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各区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汇总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意味着,未来随着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或将变为“四险一金”。2016年12月19日,常委会审议相关决定草案,拟授权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保险法》有关规定,拟将邯郸、郑州等12地作为试点,实施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两险合并之后,未来就是四险一金了。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

1、丛台区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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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与联防路交叉口东北角汉光华府320号。电话:0310-3125144

2、邯山区管理部

邯郸市滏东街与陵园路交叉口南行500米路西东方绿城西5号门市。电话:0310-8056019

3、复兴区管理部

邯郸市西路47号建设银行铁西支行一楼营业大厅。电话:0310-8029703

4、经济开发区管理部

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二层。电话:0310-8056809

5、冀南新区管理部

邯郸冀南新区中华大街东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0310-6016002

6、涉县管理部

涉县平安街240号。电话:0310-38607

7、武安管理部

武安市光明街观澜城小区南侧。电话:0310-5688323

8、永年管理部

9、峰峰管理部

峰峰矿区太行东路146号。电话:0310-5015883

10、大名管理部

路建银大厦一楼。电话:0310-5371355

11、魏县管理部

魏县魏城安大道中段。电话:0310-3520909

12、肥乡管理部

邯郸市肥乡区肥乡安路中段邑成家苑一层。电话:0310-8550369

13、磁县管理部

磁县政通路6号。电话:0310-2320868

4、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需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14、临漳管理部

临漳县永阳路与启夏大街交叉口东行100米路南。电话:0310-7886158

15、邱县管理部

邱县迎宾街南段路西。电话:0310-8359768

16、广平管理部

广平县建新南街南段466号。电话:0310-2512999

17、鸡泽管理部

鸡泽县椒乡街西侧鑫泽花园段。电话:13930087264

曲周县建设街272号。电话:0310-8812899

19、成安管理部

成安县有所为路实验小学东侧。电话:0310-7219618

20、馆陶管理部

邯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馆陶县文卫街与英才路交叉口北行50米路东。电话:0310-2839598

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号为12329(住房公积金专用热线)。

18、曲周管理部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为本地固定电话号码,长途拨打需在此号码前加拨长途区号。通信费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规定执行,免收信息。

住房公积金常用查询的方法:

1、登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拨打公积金热线电话查询;

3、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需要);

【资料拓展】

“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

2022年邯郸市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邯郸市永年区迎宾大街243号。电话:0310-6810699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自愿缴存人、各县(市、区)管理部:

2、自愿缴存人员应根据本人上年度实际平均收入,在工作日到所属各县(市、区)管理部办理基数调整业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和《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心决定开展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审核范围

在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自愿缴存人等。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

1、即日起,缴存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随时通过“住房公积金网厅”办理基数调整,也可在工作日持相关手续到所属各县(市、区)管理部办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每年只能调整一次。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规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2、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邯郸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235元,据此,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8705元。

3、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未对工资标准进行调整。邯郸市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经济开发区、冀南新区、峰峰矿区、武安市及磁县缴存基数仍为1790元;永年区、肥乡区、临漳县、成安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涉县缴存基数仍为1680元;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缴存基数仍为1580元。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式及注意事项

1、与中心签订了《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网上办理协议》的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2、通过柜台办理的缴存单位和自愿缴存人员,应提供加盖本单位印章(自愿缴存人员本人签字按手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审批表》,并同时提供一致的Excel 电子表格。

3、各缴存单位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要对所属职工个人信息进行核对,职工个人账户信息有误的,一并进行更正。

4、各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后,应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