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作为合肥市物业管理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对推动合肥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合肥市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解读合肥市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合肥市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完善

《条例》明确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规定其为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自治组织。完善了业主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效力,保障业主参与物业管理事务的权利。

同时,《条例》赋予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事项的监督管理权,增强了业主的自主管理能力,促进业主对物业管理事务的有效参与和监督。

二、物业服务质量标准的确立

《条例》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按照约定提供保洁、绿化、维修等基本服务,以及公共区域的管理、住户投诉处理等增值服务。

同时,《条例》还建立了物业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了客观评价物业服务质量的依据。

三、物业费用的规范管理

《条例》对物业费用的收取、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物业用的范围、标准和收取方式。同时,还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状况,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物业调解与处理机制的建立

《条例》建立了物业调解与处理机制,规定了街道办事处、乡镇应当设立物业调解委员会,负责对物业进行调解。

同时,明确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发生时,可以通过调解、向主管部门投诉、向等方式解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