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属于特种设备吗?(叉车是否属于特种设备)
本文目录一览:
铲车不属于特种设备,作要什么证
铲车不要作证了。
铲车属于特种设备吗?(叉车是否属于特种设备)
铲车、装载机、挖掘机等机械作业已经不再属于特种作业,所以不需要办理任何的特种作业作证。
2012年起,工程建设机械已经不再列为特种设备目录(塔吊、施工升降机、行车等少数机种除外)。
目前挖掘机、装载机等大部分机种的建设机械已经不属于特种设备,不涉及特种作业,因此也不再是特种作业证书。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制造领域的监管职能,不再办理施工现场环节的工程建设机械类作证书。
铲车是否属于特种设备
铲车不要作证了。
铲车、装载机、挖掘机等机械作业已经不再属于特种作业,所以不需要办理任何的特种作业作证。
2012年起,工程建设机械已经不再列为特种设备目录(塔吊、施工升降机、行车等少数机种除外)。
目前挖掘机、装载机等大部分机种的建设机械已经不属于特种设备,不涉及特种作业,因此也不再是特种作业证书。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制造领域的监管职能,不再办理施工现场环节的工程建设机械类作证书。
问题一:叉车,铲车,装载机,哪种属于特种设备 叉车还是,算在场(厂)内专用机辆里面的,看下面一条
装载机已经不算了,统一归在安监局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8大类。
第九十九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四)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伐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等。
(六)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七)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八)场(厂)内专用机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辆。
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问题二:厂内装载机是特种设备吗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令第549号)的规定,经批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特〔2010〕22号,以下简称《目录》),明确了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场(厂)内专用机辆(以下简称“厂车”)的范围。
若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九条定义中“专用机辆”特征的场(厂)内其他机辆均不属于特种设备中的场(厂)内专用机辆(以下简称“非厂车”设备),如之前属于“厂车”的装载机、挖掘机和推土机等已划归为“非厂车”。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问题三:铲车还属于特种设备吗 现在不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2012年前属于特种设备)。
请看新的特种设备目录对 场(厂)内专用机辆 的定义: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2014年第114号
场(厂)内专用机辆
(厂)内专用机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辆。
问题四:铲车不属于特种设备,作要什么证? 12年起不属于了,现在就是归建设机械部门负责,会驾驶本处可代申报
问题五:工程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等等属于特种设备吗?他们的作人员需要持证上岗吗? 证书有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作证书两种,资格证书是劳动局发放的,特种作业作证是安监局发放的,就是一个是等级证,一个是上岗证(特种作业作证)。
最重要的是要有特种作业作证,这个在保险理赔是要出示的,另外一些大型矿场或者工程要有作证才让进场的
问题六:属于特种设备的厂内机辆有哪些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令第549号)的规定,装载机、挖掘机等工地用设备已不再属于特种设备,吊车是起重机的一种,不数场内机辆。下面是质检总局《关于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文件中列出的详细的场内机辆的目录:代码种类类别品种5000场(厂)内专用机辆 5100 场(厂)内专用机动工业车辆 5110 叉车5120 搬运车5130 牵引车5140 推顶车5200 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 5210 内燃观光车5220 蓄电池观光车注:原《特种设备目录》中“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垛车、防爆叉车”调整为此增补目录中“叉车”;原《特种设备目录》中“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类”调整为此增补目录中“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
问题七:铲车不属于特种设备,作要什么证 铲车不要作证了。
铲车、装载机、挖掘机等机械作业已经不再属于特种作业,所以不需要办理任何的特种作业作证。
2012年起,工程建设机械已经不再列为特种设备目录(塔吊、施工升降机、行车等少数机种除外)。
目前挖掘机、装载机等大部分机种的建设机械已经不属于特种设备,不涉及特种作业,因此也不再是特种作业证书。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制造领域的监管职能,不再办理施工现场环节的工程建设机械类作证书。
问题八:装载机现在属于特种设备吗? 以前属于厂内机辆 现在不属于特种设备范畴 但是仍然可以参照特种设备进行管理 进行委托检验
问题九:装载机是否属于特种车辆 问友你好:质检总局于2010年1月14日发布了《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对厂内专用机辆种类和品种进行了公布,装载机、挖掘机、翻斗车均未列入目录,不作为特种设备进行管理。
问题十:工程施工用装载机属于特种设备吗? 你好:工程施工用的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都不属于特种设备。根据的法律法规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辆。
你说的装载机原来属于厂内车辆现在取处了。
南京先策公司王瑜老师
铲车还属于特种设备吗
铲车不要作证了。
铲车、装载机、挖掘机等机械作业已经不再属于特种作业,所以不需要办理任何的特种作业作证。
2012年起,工程建设机械已经不再列为特种设备目录(塔吊、施工升降机、行车等少数机种除外)。
目前挖掘机、装载机等大部分机种的建设机械已经不属于特种设备,不涉及特种作业,因此也不再是特种作业证书。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制造领域的监管职能,不再办理施工现场环节的工程建设机械类作证书。
问题一:叉车,铲车,装载机,哪种属于特种设备 叉车还是,算在场(厂)内专用机辆里面的,看下面一条
装载机已经不算了,统一归在安监局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8大类。
第九十九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四)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伐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等。
(六)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七)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八)场(厂)内专用机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辆。
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问题二:厂内装载机是特种设备吗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令第549号)的规定,经批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特〔2010〕22号,以下简称《目录》),明确了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场(厂)内专用机辆(以下简称“厂车”)的范围。
若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九条定义中“专用机辆”特征的场(厂)内其他机辆均不属于特种设备中的场(厂)内专用机辆(以下简称“非厂车”设备),如之前属于“厂车”的装载机、挖掘机和推土机等已划归为“非厂车”。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问题三:铲车还属于特种设备吗 现在不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2012年前属于特种设备)。
请看新的特种设备目录对 场(厂)内专用机辆 的定义: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2014年第114号
场(厂)内专用机辆
(厂)内专用机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辆。
问题四:铲车不属于特种设备,作要什么证? 12年起不属于了,现在就是归建设机械部门负责,会驾驶本处可代申报
问题五:工程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等等属于特种设备吗?他们的作人员需要持证上岗吗? 证书有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作证书两种,资格证书是劳动局发放的,特种作业作证是安监局发放的,就是一个是等级证,一个是上岗证(特种作业作证)。
最重要的是要有特种作业作证,这个在保险理赔是要出示的,另外一些大型矿场或者工程要有作证才让进场的
问题六:属于特种设备的厂内机辆有哪些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令第549号)的规定,装载机、挖掘机等工地用设备已不再属于特种设备,吊车是起重机的一种,不数场内机辆。下面是质检总局《关于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文件中列出的详细的场内机辆的目录:代码种类类别品种5000场(厂)内专用机辆 5100 场(厂)内专用机动工业车辆 5110 叉车5120 搬运车5130 牵引车5140 推顶车5200 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 5210 内燃观光车5220 蓄电池观光车注:原《特种设备目录》中“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垛车、防爆叉车”调整为此增补目录中“叉车”;原《特种设备目录》中“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类”调整为此增补目录中“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
问题七:铲车不属于特种设备,作要什么证 铲车不要作证了。
铲车、装载机、挖掘机等机械作业已经不再属于特种作业,所以不需要办理任何的特种作业作证。
2012年起,工程建设机械已经不再列为特种设备目录(塔吊、施工升降机、行车等少数机种除外)。
目前挖掘机、装载机等大部分机种的建设机械已经不属于特种设备,不涉及特种作业,因此也不再是特种作业证书。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制造领域的监管职能,不再办理施工现场环节的工程建设机械类作证书。
问题八:装载机现在属于特种设备吗? 以前属于厂内机辆 现在不属于特种设备范畴 但是仍然可以参照特种设备进行管理 进行委托检验
问题九:装载机是否属于特种车辆 问友你好:质检总局于2010年1月14日发布了《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对厂内专用机辆种类和品种进行了公布,装载机、挖掘机、翻斗车均未列入目录,不作为特种设备进行管理。
问题十:工程施工用装载机属于特种设备吗? 你好:工程施工用的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都不属于特种设备。根据的法律法规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辆。
你说的装载机原来属于厂内车辆现在取处了。
南京先策公司王瑜老师
现在不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2012年前属于特种设备)。
请看新的特种设备目录对 场(厂)内专用机辆 的定义: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2014年第114号
场(厂)内专用机辆
(厂)内专用机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辆。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 836084111@qq.com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