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管理主体。

生物安全保卫制度 生物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生物安全保卫制度 生物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生物安全保卫制度 生物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生物安全保卫制度 生物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1.实验室要切实落实《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生物安全主体,落实实验室负责人为生物安全人的制度。

2.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风险评估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严格执行实验室、实验活动审批和备案制度,规范安全管理实验室样本,制定本实验室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实验活动,做好关键设施设备(如高压灭菌锅、超净工作台、生物安全柜等)和废弃物管理(废弃物来源和处置过程清晰有记录),定期开展实验室人员健康和环境的监测,并建立完善实验室管理档案和记录。

4.加强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定本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和演练。

实验动物是支撑生命科学基础研究的重要资源,随着有关法律法规和涉及实验动物及设施的新国标的实施,动物实验的标准不断提高,实验设施和动物的管理也将进一步加强,动物实验方法符合目的符合人类道德和惯例。盛元广通实验室动物房综合管理系统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实验动物中心、实验者、实验室主管、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单位实现全方位管理。

管理机构及管理职责

(1)设立(校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负责全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2)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全校生物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和生物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3)各院系、医院或从事相关工作的其他二级机构,设立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实行小组下的实验室管理负责制。

(4)各二级单位的法人代表,对该单位生物安全负有完全。

(5)实验室主任、教学实验中心主任、课题负责人、实验教学主讲老师为所在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符合安全有关安全要求,评估实验室生物材料、样本、品、化学品、化学品和机密资料被丢失或不正当使用的危险,并对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以保障实验室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转。

生物安全级别与实验室设置

具有感染威胁的生物危险度分为四级,级别越高,潜在危险越大。一般高校或研究所所涉及的是一级或二级生物安全水平的基础实验,更高级别生物安全威胁的实验很少开展,如需要进行更高级别生物安全威胁的实验,必须向学校相关机构通报,实验室相关设施及作必须严格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执行。

(1)危险度1级(无或极低的个体和群体危险)不太可能引起人或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2)危险度2级(个人危险中等,群体危险低)病原体能够对人或动物致病,但对实验室、社区、牲畜或环境不易导致危害。

(3)危险度3级(个体危险高,群体危险低)病原体通常能引起人或动物的疾病,但一般不会发生感染个体向其他个体的传播,并且对感染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4)危险度4级(个体和群体的危险均高)病原体通常能引起人或动物的疾病,并且很容易发生个体之间的直接或间接传播,对感染一般 没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根据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类管理规定,将实验室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实验室的设置应报有关部门批准,确定实验室级别,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生物安全工作

(1)实验室应制定意外的应对程序和突发德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报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人有监督实验室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和病原体微生物等进行确认,分类管理,安全存放,随时。

(3)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应记录实验室危害评估的结果及所采取措施,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实验室管理小组。

(4)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本实验室作有害材料的安全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和记录,提供生物安全指导。

(5)对于高风险材料应严密控制,专人管理,并有采购、使用记录等,防丢失或遗失。

(6)所有废弃物用使用可靠方法处理。

(7)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人有义务督促使其实验室的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

(8)不得擅自改建实验室或改动实验室设置,确需改建或变更设置的,要对生物安全影响进行评估,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报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9)定期向公众进行不同形式的生物安全教育,对相关实验室进行分级培训。

如果你觉得自己性格比较适合做这类安静的工作的话,就是比较稳定,不会有太大起伏。

强调要把什么纳入安全体系

把生物安全纳入治理体系。要从保护健康、保障安全、维护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安全体系,系统规划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要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要研究和加强防控工作,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防控举措,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的能力水平。

把生物安全纳入安全体系。生物安全是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生物安全,制定了一系列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法律,如传染病防治法、国桐慧拍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野生动物保、食品安全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突发应对法、森林法、草原法等。

生物安全重要性

加强生物安全立法。全面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必须从总体安全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生物安全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生物安全立法工作,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用法律保卫生物安全,保障生命健康。

提升公众生物安全意识。全面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需要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凝聚群众碧拦的力量。这就需要提升公众生物安全意识。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生物安全法局羡律法规和政策的解读,媒体要深入宣传我国生物安全形势,提升公众生物安全意识。

把生物安全纳入安全体系。生物安全是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生物安全,制定了一系列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法律,如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野生动物保、食品安全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突发应对法、森林法、草原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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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生物安全法规定,坚持什么对生物安全工作的建立健

法律客观:

《中华安全法》条 为了维护安全,保卫的政权和特色制度,保护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安全法》第三条 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安全观,以安全为宗旨,以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安全,构建安全体系,走特色安全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