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实施纲要_依法行政2020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六项,分别是:
依法行政实施纲要_依法行政2020
依法行政实施纲要_依法行政2020
依法行政实施纲要_依法行政2020
一、合法行政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二、合理行政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三、程序正当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四、高效便民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诚实守信
六、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权责统一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实现权力和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的精髓,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和行政法制监督之中,是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除并指导行政法实施前基本准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分为实体性基本原则和程序性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的实体性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
2、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4、信赖保护原则;
5、比例原则。
二、行政法的程序性原则:
1、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2、行政公开原则;
3、行政公正原则;
4、行政公平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法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的准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性质和功能: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基础性规范”,是产生其他具体规则和原则的规范。
第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高度抽象的并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的规范。
第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普通性规范,它对行政关系进行整体的宏观的调整、规范。
第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指导、调整整个行政执法行为,而且指导和调整行政法的整个立法行为。
第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仅对行政法的立法、执法起宏观指导作用,而且在一定的场合也直接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
行政法有六大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法无授权即禁止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依据是行政机关在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行政行为应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则的约束,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
2、合理性原则
公平、正义(行政主体应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应平等对待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
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
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比例原则——适当性(行政机关采取的手段必须能够达到行政目的或者至少有助于目的的达成,并且是正确的手段)、必要性(小损害原则,行政机关应当选择侵害相对人权益小的手段)、狭义的比例(衡量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所采取的手段,不能给相对人权益带来超过行政目的之价值的侵害)
4、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听取厉害相关人的意见、说明理由——当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时,负有说明理由的义务、不得单方接触)
高效便民原则(是行政效率原则,其基本内容有二,首先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其次是遵循法定时限。第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
6、权责统一原则(是行政效能原则,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第二是行政原则,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我国的合法行政原则包括行政机关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
2、合理行政原则。主要含义是行政行为应当具有理性基础,禁止行政主体的武断专横和随意。限度的理性,是行政行为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公德。
3、程序正当原则。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子原则:,行政公开原则;第二,公众参与原则;第三,回避原则。
4、高效便民原则。一是行政效率原则,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法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的准则。它又分为实体性基本原则和程序性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实体性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越权无效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
行政法有六大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法无授权即禁止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依据是行政机关在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行政行为应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则的约束,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
2、合理性原则
公平、正义(公平公正才能合乎常理。行政主体应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应平等对待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
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
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比例原则——适当性(行政机关采取的手段必须能够达到行政目的或者至少有助于目的的达成,并且是正确的手段)、必要性(小损害原则,行政机关应当选择侵害相对人权益小的手段)、狭义的比例(衡量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所采取的手段,不能给相对人权益带来超过行政目的之价值的侵害)
4、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听取厉害相关人的意见、说明理由——当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时,负有说明理由的义务、不得单方接触。告知程序,说明这一环节)
高效便民原则(是行政效率原则,其基本内容有二,首先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其次是遵循法定时限。第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
6、权责统一原则(是行政效能原则,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第二是行政原则,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能够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之间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主要包括六个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
这是基本原则中的首要原则,也可以说是将行政活动和民事活动进行区分的主要标志。
二、合理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是实质行政法治的体现,该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原则、考虑相关因素原则、比例原则三个。
三、程序正当原则。
该原则包括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公务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
五、诚实守信原则。
六、权责统一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能够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之间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主要包括六个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
这是基本原则中的首要原则,也可以说是将行政活动和民事活动进行区分的主要标志。
二、合理%
该原则包括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公务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
五、诚实守信原则。
六、权责统一原则。
一、所谓行政法,是指调整由于行政权的作用而发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一)行政法法律渊源有很多,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法律解释、条约、判例和指导性案例等。
行政法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部分是行政主体法;
第二部分是行政行为法;
第第四,有一种客观、公正的态度。首先,要正确看待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的理论和实践。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才能不断增强综合国力,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其次,要认识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奋斗过程。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需要较长的时间,导致我们现实生活中存在一些法治消极面,对此,我们一方面要正视不能回避,也不必回避;另一方面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努力推进法治进程。三部分是行政监督法。
(二)公司法,是经济法的渊源之一,主要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5、诚实守信原则(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第二是信赖保护原则——相对人基于对行政机关的决定或意思表示的信赖而对自己将来的行为进行筹划和安排,由此产生的信赖利益应受法律保护,第三是行政允诺应予兑现)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综上,行政法的调整范围要大于公司法的调整范围。
二、行政法的适用范围: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法律关系。
如何做到依法办事?
依法行政是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所在,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要求的迫切需要,是增创环境新优势的重要内容,是转变 职能、确保政令畅通的迫切要求。总之,能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事关我国改革发展能否顺利进行的大局。当前制定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适应全面建设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依法行政?本人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有以下几点体会:问题一:如何做到依法办事 一、转变观念,培养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根据法律意识主体和水准的不同,法律意识可分为一般性法律意识、理论性法律意识和职业性法律意识。一般性法律意识主体是普通公民,是由普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根据个人生活经验和所受法律教育的影响,自然形成的法律意识。理论性法律意识是从事理论研究者通过对国内外法律进行研究而形成的较为全面和深层的法律认识。而职业性法律意识是指具体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意识。的法律意识属于上述职业性法律意识的一种类型。的法律意识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影响于,形成一种无形力量,作用于众多的普通公民,从而影响着人们对法律的态度和看法。由于行政活动几乎遍及整个的各个领域,行政机关的形象和的法律意识对一般法律意识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它既有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和良好形象,强化人们对法律和行政机关的信任,也同样会削弱以至销蚀公民对法律和行政机关的信赖。因此,转变不符合依法行政的陈旧观念,培养的法律意识至关重要。1、转变“官贵民”观念,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封建时代“官贵民”,行政机关及其成员与普通之间无平等可言。近代和法制的建立,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使行政机关及其成员和公民处于平等的地位。在我国中,与公民地位平等,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平等地对待和公民。与公民一样,必须同等地受法律的制约和限制。也必须遵法守法,而不能游离于法律之外。二是,与公民法律地位的平等并不要求与公民享有和承担完全一致的权利和义务,既然 要管理,它就必须拥有特别的权力。现代法治要求的并非是与公民完全无别的待遇,而强调的是“不应当在普通法律上享有不必要的特权和豁免权”。三是,公民享有对行政机关的决定提出异议,并因行政行为违法而获取赔偿的权利。面对居于优势地位的行政机关,公民必须获得与行政机关相抗衡的权利和途径。行政诉讼和赔偿就是现代中公民寻求保护和对抗行政机关的两条重要途径。虽然与公民平等的思想和制度已在现代生根开花,但由于“官贵民”的封建思想残余仍然存在,加之手握权力,在行政活动中往往处于管理者地位,也容易形成管理――服从思维定势。这种不平等观念既阻碍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正常交往和交流,也影响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甚至可能使 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恶化。因而转变“官贵民”观念,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至关重要。2、转变“权大于法”观念,树立“职权法定”意识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种种现象如:家长作风,以权压法,以权弃法,徇私枉法等等都是“权大于法”观念的体现。因此转变“权大于法”观念,树立“职权法定,权力有限”意识刻不容缓。职权法定是依法行政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根据。“行政机关是法律的产儿。”行政机关的创设源于法律的规定,的权力源于法律的授予,法律是赖以生存的基础。与“法无明文规定即为公民自由”相反,对而言,凡法无明文规定即为禁止。只能行使法律明确授予的职权,否则就是超越职权,所做出的行政行为违法。因此,其权力具有有限性。职权法定和权力有限是必须树立的法律意识。要行使权力,做出决定,必须首先看法律上是否有明确授予;同时,即使有行使权力的法律依据,还必须按法律所设定的权力范围和要求去行使,而不能为所欲为。现代中,行政机关的作用和地位日益提高和享有的权力日益膨胀的现实,并不能......>>
3、越权无效原则;问题二:如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加强法律学习,严格执法实践。学法知法懂法,是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的基础和前提,每一个机关干部都必须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深刻理解法治精神,从法理上把握法律规定,做到知法、懂法。要把《宪法》作为一门必修课,通过学习,掌握我国法律体系的总纲,理解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髓。同时,要结合各自工作,学习通晓一些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养。要在系统学习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执法实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与自觉性。要切实加强实际运用和实践锻炼,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规范和指导工作的实际能力,转化为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实际能力。
二是强化监督,匡正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既要靠执法主体的高度自律,又要靠来自其他权力的监督与制约。要建立起内与外相结合、与群众相结合、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有效的监督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要认真贯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内生活制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发挥内监督作用。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使群众真正能够开展监督。对群众和基层反响强烈的违法施政行为,要坚决及时予以查处。
三是强化目标,推动机关层层抓落实。抓落实既要靠加强教育,激发干部的内在动力;也要靠明确,强化外在的约束力。要建立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工作制,善于把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单位和人头,谁来具体实施,谁来监督检查,每个环节都要明确,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层管一层,人人有、层层有压力。要建立和完善抓落实的大督查机制,健全巡视督察制度、信息反馈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和取得的效果,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布置、有检查、有评估、有奖惩,坚决杜绝坐而论道、只说不干的现象。
问题三:如何做到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努力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提高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员干部特别是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造就一支宏大的具有法治素养和法治意志的治国理政干部队伍。结合柳州市的工作实际,我认为要提高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重点是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灵魂,体现了法治的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要提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首先要加强法治教育和培训,在学习中着力解决自身法治精神缺失、法治意识淡化、法治素养低下、法治底气不足等问题,让法律法规进脑入心、进言入行、进岗入责,确保每项工作、每项建设都能在法律法规规范下高效有序运转,把已习惯的行政思维、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并让法治思维成为干部一种自发的心理需求,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遵循法治原则,坚守法律底线。 (二)深入研究法律。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需要法学理论的指导和支持,作为研究法律的主力机构是各级法学会。近年来,柳州市法学会立足本职工作,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力地推进了法治柳州建设。工作中,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法学研究与推动柳州经济建设相结合;坚持法学研究与服务民生需要相结合;坚持法学研究与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相结合;坚持法学研究与营造法治环境相结合;坚持法学研究与推进依法治市相结合,全面推进法治柳州建设向纵深发展,为传承法学文明,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2013年11月,全区地市级校园法制教育基地在柳州市建成。2014年9月,全区法学会现场会在柳州市召开。 (三)时刻运用法律。近年来,柳州市政法系统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积极排查化解矛盾,不断探索 工作难题。一是搭建一个依法化解矛盾的平台。目前,全市117个乡镇(街道)已经全部建立了综治 维稳工作中心,11个村委(社区)全部建立了综治 维稳工作站。在中心和工作站里普遍配备“四员”,即信息员、接访员、调解员和为民服务办事员,“四员”在乡镇司法所、法庭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依法化解矛盾”主题:即由信息员收集农情民意信息,接访员重点做好接访工作,调解员负责调解各种矛盾,为民服务办事员负责做好重点 户的互帮互助工作。基层联调平台的建立,使大量矛盾依法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 量。二是建立判后答疑制度,实行阳光司法。随着经济的发展,矛盾日趋复杂,案件受理的数量逐年增加。在执法过程中,法律文书的表述不到位,是导致当事人不断 的根源之一。2013年起,柳州市中级深入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即主审法官在案件判决后对当事人进行答疑,运用权威的法理解释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当事人服判息诉。2014年度经过判后答疑的案件,一审服判率在.2%,二审服判率在99.4%,大大提高了审判质效。判后答疑将执法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有效的减少了涉诉 。 (四)坚决维律。要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执法司法制度,确保制度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确保法律的权威。一要健全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要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考评标准,通过高标准、严要求,带动办案质量的提高,确保每一起执法司法案件都能经受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要进一步加大案件评查力度,依法纠正执法办案中的过错、瑕疵,坚决防止发生冤错案。二要进一步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政法部门的干部要带头坚持以事实为根据,......>>
问题四:如何做到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简言之,就是行政机关自身的设立、行政机关的运行都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并遵守相应程序,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监督,违法行政应承担法定。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坚持法律至上,行使行政权力履行管理职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一、以提高认识为前提,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
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一项根本性的变革。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要求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市场经济中各种利益主体间的相互利益关系,从而使各种法律关系深入到生活与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国加入世贸之后,整个迫切需要整合一个遵循法则的有序状态,使商业行为有规范约束,交换关系有信用基础,各种内部矛盾能有效的得以化解。这些都需要 以及行政执法部门,加大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力度,以维护群众以及商家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制环境。在当前我国建设全面以及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仍然仅仅依靠运用简单的行政指令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难以有效地解决经济领域以及生活中的各种和利益冲突。因此,依法行政,转变 职能,建立法治 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国贸易投资领域的扩大开放,将有大量的国内外企业前来投资,贸易和投资额将大幅度增加,法律服务市场将进一步扩大,类别增多,行政管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等,将渗透到和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在当前全面建设,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关键时刻,严格依法行政显得尤为重要。 以及行政执法部门,应以“ ”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要求把 机关的各种经济管理活动纳入法律轨道,自觉运用体现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法律管理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事务,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自觉把自身置于和的监督之下,切实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从而杜绝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行为的发生。
二、以提高干部法律意识为重点,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问题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谈如何在工作中做到依法办事 基层群众工作的新经验
办公室门户网站 scio.gov | 发布:2011-06-28 | 来源:光明网 | 作者:
群众工作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和优势。面对新时期基层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我们要适应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探索新时期基层群众工作的新经验,努力提高的群众工作科学化水平。
大力弘扬的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
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历程中,我们形成并积累了许多做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路线,是我们的无价之宝,是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的根本工作路线。我们的执政地位是历史的选择,是的选择。能否巩固我们的长期执政地位,归根到底取决于在推动历史前进中的作用,取决于群众对推动发展作用的认可度和支持度。只有切实贯彻的群众工作路线,我们才能制定出代表群众利益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才能真正成为广大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
贯彻落实的群众工作路线,必须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只有全面了解广大群众工作和生活的实际情况,正确把握基层群众的愿望和诉求,才能形成体察民情、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群众工作好做法。员干政机关的各级干部作为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的决策者、和管理者,能否驾驭市场经济,能否代表群众管理经济事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因此,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的干部,特别是干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更新观念,做到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律的尊严。干部除要认真参加法制讲座、学训、中心组学法之外,要有重点的学习《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以及与市场经济和加入世贸之后有关的法律法规,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只有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才能更有效地遏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发生。要按照“四五”普法的总体要求,以“两个提高、两个转变”为重点,深入持久......>>部必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摒弃和 ,发扬实事求是和求真务实精神,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到条件较和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群众工作方针,通过在深入群众和深入基层的实践中开展调查研究,体察基层群众的真实情况,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妥善化解利益矛盾,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使群众都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使群众成为衡量发展成效的评判主体。
贯彻执行科学有效的群众工作制度
提高的群众工作科学化水平,制度建设是关键。通过建立健全群众工作制度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增强群众工作制度的执行力和作性,在的群众工作实践中努力贯彻执行科学有效的群众工作制度。
一要贯彻执行群沟通对话制度。随着市场经济和的深入发展,群众的参与意识、表达意识、 意识不断增强,要求的群众工作必须贯彻执行群对话沟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派和团体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了解民情、解决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改革和完善群沟通主渠道的职能和运作方式。通过明确沟通信息内容、部署沟通部门人员、厘清沟通流程细则、确定沟通制度,建立健全群沟通制度的程序与规则,逐步群众通过正确的途径实现有序参与。积极推进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凡属于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及时与群众进行沟通,不断疏通和拓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群沟通渠道。完善大众传媒参政机制,在坚持管媒体的前提下,努力使大众传媒真正成为反映现实、传达民意的工具,成为吸纳群众参与和事务的正常渠道。
二要贯彻执行维护群众利益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反映群众利益诉求,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直接、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执政的利益整合功能,既要把握和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又要处理好具体利益之间以及具体利益与根本利益、长期利益之间的矛盾。贯彻执行和政......>>
问题六:结合自身实际谈谈你在工作中如何做到依法办事 要结合本地的事例、涉法热点问题进行学习讨论,不光停留在应付式的普法抄书上。懂法、用法的人多了,就可以达到群众,群众监督,人人遵纪守法的目的。再其次是 职能部门特别是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要坚持服从大局,依法办事,这是做到依法办事的要害部门和工作重点。所有职能部门的行为都是 形象的反映。依法办事要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不能仅停留在口头上,停留在承诺里。
问题七:如何提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 法官也是人,一些原则性不强的很容易被金钱。
问题八:如何在工作中做到依法办事处机关单位 执政必须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如何做到依法办事,从以下方面进行探讨:
,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首先要解决当官为什么的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才有可能考虑依法办事的问题。其次考虑在位做什么的问题,解决当官做公仆,在位为民谋福祉的问题。,才是解决如何为公仆,怎样为民谋福祉,防止好心办坏事,好心不知如何做好事的问题。
第二,要学一点法律知识。很难想象一个对法律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的人,能自觉做到依法办事,学法是用法的前提。首先,要学习宪法?熏增强 意识。其次,要学习和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做到依法办事。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必须做,以及如何做,努力避免行政中不作为和乱作为,避免 行为的缺位。使我们所办之事内容要合法,程序不违法。
第三,要有一些现代法治理念。首先,要加强对法律至上理念的把握和实践。做任何事情都要先问一问法律是否有规定,如有规定则严格依法办事;法律规定了自由裁量权则要考虑所办之事,所作决定是否符合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其次,要加强限制权力理念的把握和实践,正确理解依法治国的本质依法治官,防止无限扩张权力,越权行政,违反程序行政,杜绝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导致公权力侵犯公民私权利;第三,加强对善待权利理念的把握和实践。既不能以大多数人利益为借口侵犯少数人法定权益,也不能以长远利益为借口未经权利人同意而侵犯公民眼前利益,更不能为了自己的所谓政绩而任意侵犯公民权利;第四,加强对程序正义理念的把握和实践。干部在办事的过程中不仅要做到依据法律的内容办事,还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防止工作中马虎急燥,认为对事情处理总的是依法而为,而勿视法定程序,导致侵犯相对人权利,终致使行政行为无效或违法。
第五,有一个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习惯是由于重复或练习而巩固下来的并变成需要的行动方式”,一个干部要养成依法办事习惯,必须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持之以恒,努力做到慎初、慎微、慎欲、慎独、慎处。一个干部如果认真做到了以上“五慎”并努力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就一定会养成一个良好依法办事的习惯。
问题九:机关人员如何做到严格依法办事 加强机关监督机制,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问题十:如何提高员干部依法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重视法治思维养成,教育员干部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比较缺乏法治传统,一些干部不习惯、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因此,必须重视法治思维的养成,教育员干部着力提高法治素养。一要牢固树立法治信念。员干部要从关系法治建设、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和长治久安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的认识,怀有对法治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尊崇。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和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和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和共同意志的实现。二要加强法治学习培训。有关部门在分析违法犯罪的多名原干部反省材料后发现,81.4%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在法治已确定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今天,如果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有的连基本法律常识都不知道,怎么能当好?怎么能保证不出事?员干部特别是干部要带头学法,不仅要学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而且要学法的原则、原理,学法的价值、精神。通过学习,知道法律授予了什么权力,这些权力的边界在哪里,权力行使的原则、程序是什么,不依法行使权力需要承担什么等,提高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的素养。各级组织及其组织部门要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把宪法法律列为委(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帮助广大干部切实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同时,要坚持把法治教育与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广大员干部自觉做弘扬核心价值观的模范。三要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法治思维的养成特别是法治能力的提高,关键靠实践。各级干部在和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一定要扑下身子、躬身实践,凡是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原则就是按法律办事,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治原则、法治原理。同时,要深入法治工作线,注意剖释个案,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从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形成良好法治环境。改进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对于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至关重要。《决定》提出:“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这是继的提出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后,对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又一重要调整完善。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和督促各级干部自觉做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我们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从大的方面来说,就是德才兼备。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干部德才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在全面建成、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 同志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和需要的好干部标准,赋予德才兼备以新的时代内涵,是做好干部工作的根本指针。按照德才兼备要求和好干部标准全面准确地考核评价干部,当然包含着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内容。比如,信念坚定,就包含自觉坚持的、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特色法治道路;为民服务,就包含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依靠、造福,把促进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敢于担当,就包含坚守法治定力、厉行法治意志、坚决与破坏法治行为做斗争;清正廉洁,就包含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 836084111@qq.com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