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_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在网上怎么查询公司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啊?
(一)有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QS查询网可以查询的,可证查询公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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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公司的存在真实性要看二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必须要他们的在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公章内容要与证件所注册的名称一致!才可相信,在不行可以于该公司注册地的工商机关至于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工业生产许可证,请查阅工业生产许可证目录,如果你们涉及到目录中产品,那么久需要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办理了,当然,也可咨询你公司当地公司为你办理,比较方便。联系验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一)乳制品、肉制品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中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二条 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工业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列入目录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第六条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迁址就需要重新考核,也就是重新,但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不变。现在要求企业所有不在注册地址的生产厂(也就是说生产地址和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不一样的)——都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否则不予办理,这是工商部门提出的,因为取得营业执照是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品生产企业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制定列入目录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具体要求,应当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它们是有机整体。生产许可证取消了吗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生产许B.1984年9月1日可证没有取消。虽专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咨询 桐远祥认证咨询详见我的百度空间然部分生产许可证被取消了,如税控收款机、抽油设备、钻井悬吊工具、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电力金具、输电线路铁塔、铜及铜合金管材、棉花加工机械、机动脱粒机、工厂制造型、铝钛合金加工产品、蓄电池、橡胶制品等。但是,生产许可证制度仍然适用于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农等大量行业。
贸易公司只销售不生产劳保用品,还需要办理许可证吗?
法律分析:1、首先需要准备好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检疫手段。2、其次还需要这些材料:生产厂房的土地证。如果没有土地证,需所在乡镇办理证明建设用地的手续等、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工艺文件、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制度等等。不需要,但是必须要让供应商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x0dx0a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x0dx0a(一) 申请和受理x0dx0a1.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x0dx0a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x0dx0a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x0dx0a3) 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x0dx0a4) 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x0dx0a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x0dx0a3.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负责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x0dx0a(二)企业实地核查x0dx0a1.根据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审查部组织审查。x0dx0a2. 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制定企业实地核查,提前5日通知企业,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的,审查部同时将核查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x0dx0a3.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x0dx0a4. 审查组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x0dx0a5.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并将实地核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核查企业; C.2005年4月7日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的,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并将实地核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核查企业,同时告知省级许可证办公室。x0dx0a6.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部书面上报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并由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产品抽样与检验x0dx0a1.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封存样品,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由企业自主选择。x0dx0a2. 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需要现场检验的,由核查人员通知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x0dx0a3. 检验机构在产品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x0dx0a4.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质检总局,并由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x0dx0a(四)审定和发证x0dx0a1.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核查记录、核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审查部; 由审查部负责组织审查的,审查部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核查记录、核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x0dx0a2. 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x0dx0a3.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x0dx0a4. 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质检总局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内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x0dx0a5.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将获证企业名单以网络、报刊等方式向公布。x0dx0a(五)公司的生产许可证x0dx0a1.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x0dx0a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与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x0dx0a3. 所属单位与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公司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凡按规定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企业实地核查的,公司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可以直接派出审查组,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分公司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核查。公司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按上述规定程序汇总上报有关材料。x0dx0a4.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公司程序执行。 (六)委(四)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托加工备案程序x0dx0a1. 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x0dx0a(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x0dx0a(2) 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涉及产业政策的,应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x0dx0a(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x0dx0a2. 受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x0dx0a(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x0dx0a(2) 已获得生产许可证;x0dx0a(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x0dx0a3.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分别向其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并分别提交以下备案申请材料:x0dx0a(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x0dx0a(2)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x0dx0a(3) 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x0dx0a(4) 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什么样的产品需要生产许可证
至于生产许可证,可以根据他证书上的单位去电话验证!法律分析:
生产许可证涉及产业政策的情况,对照产业政策的要求,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法律依据:
(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D.2005年9月1日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工业生产许可证?
7 符合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一、申请
正确:D1、企业办理第九条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试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受理
三、现场审查
1、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2、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四、样品检验
五、汇总、审定、发证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工业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由主管产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制度。该制度规定:从事产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产品生产。没有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产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无证销售。x0dx0a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品生产企业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它们是有机整体。x0dx0a个是质监局发x0dx0a第二个是安监局发(二)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符合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检疫手段;
(四)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五)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制度;
现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自()起施行。
现对生产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而根据我国的生产许可证的管理条例,并没有关于规定哪些产品不需要生产许可证的条例,相反,对于哪些产品需要许可证都一一罗列,也就是说,除了这些法律规定要的产品需要许可证,其他的不属于这个规定之内的产品可以不用申请许可证。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自()起施行。
A.198质检总局组织审查的,还应当同时将企业实地核查书面告知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第十七条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五)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制度;当指派2至4名核查人员组成审查组。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4年4月7日
工业产品申请生产许可证对企业有什么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根据你所申请的产品许可证事实细则要求满足;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四)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当符合下列条件:
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制度
6 产品符合有关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中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
章总 则条根据《中华行政许可法》和《中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生产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第三条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以及公众的意见,报批准后向公布。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目录进行评价、调整和逐步缩减,按前款规定征求意见后,报批准后向公布。第四条在中华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部分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工作。第七条质检总局统一确定并发布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审查发证的产品目录。第八条质检总局根据列入目录产品的不同特性,制定并发布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取得生产许可的具体要求;需要对列入目录产品生产许可的具体要求作特殊规定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第九条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规划生产许可证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公布生产许可事项,方便公众查阅和企业申请,逐步实现网上审批。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十条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拟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执照;
(二)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产品符合有关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第十一条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第十二条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材料不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第十三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其他任何部门不得另行附加任何条件,限制企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第三章审查与决定第十四条对企业的审查包括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对产品的检验。第十五条质检总局组织审查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质检总局。第十六条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制定企业实地核查,提前5日通知企业。
实地核查工作中,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其委托的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需要可以派1名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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