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外公司办事处与中籍职工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3、《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从性质上属于经营租赁合同,其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1‰),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这里有个法律界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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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或者办事机构、代表处等,在境内办理了工综上所述,由于劳务合同是属于服务性合同的,并没有包含在印花税缴纳的范围内,所以大部分情况下是不用缴纳印花税的,商登记的(有营业权),按照劳动法规定处理;

外国公司或者办事机构、代表处等,在境内办理了办事机构登记的(无营业权),其员工应当委托对外劳动服务机构,由对外劳动服务机构实行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和劳务输出有啥区别

借调合同,也叫借用合同,它是借调单位、被借调单位与借调职工个人之间,为借调职工从事某种工作,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借调合同一般适用于借调单位急需作用的工人或职工。当借调合同终止时,借调职工仍然回原单位工作。

法律客观:

不合法,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则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发放。但如果你是劳务派遣,则应该是与劳务输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输出单位发放工资。

《中华劳动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公司和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和劳务派遣公司有什么区别

(4)房产证、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等许可证照6、劳务人员的待遇和生活条件;。

什么是劳动合同

问题一: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 (六)劳动报酬 (七海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待遇等其他事项。

问题二:劳动合同种类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1)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协议。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一个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辞退。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要加入劳动单位集体,遵守劳动单位内部规则,享受某种劳动保险待遇。

我国劳动法就是按照劳动合同的这一分类标准,将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特别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避免用人单位只使用劳动者的“黄金年龄”。

(2)按照劳动合同产生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录用合同,它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部门下达的劳动指标内,通过公开招收、择优录用的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录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收普通劳动者。目前,全民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劳动合同的特点是:用人单位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面向,公开招收劳动者;应招者根据用人单位公布的条件,自愿报名;用人单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劳动者;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也叫聘任合同,它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向特定的劳动者发聘书的方式,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合同。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如企业聘请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

(3)按照劳动者一方人数的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劳动合同,一般是由劳动者个人同用人单位签订;另一种是集体合同,一般是指在中外合资企业中,由工会代表劳动者集体同企业签订的合同。

(4)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劳动合同可划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劳动合同、集体所有制单位劳动合同、个体单位劳动合同、私营企业劳动合同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等。

(5)按照用工制度种类的不同,劳动合同可分为:固定工劳动合同、合同工人劳动合同、农民工劳动合同、临时工(季节工)劳动合同等。

问题三:什么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合同类型,它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层次的劳务合同又可以分为两类,类是债务人以自己的劳力、技术、智能等为债权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最终工作成果向债权人提交的合同;第二类是以自己的一定行为供债权人消费的合同,这一类合同从一定的角度也可以称为劳务合同(本文称为第二层次的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可以归入这类。第二层次的劳务合同这一类劳务合同,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合同中的劳动提供者有较大的自由,可以根据自己得能力、判断,概括地为债权人提供劳动,例如委托合同、居间合同;另一类合同中,劳动提供者完全根据债务人的指示提供劳动,自己很少有选择的权利,这一类和同可以称为劳务合同(本文称为第三层次的劳务合同),例如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劳务输出合同。从最狭义的角度讲,劳务合同是以他人对自己负有的根自己的指示提供一定劳务向他人提供劳务的合同,比较常见的是单位之间的借调合同、劳务输出合同等,本文讨论的就是这一类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实际上涉及到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一个合同是雇佣人(用人单位或自然人)与受雇人之间的雇佣合同或劳动合同,另一个是劳务提供者(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中的雇佣人)与与劳务接受者之间的劳务合同。

问题四:劳动合同四十一条是什么?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务关系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建议你先弄清楚你们之间的关系在考虑仲裁的问题。

如果你属于合法的,不管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都应该享受保险和加班工资,只是这些待遇给谁要的问题。如果是劳务关系,需要两个用人单位之间协商;如果是劳动关系,那肯定是你现在的协议单位支付。

二、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

劳动法对加班工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是按工作日计算的,星期天是不发工资的,计算方法分为,标准日工资和随机日工资。

2、随机日工资:月工资额÷当月实有工作日= 日工资

注:标准工作日:(全年的天数-全年公休日-法定节日)/12=20.83

随机工作日:全月天数-当月所有公休日(星期天)

以上是指按月发放工资。如果按日发工资,即上一天班发一天的工资。

俯可参阅以下文件: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办法》(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日)=天

季工作日: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规定的11天法定节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问题七:劳动合同报备是什么意思? 不用备案,买社保也不用,网上可以预约

问题八:什么是劳动合同?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也是稳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都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1、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守法意识。以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之间就有了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管理职工,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职工也依据劳动合同保护自身的权益、履行相应的义务。2、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都要规定一定的期限,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就是否续签合同等重新进行协商,这就保持了用人单位用人和劳动者求职的灵活性。3、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问题九:1、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

(六)劳动报酬;

(七)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待遇等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2、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以及计税依据。;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

(六)劳动报酬;

(七)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出国打工必须要签劳务合同吗

问题五:劳动合同和聘用协议! 一、如果你未与任何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建立过劳动关系),那么该协议实质上已经证明你与单位的关系是劳动关系。因为,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不是看你签订的合同文本是什么题目,而是看你们之间关系的性质。

一、出国劳务必须签合同吗

如果想要出国务工,为了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签订劳务合同。

二、出国劳务合同注意事项

1、劳务人员在前往国外之前必须出国劳务合同,由于出国劳务涉及的手续较多,而且对于劳务人员来说,又是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因此,在出国之前一定要做好各种准备,特别是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2、切莫盲目相信出国劳务中介发布的广告和出国劳务信息。广告是一种带有盈利目的的信息,出国劳务中介发布目的在于获利,一般从技术层次上很难拒绝广告发布者没有任何夸大事实的宣传;

3、必须检查劳务输出方是否具有合法的劳务输出资格。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有经过劳动部门、外事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查和批准,才有权出国劳务的业务,否则,就是非法劳务中介。

4、签订出国劳务合同一定要慎重。咨询有关专家,如果你发现劳务输出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与广告宣传的内容不同,这个时候一定要到相关部门咨询。

三、出国劳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1、劳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

2、合同期限;

3、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4、劳务人员保险费的缴纳;

5、劳务人员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和职业危害防护;

7、劳务人员在国外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它们的之间区别是: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2.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3.劳动者管理的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5.违法的后果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居留、工作许可等手续的办理;

9、因国外雇主原因解除与劳务人员的合同对劳务人员的经济补偿;

10、发生突发对劳务人员的协助、救助;

11、违约。

以上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出国劳务必须签合同吗的内容,出国劳务是需要签订劳务合同的,这样也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劳务合同中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什么员工可以签劳务协议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

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企业内退人员等。如与以上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就只能签立劳务合同。临时用工也可以是劳务合同。

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这类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是自由职业者,身兼数职,自己通过中介机构存放档案,缴纳保险。

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老让知杂的劳务关系。具体说,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务关系,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动关系,而与其所服务的用人单位也是一种劳务关系。这种劳务关系的情形,有人称之为“租赁劳动力”。

3、用人单位中的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人员,在外从事一些临时性有酬工作而与另外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务关系。由于这些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依然存在,所以与新的用人单位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建立劳务关系。

4、已经办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又被用人单位聘孙颤用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这种聘用关系现已明确确定为劳务关系。

5、一般来讲,常年性岗位上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一次性或临时性的非常年性工作,或可发包的劳务事项,用人单位可使用劳侍消务人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滑族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提讼的,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第漏悄八条企业停薪留1、标准日工资:月工资÷20.83天=日工资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则搜败提讼的,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劳务关系需要签合同吗

(1)如果在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的金额,没有其他的金额,那么就以含税金额作为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一般存在两种关系,一种是劳务关系,一种是劳动关系。如果你和其他单位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你与现在的用人单位之间便属于劳务关系,但必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否则你是违法的,现在的用人单位,还要承担连带。如果不是这种情况,那就是劳动关系。律客观:

《劳动和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

劳务派遣是和谁签合同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务派遣工签合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实践中一般称劳务派遣公司为用人单位,对于接受派遣的单位一般成为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保等待遇,应当有用人单位负责保障。

一、劳务派遣工签合同是和谁签订

劳务派遣工签合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将你派遣到相关单位。对于劳务派遣公司你是输出人员,对于输入单位你是输入人员。你的保险和公积金都应该由输出单位为你代扣代缴和缴纳。输入单位为你支付劳务报酬。报酬的多少由双方公司协商。你和输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会签订一份劳务协议。这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是不一样的,你在输出期间,要遵守输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合同工、有编制的员工:现在没有这个概念了,因为现在都应该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都是合同工。只是合同期限不一样而已。

二、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没有明确工资合法咨询有关专家,如果你发现劳务输出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与广告宣传的内容不同,这个时候一定要到相关部门咨询。对劳务输出公司的资格以及法律问题咨询清楚。吗

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没有明确工资不合法。根据《中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六款规定,劳动合同里一定要注明劳动报酬。提醒,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有关规定。

三、劳务派遣中发生了工伤由谁担责

劳务派遣中发生了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担责。《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工地包工头可以和建筑公司签合同吗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法律分析:现在建筑工程的各类合同签订顺序为: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即建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2、建筑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内包合同;3、项目部或建筑公司与劳务输出公司签订劳务输出合同(基本流于形式,没有实际作用,是为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满足建筑法规需要,劳务公司也只图收点费用);4、项目部将劳务转包给私人1、购销合同印花税怎么交?我国有关印花税的政策内容不多,一般按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中记录的金额来计算。但是由于购销合同的归集问题和保管的部门多,所以对于征管来说会有诸多的不便。因此,我国有的省份,会根据核定征收的办法来征收印花税。采购合同印花税按照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来征收,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印花税按照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来征收。具体的比例根据各地的地税局给出的比例来确定,主管地税部门在核定征收购销合同印花税时会在《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中告知。包工头并签订合同(这类合同基本无效,);包工头是不会与建筑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的,这就是为什么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根本原因; 而行政管理部门对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般都在打擦边球,如: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施工单位只需出具劳务输出合同;对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却以担保的形式出现,当然,大型的建筑公司是比较正规的,但对民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都不予实现,而将其视为其建筑利润。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百四十二条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