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养老保险 村干部养老保险怎么查
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
1.累计担任村主要职务(或主任)10年以上,未纳入养老保险范围,正常离任,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离任村干部,享受生活补贴,原则上以每满10年为一个档次,工龄满10年以上的,月工资为现任村支部基础工资的80%;20年以上的,月工资为现任支部基础工资的90%;30年以上的,月工资为现任支部基础工资的。补贴报酬由镇财政和村集体负担。(一)补助对象未参加政策性养老保险的村干部(指村组织、村委会主任、村文书、村计生专干及2008年4月1日起任职的村综治专干),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外:1、受到刑事处罚的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2、受过内以上的;3、被依法罢免行政职务的;4、因其他原因导致非正常离任的。(二)补助标准1、对正常离任的村干部补助标准为:每任村组织、村委会主任职务(包括大队长等相应职务,下同)一年补助500元(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间断任职经历分别计算,下同);每任村文书(包括大队会计,下同)、村计生专干职务一年补助400元。2、对在任村干部的以往任职年限的补助标准为:每任村组织、村委会主任职务一年补助500元;每任村文书、村计生专干、村综治专干一年补助400元。从2009年起,在任村干部不再享受此补助,有关待遇按《关于调整村(社区)两委会办公经费和村(社区)干部待遇的通知.(三)补助办法1、专项补助用于村干部缴纳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补助总额不得超过个人缴费总额,不足部分自付,结余部分不补。2、对已达到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年限满15年),如政策允许并本人仍愿意继续缴费且尚未享受完任职补助的,可继续享受,补完为止。3、对已年满60周岁的离任村干部和具有以往任职经历的在任村“五职”干部,均采取一次性补助的方式。4、对未年满60周岁的离任村干部,采取逐年补助方式,按其所任职务高低顺序及相应年限予以补助,每年补助标准不得高于所任职务的相应补助标准,不得重复;年满60周岁后仍未享受完补助的,其余额用于缴纳一次性缴费个人承担部分。5、对未年满60周岁的在任村“五职”干部,在离任后采取逐年补助方式,对其以往任职年限予以补助(补助方式按第4条执行)。对任职至60周岁的在任村“五职”干部,其以往任职年限补助在一次性缴费时予以兑现。6、对已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在任村“五职”干部,如在任期间受到刑事处罚、内以上、被依法罢免行政职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非正常离任的,于处罚、生效或非正常离任次月起停止专项补助。对离任后受到刑事处罚的,于处罚生效次月起停止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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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退休金
2.其它农村干部符合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年龄达到男满53周岁、女满48周岁,支持村两委工作,积极履行村民义务,可享受下列待遇:在村内担任村支书等主要职务10年以上的,退休后工资的发放标准与工龄有关。工龄在10~12年的,按照现任工资的50%发放,工龄在13~15年按照工资的60%发放,工龄在30年以上的,按照现任工资的发放。
(2)折算工龄达到13—15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基础工资的60%。
(3)折算工龄达到16—20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基础工资的70%(1)担任支部、村委主任的,每担任支部、村委主任一年,按支部工龄1年折算;;
(4)折算工龄达到21—25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基础工资的80%;
(5)折算工龄达到26—30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基础工资的90%;
(6)折算工龄达到30年以上的,月工资为现职村二、在职的村干部工龄折算标准是什么?支部基础工资的。
任农村干部职务的工龄折算:现任农村两委干部申请退休以担任支部工龄为标准确定,申请人担任非支部职务的,按下列折算系数折算成支部工龄(任职期间兼任其他职务的,就高折算):
(2)担任支部、村委副主任或两委成员兼任会计的,每任职一年,按支部工龄年折算;
(3)担任支部、村委委员的,每任职一年,按支部工龄年折算;
(4)担任团支部、妇代会主任的或被聘任会计、计生主任、村委下属组织非两委成员的,每任职一年,按支部工龄年折算;
2.兵役经历的工龄折算:服兵役期满回村任职的,每服满1年兵役,按年折算(退役或因组织责令回村的,兵龄不计工龄)。
在农村担任村支书满一年的,按照1年工龄进行折算;担任支部,村会计满一年的按照年折算工龄;担任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满一年的按照年折算工龄;担任团支书,妇女主任的,工作一年按年折算工龄。
济南市村干部养老保险
一、村干部退休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一)补助对象未参加政策性养老保险的村干部(指村组织、村委会主任、村文书、村计生专干及2008年4月1日起任职的村综治专干),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外:1、受到刑事处罚的;2、受过内以上的;3、被依法罢免行政职务的;4、因其他原因导致非正常离任的。(二)补助标准1、对正常离任的村干部补助标准为:每任村组织、村委会主任职务(包括大队长等相应职务,下同)一年补助500元(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间断任职经历分别计算,下同);每任村文书(包括大队会计,下同)、村计生专干职务一年补助400元。2、对在任村干部的以往任职年限的补助标准为:每任村组织、村委会主任职务一年补助500元;每任村文书、村计生专干、村综治专干一年补助400元。从2009年起,在任村干部不再享受此补助,有关待遇按《关于调整村(社区)两委会办公经费和村(社区)干部待遇的通知.(三)补助办法1、专项补助用于村干部缴纳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补助总额不得超过个人缴费总额,不足部分自付,结余部分不补。2、对已达到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年限满15年),如政策允许并本人仍愿意继续缴费且尚未享受完任职补助的,可继续享受,补完为止。3、对已年满60周岁的离任村干部和具有(5)担任村民小组长的,每任职一年,按支部工龄年折算。以往任职经历的在任村“五职”干部,均采取一次性补助的方式。4、对未年满60周岁的离任村干部,采取逐年补助方式,按其所任职务高低顺序及相应年限予以补助,每年补助标准不得高于所任职务的相应补助标准,不得重复;年满60周岁后仍未享受完补助的,其余额用于缴纳一次性缴费个人承担部分。5、对未年满60周岁的在任村“五职”干部,在离任后采取逐年补助方式,对其以往任职年限予以补助(补助方式按第4条执行)。对任职至60周岁的在任村“五职”干部,其以往任职年限补助在一次性缴费时予以兑现。6、对已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在任村“五职”干部,如在任期间受到刑事处罚、内以上、被依法罢免行政职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非正常离任的,于处罚、生效或非正常离任次月起停止专项补助。对离任后受到刑事处罚的,于处罚生效次月起停止专项补助。
(1)折算工龄达到10—12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基础工资的50%;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 836084111@qq.com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