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正案2023 公司法修正案2023三审
2023公司法异地经营的规定是什么
在现代法律对于商业行为的方方面面都有着严格规定,在企业注册时就必须说清楚经营地区,经营时间等等,如果实际经营情况不同的情况时是构成犯罪的,顾名思义异地经营主要就是指企业注册经营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违法与否则要看具体情况。那么在我国公司法中是如何规定异地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的呢?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公司法修正案2023 公司法修正案2023三审
公司法修正案2023 公司法修正案2023三审
公司法修正案2023 公司法修正案2023三审
公司法异地经营的规定是什么
异地经营要到当地工商部门备案,或成立分支机构,否则属于违法经营。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公司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答复,可以明确以下管理要求:
(1)公司其住所只能有一个,以住所之外自有或租借场所设点经营的,必须办理相关登记注册。
(2)依公司登记管理之规定设立的公司,如在住所以外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在当地申请分公司登记。对于非公司的企业法人(如一些未作公司制度改制的国有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如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点经营,可申请增设营业场所,也可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如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外设点经营,应申请分支机构登记;在工商局、省自治区工商局登记的,在上述工商局所在城市区域内设点经营的,可申请增设营业场所,也可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在所在城市区域外设点经营的,应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3)以公司名义异地经营,但未设点的,无需办理登记,不以“无照经营”论。
如果是公司或其他性质的企业民地经营,需要办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如果不办理将按《公司法》(公司)、《中华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非公司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异地经营,按《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实际上可以看出异地经营不违法,但有的时候需要办理相关证件才行。对于异地经营的异地,是以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和所在城市(工商局、省自治区工商局)确定的。对于“经营”标准的界定,以“设点经营”作为认定标准;对于公司和非公司的企业法人要求也略有不同。
2023年中华公司法
法律主观:
《公司法》是1993年施行的,规定公司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是为调整公司、股东、债权人关系的法律。
法律客观:
《中华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2023公司法名称的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名称的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1、企业法人必须使用的企业名称,不得在企业名称中包含另一个法人名称,包括不得包含另一个企业法人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名称有得含有组织名称;(地区)名称;政、宗教名称;机关、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团体名称;番号或代号。
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规范的汉字,民族自治地区的企业名称可以同进使用本地区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数字(不含汉字数字)。
使用符合规范的汉字,是指经批准实施的现行的标准简化字,不得使用已被取代的繁体字和未被批准采用的简化字。
3、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利益或公共利益、违背公共道德、不符合民族和宗教习俗的内容。
企业是经济生活的细胞,维护整体的利益和公共利益,遵守的公共道德,不仅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个企业应尽的义务。
4、企业名称不得含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认、可能损害他人的利益的内容。
企业依法享有名称权,但是企业在申请、使用企业名称时,同样不得侵害其他企业的名称权。特别是企业通过企业名称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予以禁止。
5、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企业名称为仅仅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同时也应符合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
6、企业名称是企业权利和义务的载体,企业的债权、债务均体现在企业名称项下。由于企业变更名称后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可能让公众或企业的客户周知;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在一定时间内其全权债务不可能全部清结,在此期间如一个新的企业使用与上述企业完全相同的名称,虽不构成重名,但却易引起公众和上述企业特定客户的误认。因此,企业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名称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三年的原名称相同,或者与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的企业的名称相同。
办理公司名称核准需要的资料
1、全体股东的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名字;
3、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比例;
5、如果委托人查名,还需人明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股东需亲自签署《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023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个公司往往会有多位股东,在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为了保障各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等会议时拥有表决权,参与公司各项事务的决策。我国公司法对表决权行使方式等作了具体的说明。下面就请看我为您带来的详细。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规定有哪些
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3、累计投票制。享有的表决权数等于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待选的董事或监事人数。
以上三种表决方式,在《公司法》中有相关规定。如果企业章程规定了表决方式,那么采取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
4、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5、双重多数标准通过。
在《破产法》中规定,表决权的行使通常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或2/3通过。既有人数的规定也有债权额的规定。在《破产法》中,还有另外一种表决方式,即分组表决。同种类的债权分组表决,如果该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那么决议通过。例如重整的通过。
决议事项
1、对公司的对外投资的决议
《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2、对外担保的决议
《公司法》规定,公司为他人或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可以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3、特别决议和一般决议
(1)有限公司股东会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必须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有: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就一般决议表决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在合伙企业当中,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重大事项包括: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或地点
2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3转让或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6合伙人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的订立及修改和补充等
在合伙企业中,只有合伙人之间转让出资和确定清算人不需全体一致同意,其余都是由合伙人一致同意方能通过的事项。
(4)外资企业中,合资企业的重大事项由董事会表决并一致通过。
(5)重整(重点及难点)
1采用分组表决方式。即依照债权种类分组,债权种类包括:
a、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b、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c、债务人所欠的税款。
d、普通债权。
2重整具体的通过方式包括:
a、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2/3以上,则该组通过。各个组均通过重整时,该重整方案通过。
b、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的,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草案的表决组进行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拒绝再次表决或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草案的,但重整草案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向申请批准重整草案。
c、重整草案未获得通过或未得到批准,以及已经通过的重整草案未获批准的,应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6)和解协议的通过方式
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和解协议采用双重多数方式通过,即同时满足债权人数及代表的债权额的有关规定。
破产过程中的表决事项也有一般事项和特殊事项之分,一般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特殊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无论普通决议还是特别决议,都必须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普通决议由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通过;特别决议由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通过。
在破产过程中,只有重整草案的通过和和解协议的通过适用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
(7)国有产权转让的表决方式(第九章)
企业性质如果为国有独资企业,由办公会审议;如果是国有独资公司,应由董事会审议。
对于职工的安置事项,应由职工讨论通过。
综上所述,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内容,我们对公司的股东们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表决权有所了解,这就使得股东们的利益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公司法中对表决权如何行使做了一定的说明,表决权一般情况下都由股东来行使,但也有一些公司的股东会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只要符合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都是可以的。
新公司法修订2023年实施时间
2021年12月20日,公司法修订草案(以下称“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于2021年12月24日 起开始向公众征求意见,至 2022年1月22日征求意见结束,一共有705人正式参与提交了4943条意见。
2023新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近几年不断地飞速发展,如今已经成为了世界经济强国,这离不开的正确,更离不开各个企业的发展努力,因此对公司的管理也是非常详细具体,制定了公司法来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下面就让我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新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有关规定:
第15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的出资人。
第16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由此可见《公司法》取消了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的出资人。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的对外投资不再有投资限额的限制,公司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投资,不受净资产的限制。 第二,扩大了投资对象。公司对外投资的对象也从旧法规定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主体扩大到企业。 第三,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是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公司的对外投资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经营活动,必须有章可循,新公司法将投资问题提升为章程的必备条款,只要涉及投资,无论金额大小、项目大小,必须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决议。至于决议程序以及生效条件,均可根据实际需要由章程作出规定,或另行作出决议。 第四,股东可以在章程中规定不同的决策机构行使不同的决策权限。也可以在章程中规定对外投资的限额。 第五,明确了公司对外投资的有限。公司对其所投资的企业只承担出资部分的有限。不得通过合同、协议的安排成为投资标的企业所负债务的连带人。
综上所述,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新公司法对对外投资的规定是新公司法取消了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这一举措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公司的投资不受限制,进而能让公司发展更为迅速,同时也让公司的规模上变的更为壮大,保障公司能够发展的越来越好。
2023公司法对外担保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享有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债务,而公司是具有担保权的,有权对债务进行担保,但担保权是有限制的,那么公司法对外担保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公司法对外担保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解读:第十六条【公司对外担保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条是关于对外担保的限制性规定
1、对外担保的决定机构由章程规定,但只限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对外担保的限额的决定权赋予了公司章程,只要章程有限制的,不得超过其限制;对内即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决定主体只有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没有决定权。
2、被担保人对担保事项的表决权,只有其他股东有该表决权,而且不以人数记票,而是以表决权记票,记票以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为基数,并且通过。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需要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但要由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法律特别规定必须经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不得对此作出相反的规定。未经股东会作出的关于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决议,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无效。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公司法对外担保的规定是如何的”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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