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怎么写

法律分析:租房免责协议书范本的注意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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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责条款的提出方必须确保该免责条款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使用清楚、明确,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免责条款的内容;

三、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提出免责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出租房合同怎么写避免法律

1、乙方租用该房屋,须遵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如存在违法使用房屋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租赁该房屋期间,应当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非法经营、不得发生打架斗殴;同时乙方应注意防火防盗、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

3、如果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合同。

一、房屋租用的免责条款怎么写

作为房屋出租方,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在经营时会出现打架斗欧或其它违(犯)法,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这样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出现类似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例如,可在合同中约定:

乙方租用该房屋,须遵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如存在违法使用房屋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租赁该房屋期间,应当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非法经营、不得发生打架斗殴;同时乙方应注意防火防盗、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

如果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合同。

甲、乙双方应当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除应赔偿守约方损失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元)。

二、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

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租房免责条款有哪些

随着房地产行业迅速发展,近些年来,我国的房价也在不断的攀升。导致很多人面临着买房困难的问题,这时候就只能选择了租房。那么我们签订的租房合同里面免责条款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租房免责条款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租房免责条款有哪些(一)租房免责条款有哪些:

1、合同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免除合同一方的某些,这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自由,对方有义务遵守法律认可的免责条款。格式条款就是合同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订好的条款,而且该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没有和对方协商。

2、拟定格式条款的出租人有义务以一种合理的方式提示承租人注意免除或者限制他的条款,例如,应当在合同中用不同颜色或者黑体字来打印免责条款,或者在订约的时候向承租人说明存在这个免责条款。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解释,出租人也有义务解释,否则该免责条款很有可能无效。

(二)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订立免责条款吗?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订立免责条款。合同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免除合同一方的某些,这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自由,对方有义务遵守法律认可的免责条款。

格式条款就是合同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订好的条款,而且该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没有和对方协商。

拟定格式条款的出租人有义务以一种合理的方式提示承租人注意免除或者限制他的条款,例如,应当在合同中用不同颜色或者黑体字来打印免责条款,或者在订约的时候向承租人说明存在这个免责条款。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解释,出租人也有义务解释,否则该免责条款很有可能无效。

二、简单租房合同范本简单租房合同范本需要写明以下内容: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基本信息、房屋位置、房屋设施、租赁期限、租金和押金、违约、争议解决方式等,双方签字,各自保存一份。

三、找哪个部门解决租房如果出现了房屋租赁,我们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三种方式解决,解决方式的不同所对应的相关部门也不同。

(一)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含糊不究的租赁。

(二)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等。房屋租赁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

(三)诉讼。有些租赁不愿意调解或不服调解,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将房屋租赁依法向提讼。通过的诉讼活动而做出的判决的强制力,要远远大于调解和仲裁。法律依据:

《中华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可以仲裁。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租房免责条款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总而言之,房屋租赁双方是可以自由约定租房免责条款的,这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自由。

租房合同房主免责条款

法律主观:

租房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可以是:

1、可以约定出现不可抗力且当事人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的免责条款;

2、可以约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法律客观:

《中华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如果在房屋出租协议中房东约定有为避免发生不安全,租客洗澡、洗头或煮饭时,要打开窗户通风通气,如果租客不听,发生的一切均由租客承担等免责条款,其不具备效力。关于如何免除租房合同中房主的相关问题,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如果在房屋出租协议中房东约定如下六种免责条款,其不具备效力:

1、根据物业等合同,房屋水电费等费用的缴纳人为房东而不是租客。不能将一份合同的强加在另一份合同的相对人身上。

2、房东可以约定由租客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维护和维修,但一旦发生相关,房东依然不能完全免责。

3、出租期间,房屋一切设备设施由租客使用并负责管理,由此引起的安全等均由租客个人负责。

4、房东将电器、热水器等设备交给租客使用时,可能在交付之日看着没问题,但不代表没有安全隐患。只要有证据证明房东存在过错,依然不能完全免责。

5、为避免发生不安全,租客洗澡、洗头或煮饭时,要打开窗户通风通气,如果租客不听,发生的一切均由租客承担。

6、种条款往往出现在比较老的房子的出租合同上,但不符合人的日常生活习惯,属于无效条款。

7、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签租房合同时要注意哪些细节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要写清

住房的具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

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

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房东在签订出租房屋协议时,约定有出租期间,房屋一切设备设施由租客使用并负责管理,由此引起的安全等均由租客个人负责等条款时,无效。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房屋出租合同房东免责条款如何写

房屋出租房东可以签署免责条款进行免责,但需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必须符合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司法实践中,大多免责条款是在既有的价格、保险等机制的背景下合理分配风险的措施,是维护企业的合理化经营、平衡条款使用人、相对人乃至第三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手段,它不是对强制性的否定,也不是对法律的谴责和否定违约以及侵权态度的藐视。租赁合同免责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租赁双方可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双方的免责事由以及范围;法定的免责事由,因出现不可抗力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责事由,且当事人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的;一方违约在先或主观臆断另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按约履行的。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房屋租赁合同免责条款

一、民法典中租赁合同的免责条款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包括什么,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包括法定免责和约定免责两大类。

《中华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

二、如何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

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

(3)必须符合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包括什么,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包括法定免责和约定免责两大类。如果出现违约行为的话是要承担相应的的。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