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医用耗材能重复使用吗辩论

三、仓库管理

一次性,故名思议,当使用过后,首先,其质量受到影响,比如针尖,也许会磨损或变毛,其次用过后就不是清洁或无菌的,再次清洁或灭菌得话是否会影响产品质量也就不得而知,更加重要的是重复使用是否会造成传染,所以一次性医用耗材要专门回收处理4、凡不按规定办理入库、出库及发放管理的,人为造成损失,经办人承担损失金额的50%,分管连带承担损失金额的30%,人连带承担损失金额的20%。,应该是有相应处理回收法规的。

医用耗材管理办法_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医用耗材管理办法_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用耗材管理办法_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有编码无耗材收费码怎么办

C0101010010100104937是生产企业码——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5位数字。

没有编码,不予支付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局发布《关于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精密输液器实行支付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7月1日起,无新的编码的相关耗材,基金不予支付。

《通知》要求,截止6月底,定点医疗机构在使用其他未中相关耗材时,可继续使用原编码上传费用,按新支付标准纳入支付。

期间,定点医疗机构或有关企业要及时向市中心医疗管理科递交未中选相关耗材品种相关材料,统一制定新的编码。7月1日起,无新的编码的相关耗材,基金不予支付。

同时要求,相关部门要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根据相关耗材的类型、生产企业等,对应统一编码上传费用信息,作为基金结算、支付的依据。编码规则,及时对接省管理部门,对精密输液器采用新的统一编码,区分不同功能类型和生产企业等。

此外,6月18日,湖北省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网发布《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也表示,要统一编码体系。

依据局有关要求及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逐步落实湖北省医用耗材品种的注册、采购、使用等环节规范编码的衔接应用。

同时要求整合市州耗材交易平台,将所有市州的医用耗材交易系统整合到省械集中采购服务系统,使省平台成为全省统一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

NO.2

除了太原市和湖北省,近日局发布《局 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也表示,加快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要求认真抓好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信息维护工作,组建编码标准维护团队,建立动态维护机制,加快推动编码测试应用工作。全力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按照统一要求和标准,完成地方平台设计和应用系统部署实施。

6月8日,局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显示,新上市的医用耗材,首先按医用耗材编码规则进行编码。

如该医用耗材编码与目录内医用耗材编码不一致,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适时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是否纳入《基本医用耗材目录》。

建立目录内医用耗材编码定期维护、审核、公示、发布机制。目录内医用耗材编码数据库按季度更新。各级部门要按规定使用统一的医用耗材编码。

NO.3

超过3万种耗材编码,已公布

上述《征求意见稿》还显示,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原则上按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类和编码,并根据准入管理的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列入“医疗保障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范围的医用耗材,在分类的基础上,视情况区分材质、规格。

关于编码的分类,2019年6月27日,局发布《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公布了医用耗材等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

2019年12月2日,局发布《关于公示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批医用耗材信息的通知》,公布超过3万种医用耗材代码。

C0101010010100104937(标蓝部分)是材料标识码,有1位大写字母;

C0101010010100104937是一级分类(学科、品类)——非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有2位数字;

C0101010010100104937是二级分类(用途、品目)——呼吸介入材料,有2位数字;

C0101010010100104937是分类(部位、功能、品种)——气管支气管支架,有2位数字;

C0101010010100104937是通用名码——支架,有3位数字;

C0101010010100104937是产品特征码(材质、规格)——镍钛合金,有5位数字;

,局发布《关于公示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第二批医用耗材信息的通知》,公示第二批医用耗材信息。

局指出,该动向是为加快推进统一的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经公示无异议后,第二批医用耗材信息将纳入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供各地医疗保障部门使用。

在《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医疗保障局指出:到2020年,在全国统一信息系统建设基础上,逐步实现疾病诊断和手术作等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落地使用。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章总 则条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保险法》、《中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应坚持以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精细化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供给侧改革,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第三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定点管理政策,在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经办机构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提供经办服务,开展协议管理、考核等。定点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第二章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第四条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基金收支、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服务的资源配置。第五条以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主管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可申请定点: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

(四)设置的急救中心;

(五)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

(六)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局:耗2、品供应商要做到和一式五联销售清单随同行。保管员验收签字后,及时入库并保留四联清单。入库单和销售清单必须相符,保管员保留一份备查,分院财务保留一份,另两份和每月3日前报医院材科汇总,杜绝跨月入账。总院入库日期截止至月末一个工作日,分院统一截止至每月25日(遇节日顺延)。材编码后,才能进目录

互联网医院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其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相关费用,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结算。第六条申请定点的医疗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

(三)主要负责人负责工作,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内部管理部门,安排专职。

(四)具有符合协议管理要求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五)具有符合协议管理要求的医院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按要求向信息系统传送全部就诊人员相关信息,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设立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疾病病种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统一的编码。

(六)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医疗机构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定点申请,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一)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

(三)与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四)与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五)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六)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八条医疗机构提出定点申请,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补充。第九条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组织评估小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以书面、现场等形式开展评估。评估小组成员由医疗保障、卫生、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人员构成。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评估时间不超过3个月,医疗机构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评估期限。评估内容包括:

(一)核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

(二)核查医师、护士、学及医技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信息和医师注册地信息;

(三)核查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诊断、治疗、手术、住院、品贮存及发放、检查检验放射等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

(四)核查与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评审的结果;

(五)核查与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是否具备开展直接联网结算的条件。

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将评估结果报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对于评估合格的,应将其纳入拟签订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并向公示。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应告知其理由,提出整改建议。自结果告知送达之日起,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组织评估,评估仍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在本办法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评估细则。

谁有医院消毒产品采购验收入库制度?谢谢!

如该医用耗材编码与目录内医用耗材编码一致,自动属于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政策和规则与目录内相同编码的医用耗材一致。

医院品管(二)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书且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品采购、入库、领取、盘库、报损等管理环节,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

1、加强品采购管理。每月20日前总院及各分院上报下月拟购品,经医院材科整理,经物采会批准后交品供应商按调配品。

2、紧俏品保证1个月用量,普通品保证1.5个月用量,合理拟订品采购。

二、入库验收

1、加强品的入库管理。仓库必须有规范的入库验收制度,品入库要进行双复核验收。入库验收内容包括:品名、剂量、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品外观、质量情况、价格等。凡不符合规定的拒绝入库。

1、完善品出入库制度,各医院必须制定规范的品出入库管理相关制度和品账务管理相关制度并悬挂上墙,无上墙制度的单位,年终不能参加先进科室评比。

2、完善库存管理制度,医院各库房、房,必须每月盘库。总院在月末一个工作日,分院统一在25日。各单位库房和房同时盘库,房人员、仓库保管员、材科主任、库房监管人员共同盘点后,盘库人员在盘存表上签字并存档,盘实金额作为下月初始余额。

3、严格出库制度。品出库必须完善逐销制度,出库单据必须要有第三人复核并签字。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杜绝“练习本”记录后补开出库单。保管员与开票员必须及时对账,做到账物相符。严禁品流失,确保品购入与销售账物相符。

5、加强库存品的管理,要及时清查库存品的有效期并及时反馈品积压情况,近效期品和长期不用品要及时预警处理,将损耗降至限度。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失者,由人赔偿。

6、每月报损品必须要有实物、报损清单(含品名、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合计),人必需填写报损原因。经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字、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准予各医院自行报损。

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医院品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品库房管理工作。

二、把好品入库和出库关,严格品出入库手续,认真执行品入库复核验收制度。入库验收内容包括:品名、剂量、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品外观、质量情况、价格等。凡不符合规定的拒绝入库。坚持品出库第三人复核、签字制度。

三、加强库内品管理,做到品分类存放,陈列整齐有序,标记明显、无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搞好品、、特殊品和贵重品管理。

四、定期整理品,防止品过期失效或发生虫蛀、霉变。中材和中饮片要定期翻晒,注意防潮、灭鼠。随时保持库房通风、干燥和卫生整洁。经常检查防火、防盗设施,确保库房安全。

五、坚持定期清点品,了解掌握品销存情况,注意临床用动态,按紧俏品保持1个月库存,普通品保持1.5个月库存。

六、建立健全库帐目,库、房应妥善保管品帐册、处方、单据等有关资料。品入库、出库要及时登记,做到帐物相符。有电子数据的要及时备份,出入库单据、帐册等有关资料必须保存5年以上。

七、搞好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加强安全防范,禁止非库房人员擅自出入库房。

附件2

医院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减少库存和资金占用,控制支出,堵塞漏洞,做到购物有,使用有保障,根据医院审计报告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报与采购

1、常用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由使用科室和分院根据需要,按保证一个月用量制定物采,需经科室负责人和分院签字,于每月20日前报采供中心,由采供中心汇总后于每月24日前报医院物采委员会研究审批。

2、非常用医疗器械和耗材,高值医疗器械(植入器械)。由分院书面申请,经医院分管审批后,交采供中心具体实施,不得自行采购或擅自使用其它医疗器械和耗材。

3、遇突发应急抢救物品,不列入管理范畴,事后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二、物品申领

1、领用医疗器械、耗材,需填写统一的物品申领表,注明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由科室负责人、分院、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为减少库存,领用单位结合上报的,领用物品应控制在一个月的用量。

三、出入库管理规定

1、采购员、仓库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把好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的入库验收和出库发放关。

2、采购员、保管员共同对每次购置的物品进行质量验收,查验采购、领货单据,查验每箱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并逐一登记造册。

3、对入库的医用耗材、器械,要认真检验三证是否齐全。不全的产品不得入库,不见实物严禁填写入库单,签批手续不全不得办理发放。

4、加强在库物品的管理。保管员及时清查库存物品的有效期,对过期失效物品,按规定申请报废。

5、要求仓库物品必须上架保存,摆放整齐,严防因保管不善造成物品霉烂、虫蛀。经常检查防火、防盗设施,确保库房安全。

6、每月25日保管员、械主任、开票人员、分管院共同进行仓库盘点,并在盘存表上签字存档,做到帐卡物相符,帐帐相符,盘实金额作为下月初始余额。

7、该办法解释权属于医院采供中心。

附件3

品、器械、耗材等存货财务管理办法

根据《医院财务管理有关补充规定》(医财〔2009〕39号),品、器械、耗材等存货要做到医院财务科与各分院、材科、采供中心等科室每月核对,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为便于对各分院和总院各科室核算管理,各分院的品、器械、耗材等出入库截止日期定为每月25日;材科、采供中心出入库截止日期为每月月末一个工作日,收支存报表及明细在次月5日前送交医院财务科。

出库成本核算管理。品原则上以房窗口发出时计入成本,价值较高的医疗器械、耗材等存货出库计入成本,价值较小的医疗器械、耗材以实际出库并用到临床或各科室已领取,计入临床或各科室当期成本。

财产物资清查管理。每月应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全面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各分院及总院各科室行政为财务管理的人。

该办法解释权属于医院财务科。

附件4

关于违反医院品、器械、耗材管理的处罚规定

1、各分院、总院各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品、器械、耗材管理的人,各单位根据各自岗位设置明确管理人(分管、经办人)。

2、凡不按规定日期执行申报、消耗汇总、报送财务的,每超一天,扣罚人、管理人,每人各100元,罚金累加计算。

3、凡不按规定日期执行每月盘库(含房),并认真做到日清月结,检查发现库存及消耗数额不实的,扣罚人200元,管理人每人100元。

5、不按规定建立健全库帐目,库、房没有妥善保管帐册、处方、单据等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扣罚人、管理人每人100元,并责成及时补齐相关资料。

6、品、器械、耗材供应商不按要求于每月25日提供当月销售,使用单位反映,经有关部门核实确认是供应商原因的,每超一天,扣罚1000元,罚金累加计算,直接从供应商结算款中扣除。

为保障短缺品供应可以实施哪些措施

以其中南微医学的支架为例,医用耗材编码为C01010100101001104937,其中:

省级短缺品供《征求意见稿》显示,各级部门将实现编码统一。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统一的编码规则,为医用耗材编码。加强医用耗材编码与医疗器械标识的衔接应用。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以下简称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以保供稳价为前提,落实好清单中品在省级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直接挂网、按规定备案等采购政策,做到价格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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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医疗器械有关的法律法规

你可以想办法弄一本你们当地监局出的《食品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汇编》内部资料,这里面的内容是很齐全的,网上找的资料不一定全。里面目录包括了:法律篇;法4、采购员每月25日前将当月所有票据进行整理(高值耗材需附病人缴费单),按照规定程序逐级审核,交财务科入账。规篇;规章篇四、该办法解释权属于医院材科。;司法解释篇;文件篇—综合类、品注册类、医疗器械类、品生产类、品市场类;其它。里面的知识基本包括了医疗这块的所有政策法规。

医疗器械不良监测管理办法实施时间

4、要建立规范的手工台账,做到帐物相符、电子帐与手工帐相符。杜绝“练习本”式台账。

2019年1月1日。

3、填写申领表并经审批后,送采供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到仓库办理领发手续。

《医疗器械不良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经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卫生健康委员会审议通过,旨在加强医疗器械不良监测和再评价,2018年8月13日公布,共九章八十条,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医疗器械包括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