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申请书 商事仲裁申请书可以列第三人吗
什么是工程项目招标?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什么是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施工招标指施工招标就是招标人对所要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或邀请上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提供报价、施工方案等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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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申请书 商事仲裁申请书可以列第三人吗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4(1)调解组织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基层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组成。)有相应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的行业和专业类别:
(2) 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
(3) 货物采购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任务进行的招标。
(4) 安装工程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设备安装任务进行的招标。
(5) 建筑装饰装修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建筑装饰装修的施工任务进行的招标。
(6)生产工艺技术转让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工程生产工艺技术转让进行的招标。工程咨询和建设监理招标投标,是指对工程咨询和建设监理任务进行的招标。
庆阳仲裁委员会打电话要不要接
劳动争议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要求劳动仲裁机关予以维护时,应该就劳动争议事项进行书面整理,即形成劳动仲裁申请书。从法律意义上讲,这不仅是一种行政办事程序,更是劳动仲裁机关立案的依据和凭证。需要。作为仲裁案件的申请人,在立案时,仲裁委员会会告之其电话,或者申请人在立案时问明仲裁委的电话,作为被申请人,在接受应诉通知或者开庭传票时,仲裁委通常会告之被申请人仲裁委的联系电话。如果电话错误或者无人接听,可以前往仲裁委员会办理有关提交证据、了解案情等事务。对空号,可以要求仲裁委告之正确的电话,也可以通过网站或者电话查询台查询。对无人接听的电话,只有不定时比如刚上班时间打电话,或者亲自前往办理事务。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仲裁活动主要由仲裁机构完成,因此仲裁机构是仲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仲裁制度的发展史上,仲裁机构随着仲裁形态的发展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早期的仲裁多为民间解决的临时,因此,很少有常设的仲裁机构。现代意义上的仲裁机构是人类进入较为成熟的商品经济时代后即19世纪才出现,诞生于商人自治性团体。随着仲裁实践的发展,这种由专业人士组成、对一定范围内的争议进行外裁决、负责管理仲裁程序成为仲裁机构本质的特征,而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章程则不是仲裁机构的必要条件。所谓仲裁机构,指依法成立的,有权根据仲裁协议受理、裁决仲裁案件并管理仲裁程序的机构。我国现行商事仲裁机构被称为仲裁委员会。
仲裁活动主要由仲裁机构完成,因此仲裁机构是仲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仲裁制度的发展史上,仲裁机构随着仲裁形态的发展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早期的仲裁多为民间解决的临时,因此,很少有常设的仲裁机构。现代意义上的仲裁机构是人类进入较为成熟的商品经济时代后即19世纪才出现,诞生于商人自治性团体。随着仲裁实践的发展,这种由专业人士组成、对一定范围内的争议进行外裁决、负责管理仲裁程序成为仲裁机构本质的特征,而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章程则不是仲裁机构的必要条件。所谓仲裁机构,指依法成立的,有权根据仲裁协议受理、裁决仲裁案件并管理仲裁程序的机构。我国现行商事仲裁机构被称为仲裁委员会。
总结,关于庆阳仲裁委员会打电话要不要接这个问题,综上所述是需要。作为仲裁案件的申请人,在立案时,仲裁委员会会告之其电话
法律依据::
《中华仲裁法》第二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法务谈判手续费一般是多少?
《中华劳动法》法务协商是怎么收费的?
婚姻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收1%;超过10万元的部分收0.5%;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知识产权案件: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
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再申请仲裁或者向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不予受理。因此,如果事先选择了仲裁解决,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不能再就该商事向。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不超过30
一般案件基本标准: 案件类别:(元/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
劳动仲裁慢慢拖怎么办
劳动仲裁一直拖着可以向。
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提讼。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分两种,部分裁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其他裁决待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后生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因执行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不过,对于这些立即生效的裁决,劳动者一方仍有的权利,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提讼。上述条文中所称“十二个月金额”,是指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当中的每一项单独计算均不超过当地月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解释(三)》第13条]。用人单位对这些事项无权,但是有证据证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申请撤销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生效的仲裁调解书、裁决书对当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应当依法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提讼。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商事仲裁能在劳动仲裁委吗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有:
1、两者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商事仲裁适用的法律是《民法典》《仲裁法》等,劳动仲裁适用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2、两者机构设置的不同,解决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各个县、区一般都有设立。然而,解决商事的仲裁委员会只在直辖市、省会、设区的市设立,且各地仲裁委员会相互没有隶属关系。
3、两者解决的争议不同,劳动仲裁解决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如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商事仲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即经济类。
4、两者程序方我国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通常可分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式的不同,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提讼的必经程序。商事仲裁必须以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委员会才具有案件管辖权。
5、两者的裁决效力不同,商事仲裁适用的一裁终局的制度,而劳动仲裁的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符的还可以向提讼。
《中华仲裁法》第九条
《中华仲裁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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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从立案到开庭多长时间
仲裁从立案到开庭最多需要二十五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有十日答辩期,被申请人答辩后,仲裁委在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开庭前五日通知双方当事人,以上流程最多需要二十五天。
一.仲裁的特点
1.自愿性
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仲裁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即当事人之间的是否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如何组成,由谁组成,以及仲裁的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因此,仲裁是最能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争议解决方式。
2.专业性
民商事往往涉及特殊的知识领域,会遇到许多复杂的法律、经济贸易和有关的技术性问题,故专家裁判更能体现专业权威性。因此,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能力的专家担任仲裁员对当事人之间的进行裁决是仲裁公正性的重要保障。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机构都备有分专业的,由专家组成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进行选择,专家仲裁由此成为民商事仲裁的重要特点之一。
3.灵活性
不能。两者机构设置的不同,解决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各个县、区一般都有设立。然而,解决商事的仲裁委员会只在直辖市、省会、设区的市设立,且各地仲裁委员会相互没有隶属关系。由于仲裁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中的诸多具体程序都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与选择的,因此,与诉讼相比,仲裁程序更加灵活,更具有弹性。
4.保密性
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有关的仲裁法律和仲裁规则也同时规定了仲裁员及仲裁秘书人员的保密义务。因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仲裁表现出极强的保密性。
5.快捷性(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这使得当事人之间的能够迅速得以解决。
6.经济性
仲裁的经济性主要表现在:时间上的快捷性使得仲裁所需费用相对减少; 仲裁无需多审级收费,使得仲裁费往往低于诉讼费; 仲裁的自愿性、保密性使当事人之间通常没有激烈的对抗,且商业秘密不必公之于世,对当事人之间今后的商业机会影响较小。
7.性
仲裁机构于行政机构,仲裁机构之间也无隶属关系。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进行仲裁,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亦不受仲裁机构的干涉,显示出的性。
8.性
随着现代经济的化,当事人进行跨国仲裁已屡见不鲜。仲裁案件的来源.当事人.仲裁庭的组成直至裁决的执行,性因素原来越多。
《中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提讼。
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劳动仲裁答辩书什么时候交给申请人一份?申请人好有思想准备?
如果被申请人交答辩书,仲裁委收到后五天左右会通知去拿或者邮事实与理由:寄给你
但是被申请人不是必须交答辩书,不交也正常开庭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中华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如您是劳动仲裁机构,您该如何处理此争议呢
(1) 土木工程招标,是指对建设工程中木工程施工任务进行的招标。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形成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当事人自觉履行。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当事人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
2、调解
(2)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3)调解协议的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书向申请支付令。
3、仲裁
(1)劳动争议仲裁的特点(与《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比较而言)1)主体不同:劳动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商事仲裁是民间组织;2)解决对象不同3)管辖不同:劳动仲裁是法定管辖;商事仲裁是约定管辖。4)与诉讼关系不同:劳动仲裁是“先仲后诉”;商事仲裁是“或仲或诉”
(2)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原则1)一次裁决原则2)合议原则3)强制原则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庭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2)仲裁庭:仲裁庭在仲裁委员会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案一庭制。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和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也可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3)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组员的回避
(4)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与受理1)申请申请时效期间为1年。注意中断(主观事由)与中止(客观事由)的条件。2)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3)审理: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视为撤回申请;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缺席裁决。部分事实清楚的,可就该部分先行裁决。4)执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提讼。逾期不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4)执行五日内向提讼”。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中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意见。
《中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被申请人是什么意思
××年×月×日被申请人是指申请人诉称侵害其合法权益或与其就民商事法律关系发生争执而由仲裁机关通知参与仲裁的人。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提讼。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提讼。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而向提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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