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财政局监督处_常州市财政局电话号码
2019年江苏常州发布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补充说明
【 #会计# 导语】江苏常州公布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补充说明,针对采集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常州市2019年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于5月5日开始, 集中采集工作将于8月31日结束 ,请符合要求的采集对象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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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补充说明
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已于2019年5月5日正式开始,针对采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现将有关注意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及时查阅审核结果
请采集对象按照流程进行相关信息采集录入,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如被退回请按照要求完善信息再次提交审核。
二、按照属地原则进行采集
在市直采集的人员请在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里勾选市直,在其他县(区)采集的勾选对应县区。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工作单位性质、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即: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选择市直进行采集,其他单位(包括部、省属企业)选择所在地行政区划进行采集;
2.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
3.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原则上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也可在户口所在地采集。
三、保证采集信息完整性、准确性
请相关人员登录常州市财政局网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明。
2.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的人员须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其它如考试合格证明等不能作为附件上传。
3.附件上传应保证在放大后清晰可见,工作单位证明须加盖公章,所上传职称证书应保证信息完整性(包括证书管理号及个人信息),如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相关信息,审核时将作退回处理。
4.如个人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拨打所属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咨询电话做好信息变更。
四、采集时间要求
根据要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会计人员、、高师评审等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集中采集工作将于8月31日结束,请符合要求的采集对象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信息采集过程,如遇政策相关问题,可咨询当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如遇系统作问题,可在系统登录页面查询“作手册”和“常见问题”,或咨询025-83633297。
常州市财政局
2019年8月5日
常州初级会计成绩复核时间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公布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的通知》,2022年常州市初级会计成绩复核时间为9月30日前。
如考生对自己的分数有疑问,可在9月30日前向常州市财政局提出复核申请。常州市财政局受理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联系电话:86800339。
初级会计成绩复核一般流程
1、上报资料。考生应先联系当地财政局问清楚成绩复核相关事宜,根据复核要求上报相关资料,由各财政局对考生上报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向考试中心提出查分申请,并附详细要求查分的(包括考号、姓名、语种、级别、查分理由)。
2、复查试卷。考试中心将对复核成绩考生的试卷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各单位职改办。
3、结果通知。一般受理单位在受理日期之后一个月左右,将复查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初级深空网上资格审核的资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
2、学历(学位)证书。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4、本人有效。
上述资料需要扫描原件。
注:上述内容仅供考生参考,具体请以当地考理机构发布的新考试政策为准。
常州市资格复审名单
1 011 常州市-市财政局 01 工贸发展处一级科员 李若娴 女 101000405020 1 1
23 4 011 常州市-市财政局 60 经济建设处一级科员 刘健羽 男 1010006051 1 1
5 011 常州市-市财政局 60 经济建设处一级科员 谢帝 男 101000606206 1 2
61 债务管理处一级科员 梅诚楠 女 101040104907 1 1
常州:关于明确超容积率建设项目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而常州土地出让金标准大致和规定的一致,不过对于超容积率建设项目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非法低价 (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上,因此规范协议出让价标准至关重要。
而常州土地出让金标准大致和规定的一致,不过对于超容积率建设项目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下面就是相关的通知报告:
常国土资发[2005]139号
各开发建设单位:
常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关于超容积率建设项目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通知”实施后,对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作中也存在不足,必须进行进一步的规范,以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现对超容积率建设项目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标准作如下调整和界定:
一、凡是199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并超容积率的建设项目,必须持项目批文、经市规划局批准后变更的规划设计方案、超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联系单等材料向我局申办,按下列不同类型和标准补缴土地出让金,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二、净地出让地块,其建设项目超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建筑面积和土地出让金为基数,核算成单位建筑面积土地成本,乘以项目超建筑面积即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三、毛地出让地块,其建设项目超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开发建设指标,依据出让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总地价(含土地取得成本和土地出让金等),核算成单位建筑面积土地成本,乘以项目超建筑面积即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四、部分毛地部分净地出让地块,其建设项目超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以毛地部分的土地评估额(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安置成本)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出让金之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容积率和建筑面积为基数,核算成单位建筑面积土地成本,乘以项目超建筑面积即为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五、享有土地出让优惠政策项目超容积率的,其超建筑面积补交出让金一律不再享受优惠政策,按本通知二、三、四款标准执行。
六、本通知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本通知与常财综(2002)77号、常国土资发(2002)132号、常建(2002)316号文件在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上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2013常州会计网上怎么登录啊,找不到登录点???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常州不在常州会计网,而是在常州市财政局网站。
1.网络学习报名地点:常州市财会教育中心(化龙巷1号恒利大厦A座五楼,联系电话:86968903,68860520)。
2.参加网上学习的持证人员凭学习卡登陆常州市财政局网站(
3.持证人员应于2013年11月30日前完成网络学习并参加在线考试。至截止日学员未开通课程、未完成规定学习时间或考试未达到要求的,学习卡将自动作废,系统自动关闭且不保留相关学习记录,不予确认当年度课时。
4.常州市财政局将依据学员在线考试成绩、完成时间、选择课时、在线调查问卷填写等信息进行网络学习学员的评选和表彰。
5.因条件限制确实无法进行网络学习的,可以持学习卡至常州市财会教育中心参加网络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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