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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河北省着力提升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标题:河北省着力提升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标题:河北省着力提升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信用水平,构建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河北省大力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机制

河北省建立省、市、县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并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省级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截至目前,平台已归集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逾2000万条。

强化信用监管和信用修复

河北省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进行动态监管,对失信行为及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投标资格、限制采购、纳入失信名单等。同时,建立失信修复机制,失信主体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恢复信用。

大力开展信用宣传和培训

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市场主体信用建设的重要性,普及信用知识。此外,开展信用培训,提升市场主体信用管理能力。截至目前,全省已开展各类培训班100余场,培训企业管理人员逾1万人。

培育信用服务机构

河北省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开展信用评级、信用调查、信用修复等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多元化信用服务。目前,全省已培育省级信用服务机构20余家,市级信用服务机构80余家。

应用信用信息促进经济发展

河北省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于招投标、采购、金融信贷等领域。信用良好的企业在招投标中加分,更容易获得采购合同和银行。截至目前,全省应用信用信息招投标采购项目近1000个,金额超百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