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环保监测管理 环保在线监测系统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
19年1月11日环保局释出了《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规范环保监测管理 环保在线监测系统
规范环保监测管理 环保在线监测系统
规范环保监测管理 环保在线监测系统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条例
章总则
条为了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确保监测资料资料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环境保》和《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质量保证是各级环境监测站的重要技术基础和管理工作,应与其它监测工作同时、同时实施、同时检查,所需经费应有保证。
第三条环境监测人员实行合格证制度,经考核认证,持证上岗,无合格证者不得单独报出资料。
第四条环境监测站开展建立和评选优质实验室活动,以此加强实验室建设,强化实验室管理,推动实验室的质量保证工作。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质量保证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和省质量保证管理小组,各地、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组织质量保证管理小组。
第六条各级质量保证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所辖地区环境监测人员合格证考核认证工作;
二负责所辖地区环境监测优质实验室评比工作;
三审定有关质量保证的规章制度和工作;
四指导有关环境监测分析方法、规范、手册等的编写工作;
五组织仲裁环境监测资料质量方面的争议。
第七条、省级及规模较大的地、市级监测站应设定质量保证专门机构,并配备专用实验室,其他监测站根据情况设定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质量保证机构或人员由业务站长直接。
第八条各级监测站质量保证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本站的质量保证工作,制定质量保证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查上报的质控资料;
二制定质量保证工作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定期向本站和上级站汇报工作;
三指导下级站开展质量保证工作,组织有关的技术培训和质量参核;
四负责监测人员考核认证和优质实验室评比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质量保证的量值传递
第九条标准物质是量值传递的重要物质基础。环境监测总站或其他经过计量部门授权的单位负责研制、生产和提供各类环境监测所需的标准物质。
第十条各级环境监测站应总站或其他经过计量部门认证的标准物质的量值。严禁提供、使用超过储存期限的标准品。
第十一条各类环境监测计量器具应由计量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按有关要求进行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四章实验室和监测人员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监测人员岗位制;实验室安全作制度;仪器管理使用制度;化学试剂管理使用制度;原始资料、记录、资料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全的作环境,按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仪器装置,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校准。
第十四条环境监测人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掌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基本作技能。不符合要求者应接受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监测工作。
第五章质量保证工作内容
第十五条监测点位的布设应根据监测物件、污染物性质、分析方法和具体条件,按环境保护局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规定进行,经过优化确定后原则上不变,确需变更时,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上级监测站备案。国控网路站变更测点时须经环境保护局批准并报环境监测总站备案。
第十六条取样频次、时间和方法应根据监测物件和分析方法的要求,按环境保护局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规定执行。样点的时空分布应能正确反映所监测地区主要污染物的浓度水平、波动范围及变化规律。
第十七条取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规程,认真填写取样记录,取样后按规定的方法进行储存,尽快运至实验室分析,途中防止破损、沾污和变质,每一环节应有明确的交接手续,经质控人员核查无误后再行签收。
第十八条分析测试时应优先选用标准方法和版本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其他方法时,必须进行等效性试验,并报省级以上监测站包括省级批准备案。分析人员在开展新专案包括本人未做过的专案监测之前,要向质控人员提交基础实验报告。
第十九条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采用自控和他控两种方式:
一分析人员可根据情况选用绘制质控图、插入明码质控样或作加标回收实验等方法进行自控。
二凡能做平行样、质控样的分析样品,质控人员在取样或样品加工分装时应编入10~15%的密码平行样或质控样。样品数不足10个时,应做50~密码平行样或质控样。
第二十条实验室之间质量控制采取下列方式:
一各实验室配制的标准品应与的标准物质进行比对试验。
二上级站经常对下级站进行抽查考核。
三上级站组织下级站对某些样品的部分监测专案进行室间互查。
第二十一条监测资料的计算、检验、异常值剔除等按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监测分析质量保证手册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第二十二条各实验室在报出分析资料的同时,应向质控室提交相应的质控资料,待质控负责人稽核无误后,全部资料方能认为有效,经稽核,业务站长签字后资料生效。
第六章质量保证报告制度
第二十三条环境监测系统实行质量保证工作报告制度。二级站应在每年一季度末向总站提交上年度质量保证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基层站也应在上级站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质量保证材料。
第二十四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常规监测中质量保证、监测分析人员考核认证、实验室考核评比、人员培训、标准样品及质控样品的使用和新开监测专案的进展等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站作出专题报告。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环境保护系统各级监测站和网路成员监测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
时间过得可真快,从来都不等人,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写一份,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那么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1
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和X省环境保护厅、X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有关规定和要求,年初制定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和考核项目,做好持证上岗考核自认定,X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组织完成全市的持证上岗考核工作。
x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各县环境监测站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切实做好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和质量监督,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市、县站确保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论证)相关评审检查。
制订20xx年学习培训,对全体监测人员进行质量体系和监测技术的学习培训,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加强针对性培训学习,加强对新进人员和换岗人员的安全和岗位业务培训工作。
积极参加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上级实验室管理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完成好上级实验室管理机构组织的各项比对及质控考核工作。
根据体系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大对自动监测的质量管理,将自动监测逐步纳入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质量,保证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
(1)加强大气自动监测站质量管理和检查。重点为站点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质控措施的实施,并定期采用输入定值标气的'方法进行质控考核和检查。
(2)加强地表水水质自动站质量管理和检查。定期比对和质控考核,定期对站点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现场检查。
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开展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持续提高监测质量和效率。
1、实验室分析应采取各种质量控制手段保证监测结果达到质量要求,通过空白、质控样、加标样、平行样、留样复测和内部考核样等措施评价监测质量。提高监测人员作技能的规范性和仪器分析的准确性,组织监测人员定期开展常规项目标准样品的质控,加强监测分析的准确度控制。
2、在日常监测工作中拓展质量保证质量控制领域,加强现场监测和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加强现场监测的监督检查及现场监测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和例行检查。
3、马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两次质控考核和一次全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比对活动。
加强与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上级实验室管理机构的沟通与联系,加强各级监测站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技术合作,开展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各级监测站的监测质量水平和监测质量管理水平。
认真做好仪器管理和量值溯源工作,确保量值溯源准确可靠。年初制定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并严格按实施,保证所有强检仪器都取得合格证,所有需校准的仪器都按要求进行校准。
X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应加强对辖区内县级站的培训、检查和考核工作,帮助县级站全面提高监测水平。
(1)20xx年对辖区内县站进行1次实验室比对活动和2次质控考核,2次业务培训。
(2)对当涂县大气自动监测站点进行一次质量检查。
(3)对辖区内县级站开展一次监测质量巡查。
各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年初制定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并根据定期组织对所辖监测机构的监测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对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合理性的制度与要求进行审查,年终形成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总结,上报市环境保护局。
市县两级环境监测机构应结合监测工作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监测质量保证年度,开展质量控制考核、能力验证、比对和方法验证等质量管理活动,并采取密码样、标准样、空白样、平行样、加标回收试验、留样复测等方式进行质量控制,并在年终进行总结,报上一级环境监测机构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2
20xx年,我站质量管理工作将严格按照《实验室认可准则》(CNAS-CL01、CL010、CL009)、《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则》和《20xx年江苏省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扎实开展各项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活动,强化日常监督,努力实现质量管理的全领域、全过程覆盖;从加强人员培训、期间核查、量值溯源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质量,确保监测数据和报告的准确、可靠,为“三个说得清”提供更好技术支撑。
一、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监测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业务技能
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业务素质是做好质量管理工作的关键,针对我站部分人员质量意识不强、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大力开展各类质量与技术培训:一是学习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方法标准,重点是近两年来新颁布的规范和标准,组织不少于15次集中培训,对培训的效果进行测试和评估;二是继续加强对认可(认证)准则和本站体系文件的学习,特别是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则的学习,使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学习形式主要是室级培训和自学;三是采取外培和内培相结合的办法对大型仪器分析人员进行作培训,外送有机分析、元素分析人员参加ICP/MS、GC/MS等培训,外请专家上门对连续流动分析人员进行培训;四是与安捷伦公司、市疾控中心等单位联合举办色谱、光谱技术应用讲座,借此平台学习先进的分析技术、切磋交流工作体会和经验、通过与盐城理化检验同行的交流来促进我站大型仪器分析水平的提高;五是从实际需求出发、积极参加上级单位和认可、认证管理机构组织的各类质量与技术培训。
二、按照“持续改进”的原则继续组织对本站体系文件的修订和完善
一是针对我站实验室内务管理存在问题,制定“实验室内务管理程序”;二是为加强仪器管理和期间核查,修订“设备管理程序”等;三是对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等分析原始记录进行EXCELL格式的修订,提高数据报送效率,制定空气采样器流量检准作业指导书和记录;四是修订受控文件目录,及时补充新实施的标准规范;五是对其它质量和技术记录进行适时修订和补充,保证信息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加强对记录的使用和归档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受控质量记录格式的完善和使用。
三、进一步加强自动监测质量控制工作
依据《XX省水质自动监测站管理办法(试行)》(XXX号)和《XX省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质量保证实施细则》(XXX号)和即将出台的《全国重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技术规定》、《全国重点城市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定》等文件,加强对本市水质自动站和大气自动站的检查,积极参加省中心组织的标样考核。
1、参加全省空气自动站标气考核,考核项目为:SO2、NO;
2、参加全省水质自动站标样考核,考核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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