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改2021 公司法修改2018解读
2021公司法修正案谁提出的
2021公司法修正案是由会同、银行、、银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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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5日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17日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次修正,根据2020年12月23日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2新公司法具体内容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 公司法 律,它是对于公司成立以及消灭的整个事项作出的规定,为了维持我们市场经济发展的秩序,所以公司感觉他需要适应经济发展的状况,这也是为什么他经常需要进行变动的原因,很多人对此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新公司法具体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新公司法具体内容是怎么样的?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根据2014公司法的规定,除法律、行政 法规 以及决定对 公司注册资本 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 一人有限公司 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 公司章程 的方式。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根据2014公司法的规定,除对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 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 公司设立 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根据2014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二、年公司法的修改内容 1、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资本”。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删)、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2、将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限额;(修改为: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 公司名称 ,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修改内容的解读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根据2014公司法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根据2014公司法的规定,除对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根据2014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新的公司法,具体内容主要在几个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修改,比如说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成了认缴登记制度,并且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的条件,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方面也做出了一定的简化。
公司法修改了哪些内容?
《中华公司法》修改了12个条款,将 公司注册资本 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限额等。具体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由法律为您整理介绍。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新变化2014 《中华公司法》修改了12个条款,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限额等。 《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3个方面 一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等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二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万元、 一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出资比例。 三是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有限公司股东 认缴出资额、 公司实收资本 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新公司法修订2023年实施时间
2021年12月20日,公司法修订草案(以下称“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于2021年12月24日 起开始向公众征求意见,至 2022年1月22日征求意见结束,一共有705人正式参与提交了4943条意见。
公司法修改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
公司法修改了的内容是:《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的金额限制。一人有限公司股东无需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等。
【法律依据】
《中华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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