿童,都须在报名前完成市级平台信息登记。
(2)确有困难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监护人,可先致电63335097进行电话预约后,在预约时间内前往“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市级信息登记系统”黄浦区服务点(重庆南路18号甲)办理。鉴于防控要求,必须先电话预约,并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才能至现场办理。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7月6日
2.报名入口:
方式一: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入“黄浦区”进行作。
方式二: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进入“黄浦区旗舰店”,点击“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设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进入“黄浦区旗舰店”,点击“幼儿入园”特设专栏,进入“小班幼儿报名”入口进行作。
3.注意事项
(1)无论报名公办或民办,都须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随申办”移动端进行网上报名。
(2)按照幼儿户籍选择相应通道进行报名,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确认、录入或修改。所有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经验证后方可生效。
(3)符合报名条件的本区户籍(房产)幼儿,若户籍地和房产地不一致的,只能从户籍或房产所在地中选择一个地址作为报名和录取的依据。
(4)市级园接受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2021年12月31日)迁入招生范围的本区户籍或本街道户籍幼儿报名,其他各公办仅接受本街道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无论是否报名市级园,本市户籍幼儿都必须在户籍(房产)所在街道中的非性公办中至少选择一所报名。
(5)非本市户籍幼儿可选择居住证明地址所在街道内的一所非性公办作为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公办报名点),报名点仅进行非本市户籍幼儿报名信息采集,与是否录取、录取园所无直接关系。同时由于公办名额有限,非本市户籍幼儿务必选择一所公益性民办进行报名。
(6)确有困难无法自行完成网上报名,或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的幼儿,可先致电63335097进行电话预约,并在预约时间内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黄浦区服务点(重庆南路18号甲)办理报名。原件查验时,“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鉴于防控要求,必须先电话预约,并遵守必要的防疫规定,才能至现场办理。
(三)信息验证
1.验证时间:2022年7月7日—7月22日
2.验证方式:幼儿报名信息验证主要通过线上验证等方式进行。
3.验证注意事项
(1)所有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经验证后方可生效。报名信息线上验证将充分借助“一网通办”平台,直接调取电子证照或由监护人上传证件照片,采用数据核验等方式线上校对报名信息。对于提供信息完整、正确的报名对象,由在线上完成信息验证,家长无需携带幼儿前往报名的进行现场验证。
4.小班新生录取办法
1.市级园、民办面向全区符合相关要求的适龄幼儿自主招生,采用电脑派位等方法录取。
2.2021年12月31日前(含2021年12月31日)迁入招生范围或办妥产权人符合相关要求的房产证的小班适龄幼儿报名非市性公办,当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数时,依据一定的条件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3.2022年1月1日后(含2022年1月1日)迁入招生范围、户主符合相关要求或办妥产权人符合相关要求的房产证的小班适龄幼儿属于统筹对象,将视名额情况在全区范围统筹安排。
4.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父母一方持本区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小班适龄幼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园。父母一方居住证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小班适龄幼儿,按照“黄浦区非沪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打分表”(附件2)持证打分,视学额和打分情况依次逐步安排。外籍、港澳台幼儿参照执行。
5.各录取工作均不以网上报名与验证时间先后作为录取依据,家长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登记和报名验证即可。
6.报名验证期间,家长可通过“上海一网通办”或手机登录“随申办”移动端,进入原报名通道查看幼儿报名、验证等情况。
5.其他情况幼儿报名(登记)
(一)特殊教育需求幼儿报名
区域内常住户籍的残疾幼儿,中、重度智障幼儿,可与学前特教指导中心(地址:河南南路689号,电话:63085068)联系。听障幼儿可与上海市第四聋校(地址:皋兰路31号,电话:53828735–3209)联系。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本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
上述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小班适龄幼儿,也须登录“市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
(二)中、大班插班报名
1.报名对象和条件
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未在本区入园的幼儿。
(1)本市户籍幼儿: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户籍(2022年1月1日及以后迁入招生范围的,户主须为幼儿的直系亲属)或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有效。
(2)非本市户籍幼儿:外省市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外籍、港澳台幼儿: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护照、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同时具有在本区内合法居住的相关证明。
已经在我区入园(含民办)的幼儿原则上不再受理插班报名。
2.报名办法
6月24日—7月6日期间,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进入“黄浦区旗舰店”,点击“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设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进入“黄浦区旗舰店”,点击“幼儿入园”特设专栏,进入“中班幼儿插班”或“大班幼儿插班”入口,按照所在街道选择指定作为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中、大班插班报名对象无需在“市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3.信息验证
报名点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后,将进行线上验证或通过线上预约、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家长在指定的时间到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验证,所有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经验证后方可生效。现场验证需遵守必要的防疫规定,本区户籍(房产)儿童验证当天需携带幼儿户籍证明、房产证、预防接种卡等印证网上报名信息的相关材料。非本市户籍幼儿验证当天需携带儿童及父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2、附件3)。
4.录取办法
本区户籍(房产)幼儿录取与否视有无插班名额而定。非本市户籍幼儿录取与否视有无插班名额和打分情况而定。
(三)幼儿入托需求登记
1.登记对象和条件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确有入托需求的本区户籍幼儿优先考虑,具体招收范围详见附件4“黄浦区提供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的普惠性托幼机构信息表”。公办托班优先考虑2019年9月1日-2020年2月29日出生的规定区域户籍幼儿。部分民办托儿所招收范围放宽至2021年4月30日出生。
2.登记办法
可查看“黄浦区提供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的普惠性托幼机构信息表”(附件4)了解相关信息。6月24日—7月6日期间,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进入“黄浦区旗舰店”,点击“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设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进入“黄浦区旗舰店”,点击“幼儿入园”特设专栏,进入“托班幼儿需求登记”入口,进行预登记,表达入托需求。入托需求登记对象无需在“市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3.信息验证
完成线上登记后,由托幼机构对幼儿登记信息进行初审后,将进行线上验证或通过线上预约、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家长在指定的时间到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验证,所有网上登记信息必须经验证后方可生效。现场验证需遵守必要的防疫规定。登记和验证所需的具体材料以各托幼机构要求为准。
4.录取办法
实际录取条件与方式由相关托幼机构制订,能否录取以登记人数和托幼机构实际托额情况而定。
6.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63288532、15026643990、150266439,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1:00,13:30-17:00(法定节日休息)
1.黄浦区2022年公办招生信息表
2.黄浦区非沪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打分表
3.非本市户籍幼儿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4.黄浦区提供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的普惠性托幼机构信息表
2018年上海黄浦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实施意见
2018年上海黄浦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实施意见
【新民网讯】据上海教育消息,各位家长注意了!黄浦区小学招生对象为2008.9.1-2009.8.31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5月23-24日,公办小学报名;4月25-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可在网上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
我要上小学
工作安排
(一)各小学要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撑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
1、2016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4月11日-4月30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就读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我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做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重新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详见《黄浦区2016年小学招生通告》。
4、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5、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2016年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在居住地登记入学。本区将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在黄浦实际居住的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其作方法参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就读办法。
6、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从业人员实行开展灵活就业登记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
根据《上海市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2016年,进城务工人
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16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7月30日,2016年起,所有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统一为6月30日。
7、5月23日-24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日,各报名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本市户籍在户籍地就读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材料证明。
非本市户籍申请就读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到各街道指定登记点学校验证。
各街道登记点学校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学生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在本区范围内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和招生范围,并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网上公示。
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区备案,经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向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应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2、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5日-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
3、民办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多种方式控制面谈规模,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
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凭网上报名表,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9日。
4、民办学校要在2016年5月2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录取学校,完成确认工作。学校将新生录取名单通过网络上报区。
(四)本区中重度智障、听障和视障的适龄儿童,到区内指定的特殊教育学校集中报名,特教学校做好初步测定、登记、上报手续,填写《疑有学习障碍儿童情况表》报送,待参加全市组织的鉴定后,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五)在网上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的入学安排、调配和录取等工作,8月15日前向家长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5日前通过网络将招生录取结果报市教委,并将学生信息对接到学籍管理系统。
(六)建立小学学生学年注册制度。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自2015学年起,先在2015学年小学一年级新生中试行。由学校向新生家长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七)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将重点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招生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区教育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规,协助解决本区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2016年黄浦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1月
做好2016年小学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家长的知晓度。
2月
1向公布《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2.将民办学校招生报市教委备案。
3月1日—30日
1、向公布《2016年黄浦区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2、接受市教委对“上
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使用培训。
4月8日前
向公布和上网公示市教委《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向公开的有关信息、以及本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
4月11日—30日
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4月25日—27日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月30日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
2.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在户籍地就读小学的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截止日。
5月9日
全市民办小学进行面谈。
5月22日
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通过网络报区。
5月23—24日
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日
6月7日
将听力残疾与视力残疾新生名单分别送区,并报市教委基教处。
6月30日
全市公办小学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月30日
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
各小学完成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8月25日前
上报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结果。
9月15日前
报送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总结。
我要上初中
工作要点
1、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全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参加毕业考试后,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的方式进入初中学校预备年级。初中学校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告知书》。初中学校应告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2、初中学校预备班班额数控制在40人左右。任何公办(含寄宿制)、民办初中学校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初中学校应在2016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发放该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3、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区县就读初中,并由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也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就读初中。
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小
学、因居住地变更需要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证件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并由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
办理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和到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
4、继续在上海市市南中学初中预备年级举办“班”(免费班)一个班,班额35名,招收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寒、家庭收入低于保障线、户籍(或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地)在黄浦区区域内的应届小学五年级学生。
5、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按照2016年黄浦区初中文艺、体育特长生的相关招生规定实施招生。
6、民办初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须向区申报备案,由区审核后通过网上公示向公布并实施,接受的监督。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在简章中要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民办初中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在区核准的招生和招生范围内进行招生。2016年4月28日至4月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和录取的依据。
民办初中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数时,学校应采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学生参加民办初中学校面谈需凭网上报名表,并携带户籍证明、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和《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等(以面试学校要求为准)。民办初中学校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9--10日。民办初中学校要在2016年5月2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7、区和初中学校要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公开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学校要加大对《中华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开展招生工作。要通过社区、学校向居民和五年级学生的家长宣传所对口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办学水平整体提高与办学特色的情况,让每位学生及家长都了解初中学校
入学的有关政策和办法,争取的理解和支持,家长理性对待学生的入学,避免盲目择校。
8、积极发挥区、门的作用,强化制约机制,确保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做好招生工作中来信的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及时按政策处理问题,自觉接受监督,保持稳定。
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围绕招生工作的重点开展专项督导,确保招生政策的落实到位
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中华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6]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黄浦区初中阶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以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强化义务教育,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公布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门、学校和家庭、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4、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初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工作要点
1、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参加毕业考试后,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进入初中学校预备年级。小学向五年级毕业学生及其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送达《入学告知书》。初中学校应告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2、初中学校预备班班额数控制在40人左右。任何公办、民办初中学校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名义或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初中学校应在8月15日前向新生及其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送达《入学通知书》
3、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4、继续在上海市市南中学初中预备年级开设"班"(免费班),招生数35名,招收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寒、家庭收入低于保障线、户籍(或人户分离居住地)在黄浦区区域内的应届小学五年级学生。
5、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按照黄浦区初中文艺、体育特长生招生的相关规定实施招生。
6、在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居住)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6月30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黄浦区办理初中入学的信息登记点为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地址:凤阳路152号)。
7、民办初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须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备案,经审核后通过网上公示向公布并实施,接受的监督。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
民办初中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和招生范围内进行招生。4月28日至4月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
民办初中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参加民办初中学校面谈的学生需凭面谈通知,并携带户籍证明、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和《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等(以面谈学校要求为准)。民办初中学校面谈时间为5月7日-5月8日。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9日-5月10日进行志愿录取,5月12日-5月13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15日-5月16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初中学校要在5月16日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咨询电话:33134800 转小学教育科或中学教育科
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1:30;13:30-17:30(法定节日休息)
监督电话:3313480021555
部门: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泗泾路5号),63298212
招生办的指导思想是:
学习“”重要思想,以“群众观点”为当前浦东招生办公室考核目标,对内注重团队建设,对外注重形象工程,树立“争创意识”,倡导“创新工作态度”。
充分发挥每位同志的聪明才智,依靠集体凝聚力增强团队战斗力。以“让放心、让满意”的行动,我们将接受考验,创造更大的辉煌。
以上内容参考:
上海市浦东新区招生办
地址: 潍坊七村702号 邮政编码: 200122
交通: 787、792、574、818、隧道三线、隧道四线
浦东招生办公室电话:
58308120
58303406
2018年上海市各区县小学初中报名时间和网上招生工作咨询单位电话一览表
上海市各区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单位、电话一览表
区县联系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督电话邮政编码
黄浦区区教育考试中心凤阳路152号(小学)5307813953078139200003
区教育考试中心凤阳路186号(中学)6327161463271614200003
徐汇区区招生考试中心百色支路28号5436124254361242200231
长宁区基教办(小学)长宁路599号2205072722050727200050
区招生考试中心(初中)茅台路472号6278755862787558200051
静安区基教科南阳路215号6279080262790802200040
普陀区基教科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52564588-7139
52564588-714052564588-7563
52564588-7670200333
闸北区小幼教科(小学)和田路193号56630990-100556630990-1005200070
中教科(初中)和田路193号56630990-100556630990-1005200070
虹口区小教科天宝路1058号6575857265758572200092
杨浦区义教科长岭路号65017733-5502
65017733-512565017733-5502
65017733-5125200090
闵行区区招生考试中心伟业路229号6492178864921788201199
闵行区七莘路400号6492365164923651201199
宝山区基教科宝杨路158号6659283966592839200190
嘉定区基教科嘉行公路601号3990205139902051201808
浦东新区浦东招生办公室潍坊七村702号58303406
58308120
58307958303406
58308120
583079200120
金山区中教科(初中)金一东路2号5793182557931825200540
小教科(小学)5793203957932039200540
松江区区教育考试中心中山二路590号5781594557815945201600
青浦区小教科公园东路1155号6973253069732530200700
中教科公园东路1155号6973254069732540200700
奉贤区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南桥路446号5741272657412726201400
基教科古华路75837597023
3759705237597023
37597052201400
崇明县基教科新崇北路308号5961355859613558202150
黄浦区招生办咨询电话是53078139。
黄浦区的介绍:
黄浦区(310101),面积20平方千米,人口66万。因黄浦江得名。原为上海县高昌乡,1843年辟为英法租界,1944年设区,1945年改黄浦区。辖10个街道:南京东路街道、外滩街道、半淞园路街道、小东门街道、豫园街道、老西门街道、五里桥街道、打浦桥街道、淮海中路街道、瑞金二路街道。
景点有次全国会址、青年机关旧址、上海故居、豫园、外滩建筑群、饭店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新青年》编辑部旧址、代表团驻沪办事处(周公馆)旧址等4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黄浦区境有丰富的地下水资源。除浅层地下水外,在近300米厚的第四纪疏松沉积层中,含5个承压水层,其中以第四承压水层储水量最丰,水质。所有含水层中的水,均蓄于岩砂的孔隙中。
黄浦区境是全市最早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地区。早在清咸丰十年(1860年),在今中山东一路的美商旗昌洋行院内,就开凿了全市口深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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