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建设如存在什么等问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

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法律分析: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建立健全反内部控制制度,评估机构风险状况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建设反相关系统。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_社区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_社区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_社区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反法》第二十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建立健全反内部控制制度,评估机构风险状况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建设反相关系统。

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反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工作,根据经营规模和风险状况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按照要求开展反培训和宣传工作。

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内部审计或者审计等方式,监督检查反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对反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1.组织结构和人员不完善。实施负责。

系统如何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四是未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控制度体系是系统强化自我约束、防范风险的重要保障,是外管部门稳健有效运行的保证,是依法行政的要求,是维护外管部门形象的要求,是防止外管人员触犯法律的要求。因此,系统必须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以确保外管人员依法、公正、廉洁、有效地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外汇秩序的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一、系统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系统内控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执行中也存在着漏洞和风险。外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只有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才能不断适应外汇管理工作的需要。目前,系统内控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控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着思想认识误区。一是观念模糊。内部控制包含两层含义:一层是内控机制,是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一层是内控制度,是规范约束业务行为的准则。而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下,从业人员缺乏内控意识,认为有了规章制度就达到了内控的要求,从本质上没有认识到规章制度仅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和依据,是一种相对静态的概念,而内部控制是一种各项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风险动态控制机制。由于认识上的偏,使内控制度未能得到健全和有效的落实,形成重制度制定,轻制度落实的现象。二是忽视内控机制在业务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中的不断修订和完善。内控建设是系统内部的一种自律行为,内控机制始终是以动态的形式存在的,是通过人的实际活动和业务行为实现的,它的作用是通过对人的监督和制约,达到制衡的目的。现实中,在业务发展和创新过程中,往往考虑内部控制的同步完善,忽视了内部控制在决策、执行和监督整个过程中的作用。三是忽视人的作用。内部控制是一种机制、一个过程,是由人来实现的,内部控制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归根到底,都来源于人员的问题。只有通过对人的监督和制约,才能达到监督和制约事的目的。 (二)没有系统、全面的内控制度。现有的内控制度是各个分支局按照总局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内控制度,系统内缺乏一个自上而下、具有总体指导意义的科学、系统、全面、标准的内控制度,致使各分局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作程序不规范,内控制度存在着一定的漏洞,隐藏着一定的风险。表现在有的业务未制定授权制度,或授权不清,模糊;有的制定的管理权限不符合有关文件的要求;个别岗位制不完整;个别业务制度存在着滞后现象,未能随着业务发展而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内控环境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内控制度的执行。一是现有的管理模式,决定了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考核在一定程度上重速度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重结果轻过程,导致内控制度未能覆盖所有的风险点,有的业务、岗位的内控制度存在盲点。二是风险控制分散,安全性较。外汇管理业务专业性强,政策变化快,管理的内容和对象繁杂,还有较多的审核、审批职能,致使外汇管理部门人员数量与工作任务难以匹配,难以满足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要求, 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内控要求与人员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突出表现在业务工作上存在一人多岗,部分业务存在“一手清”现象,业务印章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规范,审批业务时在政策法规的把握上存在误等违规现象。 (四)对外汇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是制约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关键因素。一是部分外汇管理干部对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外汇管理部门不同于银行的重要业务管理部门,不存在风险防范问题。实际上,外汇管理部门监管着对外经济交往中的一切外汇资金的流出和流入,如在业务作中稍有失误而形成风险,就可能给造成损失。如对进出口核销相关的单据审查不严,或未认真执行反的有关规定,就可能为犯罪分子逃套汇和提供可乘之机,造成外汇资金的损失。二是授权批准程序不规范。没有建立合理规范的授权分责制度和完善的审批手续,各种授权缺乏书面形式的确认,超越授权等现象存在。主要表现是:少数人思想认识不到位,碍于情面,造成调离、休人员交接手续不全;部分人员工作心不强,工作中畏难情绪较重,使部分工作未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等。 (五)人员数量和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控制度的执行。一是现行的内控制度要求业务分工互不兼容、业务作互相制约,要求岗位设置明细化单一化。因各种原因,现有外汇管理部门存在着人员配备不到位的现象。一旦出现人员必须离岗,往往造成违规代岗,甚至出现替代人员不能完全胜任所兼岗位的工作,由此而存在违规作及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二是人员业务素质难以适应外汇管理工作的需要。少数人员对日常业务学习重视不够,又缺乏专业知识培训,导致业务知识面不宽,对有关规定理解不深刻,执行中容易产生误。 (六)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一方面由于外汇管理业务多集中在总分局一级,分局外汇管理部门对支局的外汇管理工作布置多,检查少;另一方面,系统尚未建立起一支专门从事外汇管理内部审计的队伍,外汇分支局内控制度检查工作难以做到制度化、程序化、经常化、专业化,检查监督力度不够,风险隐患难以及时发现。 二、完善系统内控制度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强)重视和加强标准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三十标准体制改革的实践证明,理论研究是推动标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是统一认识、前期宣传和有序开展标准体制改革的基础。结合标准体制改革已经取得的理论研究成果和标准体制改革的重点,建议标准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以国内为主,围绕标准体制改革可能影响的标准化工作领域,包括标准化工作的内部需要和外部环境,以管理、实施和监督为重点,突出研究内容的综合性、协调性、实用性和可作性。同时,兼顾不同行业的特点和要求。对内控制度建设的组织,努力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向纵深发展。内控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各级外汇部门要从讲大局、保安全的高度出发,对内控制度建设常抓不懈。一是要树立“内控优先”的思想,做到认识上定向,中心上定位,作上定规,把抓内部控制机制的落实同抓运行机制、激励机制的落实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银行分支行要加强对外汇分支局内控制度建设的组织,一把手亲自抓外管系统的内控制度建设,同时将内控制度建设列为分支局、外汇管理部门负责人、员工任期主要目标进行严格考核,保证内控制度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议总局统一组织人员,研究当前外汇管理业务工作的各个风险环节,形成一套系统、规范、统一和便于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作规程文本,使分支局在完整统一的框架内,加强内部管理。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提高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内控制度能否得到有效运作、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员工的业务素质的高低,取决于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因此,必须加强对职工的思想、职业道德的教育,加强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建议上级部门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结合外汇政策的调整,制定相应的培训教材,并随着业务发展、政策的变化而不断地调整,有、连续地对不同岗位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作人员进行培训。 (三)建章立制。实践证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原因是内部制度不健全,作规程不统一,不规范。因此建章立制既是内部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前提,也是内部管理能否落实的保证。系统应本着“权责明确、平衡制约、相互监督、优质高效”的原则,制定岗位制、内控制度、作规程和业务审批权限;同时根据业务的发展和政策的变化,不断地对外汇管理规章制度和作规程进行修订、完善。在内控制度的制定上:一是岗位职责应明确岗位目标、职责、职权、从事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各岗位之间应有的相互监督约束机制。权责的明确,能有效防止工作的重复、遗漏或推诿,提高办事效率,岗位间的相互制约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二是内部管理制度是内控制度的核心,应覆盖工作的各个方面,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制约人;三是针对目前内控制度中存在的对一般员工规定内容多、对管理层规定内容少、对业务作规定内容多、对考核规定内容少的情况,进一步明确各级组织、各级、各个部门和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使每一个岗位、每一项业务和环节,都有明确的制度约束,都有规范的制约关系,都有定期不定期的检查,都有具体的和人,形成一套分工合理、权责分明、运作有序的内控制度;四是在授权批准的控制上,要建立合理的授权分责制度,要按照业务工作程序授权,完善各种审批手续。各种授权都要以书面形式确认,以预防和控制风险的发生;五是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建立覆盖各个业务领域的数据仓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对管理制度、审批程序、授权分责、职务分离、作规程、岗位等情况实行适时和同步监测,及时规避或控制风险。 (四)加强监督机制,确保内控制度落实到实处。内控制度能否在外汇管理工作的实践中得到贯彻执行,关键在于人的作,在于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否则,制度再好,没有有去执行或执行不严格,那制度就是一个花瓶式的摆设,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为此必须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内控制度有效执行。一是加强系统内审队伍建设,加大对分支局各项业务制度、作规程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二是发挥银行各分支行内审部门的作用,强化对外管部门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突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查细、查深、查透,及时发现外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管理中的漏洞、隐藏的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减少错、、案件的发生,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有效的干部管理、监督和约束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干部诫勉制度和述廉制度,通过强化组织监督、规范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发挥监督,逐步建立起具有行业特点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人是内部管理中最关键的因素,因为任何内控制度都需要由人来执行,拥有品质良好、训练有素的人员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内部控制某些方面的不足,所以要加强系统内控制度建设,就必须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思想水平和道德修养。一是在人员配备上,尤其是重要岗位的人员配置不仅要配足,更要重视人员配置的质量,要按照“过硬、业务优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标准配备。在人员岗位的设置上应体现“岗位选人”的原则,避免一手清、一专多能的岗位设置,依据岗位选定。二是加强人员、岗位的交流,实行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和离任审计制度,以规避和防范风险的发生。

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体制存在什么问题?

审计发现,部分学校的工程质量存在缺陷,再加之后续管理维护不善,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资源浪费。如:某校对其四合院(青少年爱国基地)进行翻新维修,花费60余万元。但调查时发现,建筑外墙皮已部分脱离,窗户破裂,部分水管断裂,再加之管理不善,室内灰尘遍布,部分房间堆满杂物,造成效益和资金效益完全未能发挥。

1)性标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体制存在的问题:

2)标准修订周期长,更新困难

3)对管理主体的没有规定清晰

(二)进一步完善《强制性条文》。重点突出两个方面:一是《强制性条文》的内容,近期以及时局部调整《强制性条文》内容,保持与新发布标准的强制性条款相协调为重点,同时,考虑《强制性条文》的远期发展,通过试点,逐步改变强制性条文的产生方式,形成以强制性条文制定和调整带动相关标准的修订或局部修订的良性机制。二是《强制性条文》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强制性条文》管理的工作机制,包括:工作机构、审查程序、审定原则、实施中有关问题处理等,同时,继续突出《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加大《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全面推动全文强制标准制定。全文强制标准是建立新的工程建设标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工程建设技术法规体系的重中之重。全文强制的《住宅建筑规范》,为全面开展全文强制标准制定提供了成功的试点经验,建议继续扩大编制范围,突出以工程项目类型为主、以重点专业为辅,实现全文强制标准的全覆盖,逐步建立完善全文强制标准体系,为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工程建设标准新体制奠定基础。

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改进办法:

导语: 苏霍姆林斯基曾经有一句教育界耳熟能详的话:“对学校的首先应该是教育思想的,然后才是行政的。”其实,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淡化行政的力量,避免一些不太靠谱的过于强大的行政执行力,让协商发挥更大的作用。

学校重视制度建设,组织干部、教师进行了《工作流程与标准》的制定,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比较健全,每名教职工都有一本厚厚的《工作流程与标准》。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落实不到位,致使学校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功能。

一是基础建设项目变更未取得或事后取得立项批复。

审计调查发现,有些学校的基础项目建设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改变最初立项批复,随意变更,造成“先干后批”现象。在所调查的20多所学校中有5所学校的基础建设项目“二审”决算价远超最初批复的预算价,甚至个别学校超预算价近3倍,有的学校事后办理了变更手续,有的学校则未办理任何变更手续。

二是部分基建项目进度拨款超过立项预算价。

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基础建设价款是由各级财政负担的,但审计发现,部分项目拨付的进度款超过立项预算价款。如:某中学宿舍综合楼污水净化工程批复预算8.19万元,截止2015年底实际已拨付10万元(该项目尚未决算)。

三是部分学校申报与批复预算不符。

审计发现,部分学校在申报基建时,往往会把同一项目分开申报,若财政审核不严,则容易出现多付现象。如:某中学的教学楼及多媒体教室维修项目立项批复预算共计108.9万元,而学校在申报资金时将该项目分开申报,维修多媒体教室申报预算资金26万元,教学楼整修申报预算资金109万元。

截止2015年底,有8所市属学校22个项目已完工,但未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预算造价总额4512.94万元,项目完工时间段为2012年至2015年,大部分是2013年已完工的项目。

五是基建项目的验收和后续管理维护工作薄弱。

学校设置的部门有政办公室、教学处、学生处、总务处、财务处、保卫处、招生就业办、培训办。校级干部中目前空缺行政副、德育副、专职工会,各部门应有一名主任或副主任作为中层主管工作,目前有些岗位空缺,由主任助理主管工作。职位系统不清晰,造成职责不明确,部门间协调不顺畅。

2.学校制度落实不到位。

3.工作目标不明确,工作制定、执行不力。

每学期开学,学校、各部门、教研室、年级、个人都制定工作。是层层制定,反复讨论,有时半个学期快过去了,才制定出来。有些过于模式化,脱离工作实际,目标不明确。在工作中不能很好地落实,随意性强。

4.绩效考核流于形式,激励系统不健全。

每学年进行绩效考核,虽然考核程序比较规范,但考核结果并不能完全反映出工作绩效。激励系统不健全,干多干少、干好干坏没有多大别。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奖励不够,对的教职工没有什么惩罚。

5.有效性需要加强。

学校办学有思路,但工作方式待改进,对下属缺乏必要的信任和信心,事无巨细都亲自过问。干部和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对学校管理的参与意识不强,工作上被动应付。各级的工作不能完全得到下级的支持,学校整体工作效率需要提高。

6.校园文化建设需要加强。

学校提出了培养目标、办学方向及核心价值观,但并没有深入每名教职工内心。学校由三所学校先后两次合并而成,各校区有自己的文化特点,没有很好地融合,形成共有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

(一)制度内容存在的问题

,制度内容不合法。目前不少高校的'内部规章制度却存在诸多内容不合法的问题,如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较为的是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第二,制度内容不科学。制度内容过于笼统、粗糙,制度规定和具体措施缺乏可作性。第三,制度内容不规范,用语含混,不明确,权责不对等,制度的实际效力较低。第四,制度内容不完整,往往重轻权利,重认识轻措施,重约束轻处罚,重制定轻执行,等等。第五,制度内容不稳定。“制度从本质上说就是共同信息,在接受了这一共同信息的人群中,就能减少个体在群体中行动的不确定性。因此,健全的、被高校所有教职工认可的管理制度,有利于减少其行动的不确定性”。[3]如果高校制度内容不稳定,不连贯、朝令夕改,就形不成有效的规范作用,甚至会导致学校内部各类行为主体行为混乱、步调不一。

(二)制度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学校制定规章制度缺乏整体和长远的规划,随意性强,没有统筹规划,影响规章制度的整体效率和生命力,也影响到相关规章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配套性,也必然会影响到制度制定部门以及规章制度本身的权威。

(三)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仅仅是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一个基础和前提,并不能代表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全部内容,因为高效率的制度执行,确保学校人才培养任务的完成,才是学校制度建设追求的根本目标。因此,在制度的制定与执行问题上,后者尤为重要。但是目前在制度执行过程中,问题也相当突出,尤其是“单纯重视制度的制定、满足于制度的制定,却轻视甚至忽视制度的执行”的错误认识和行为,在当前高校中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这从根本上削弱了既有制度的实际效力,结果使各项制度束之高阁,丧失实际意义。

(四)制度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这类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制度体系残缺,对相关问题缺乏配套的制度建设,缺乏必要的相关制度支撑;制度之间相互矛盾,缺乏呼应,形不成合力,职能部门的工作有时会出现口径不一致,相互矛盾乃至相互掣肘;制度内容相互交叉,权责不明,一方面会造成利益冲突,另一方面又可能会造成职能部门之间的推诿与扯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