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数据为什么分为七种类型

耕地中又分出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5个二级地类。

以“三调”成果为基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与“三调”数据的异之处,分类对“三调”数据进行归并或细分形成国土空间规划分类。国土空间规划基数转换可通过直接对应、核实归并、补充调查等方式,在“三调”成果的基础上,转换为国土空间规划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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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工作分类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存在异。其中——“三调”用地分类:1(3)按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以 及其他因素进行的综合分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3个一级地类与73个二级地类。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28个一级地类、102个二级地类、39个地类。统一用地分类基数,形成“一张底图”,为国土空间规划提供“规划基础”。

三调数据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用地分类的基数转换可分为七种类型:

A类——标注城镇等用地属性(包括201城市、202建制镇、204采矿用地和205特殊用地)的非建设用地(耕地、即可恢复的耕地除外)转换为公园绿地。

B类——标注村用地属性(203村庄)的非建设用地(耕地、即可恢复的耕地除外)转换为农村住宅用地等建设用地。

C类——规划底图备案以前已验收的拆旧复垦、城乡增减挂钩等地块在“三调”中土地利用现状为验收前地类,按验收文件中新增地类进行转换。

D类——规划底图备案以前已办理农转用或拥有土地使用权证,但农转用批文或土地使用权证上所载地类与“三调”不一致的,按农转用新红线或经认定土地使用权证对应范围红线,转换为该农转用或土地使用权证对应的规划用途分类。

E类——规划底图备案以前批而未用的土地,土地已征用,有完善合法用地手续,但“三调”中将其调查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可以转换为批地文件对应的规划用途分类。

F类——针对原为存量建设用地,近两年因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原拆原建或集体土地预征等原因已先行拆除,“三调”将其调查为耕地或其他非建设用地的地块,依据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转换为对应的规划用途分类。

G类——规划底图备案以前已取得用海批文或海域使用权证,但未纳入“三调”调查范围的,按用海批文或海域使用权证对应范围红线转换为海洋利用对应规划用途分类。

2017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二等地区:(24元/平方米、年)一环路以内一等地区以外其他地区(含一环路临街两侧区域)。

法律主观:

(7)水域是指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 不包括泄洪区和垦植3年以上的滩地、海涂中的耕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

分类标准的规定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标准秉持满足生态用地保护需求、明确新兴产业用地类型、兼顾监管部门管理需求的思路,完善了地类含义,细化了二级类划分,调整了地类名称,增加了湿地归类,将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全面应用。 新版标准规定了土地利用的类型、含义,将土地利用类型分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用地等12个一级类、72个二级类,适用于土地调查、规划、审批、供应、整治、执法、评价、统计、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

土地类别划分标准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中又分出城镇居民点、农村居民点、工矿用地、盐田和特殊用地5个二级地类 。

(1)按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进行分类;

(2)按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按土地的生产水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分类;

(3)按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以及其他因素进行的综合分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时借鉴国外一些发达的经验,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科学地将我国土地分为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管理法》定义:"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土地,在上述三种分类的基础上,我国土地管理工作者又将土地作了更进一步的分类,其方法是按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使用的土地利用现状体系,根据土地的用途、利用方式和复盖特征等因素,将我国土地分为了8大类、46小类。

8大类土地是: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土地。

(1)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小于1.0米,北方宽小于2.0米的沟、渠、路和田埂。

(2)园地是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复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树大于合理株树70%的土地,包括果实苗圃等用地。

(3)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地,以及、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草林。

林地又分出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6个二级地类。

(4)牧草地是指生长草木植物为主,用于蓄牧业的土地。草本植被复盖度一般在15%以上、干旱地区在5%以上,树木郁闭度在10%以下,用于牧业的均划为牧草地,包括以牧为主的疏林、灌木草地。

牧草地又分出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3个二级地类。

(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是指城乡居民点、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内部交通、绿化用地)。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中又分出城镇居民点、农村居民点、工矿用地、盐田和特殊用地5个二级地类。

交通用地中又分出、公路、农村道路、民用机场、港口码头5个二级地类。

(7)水域是指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不包括泄洪区和垦植3年以上的滩地、海涂中的耕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

多宜土地类按农林牧土地质量等进行排列组合。土地限制型划分为无限制、水文与排水条件限制、土壤盐碱化限制、有效土层厚度限制、土壤质地限制、基岩限制、地形坡度限制、土壤侵蚀限制、水分限制与温度限制等10个限制型。(8)未利用土地是指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的土地。

法律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1010-2017) 根据土地的用途、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将土地分为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土地的级别是怎么分类的? 详细解答 谢谢

扩展资料:土地类型概念来源于人类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对土地的综合认识。世界各国都有地方性的土地类型名称。两千多年以前的《周礼》把全国土地划为5类: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战国时期成书的《管子·地员》篇对全国土地作了系统的分类,分为5大类和25个低级类型。这可能是全世界最早的土地类型划分系统。在各地划分出不同的地方性土地类型。

一、等级范围和单位税额标准

一等地区:(27元/平方米、年)东、西、南、北大街、解放路、和平路临街两侧区域。

四等地区:(16元/平方米、年)三环路以内一、二、三等地区以外其他区域(含三环路临街两侧区域)、草滩生态园区、长安科技园及拓展区、?灞生态园区集中治理区。

五等地区:(10元/平方米、年)本市城六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台地蒿属灌丛草地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所辖一、二、三、四等地区以外其他区域。

2010年土地地籍调查辅导: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

未利用土地中又分出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土地、岩石砾地、田坎和其他8个二级地类。

我国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是按照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土地分类系统对土地进行分类研究,不仅能够正确认识土地数量、质量和空间分布状况,指出改良与利用的方向及途径,而且有助于扩大土地科学理论的应用范围,使其理论体系更趋完善。土地分类分歧国内外有关学者,对于土地分类问题还持有不同的观点,在方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在分类系统的建立上,由于应用目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分类系统。其中有代表性的有二大类:一类是基于理论研究而建立的分类系统,其特点是理论性强,如土地类型分类,我们称之为基础理论分类系统或土地自然分类系统。它包括两种,一是从景观学理论角度出发,所建立的多序列分类系分类分类统;二是单系列的分类系统。另一类是基于应用而建立起来的分类系统,称之为应用性分类系统。土地类型较多强调的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它与土地利用类型,如:耕地、林地、草地等在概念上是有区别的。1985年科学院地理所主持制定了“1∶100万土地类型图分类系统”,该系统是典型的系统分类,是对土地分类研究的一次总结,具有开创意义。它把土地类型分为3个级别:土地纲—土地类—土地型。这一分类系统符合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复杂、土地类型多样的基本国情,便于在生产实践中掌握和应用,方法简便易行,易于作,代表了一种讲究实用的研究方向。由于此种分类不是本文重点,所以不再叙述。土地应用性分类系统与理论性分类系统相对应,它是从实际出发反映同特定目的关系密切的土地的经济属性和一定的自然属性。这种分类系统主要有三种:以土地资源类型为划分对象的土地资源类型系统;以土地利用方式为目的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系统;以城镇土地利用为目的的城镇土地分类系统等。土地分类原则(1)实用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尽量满足当前我国土地管理工作需要的情况下,维护土地分类的科学性,并尽可能的与其他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惯例保持一致。(2)连续性原则。土地分类标准既要发展、修改,又要同原有体系和调查成果相衔接,尽可能小改、不改,也为以后的发展留有余地。(3)多途径满足土地管理需要的原则。通过修改土地分类体系限度满足管理需要的同时,必须考虑通过其他渠道、方法来满足单靠修改土地分类尚难以满足的那部分需要,并在修改中为之创造条件。如城市、建制镇、村庄的建设用地面积等将另行单独列表统计。(4)精简、协调的原则。凡能精简、归并的地类尽量归并,并使修改后的土地分类与原有土地分类相协调,既为过渡到城乡工地统一分类创造条件,又尽可能减少过渡成本。盖特征来进行分类的。

2.我国现行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

(1)1984年由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将全国土地分为8个一级类,46个二级类,地方可根据需要设置类。

(2)1993年,原土地管理局颁布了《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将城镇土地分为10个一级类,24个二级类 。

(3)2001年8月国土资源部发出了新的《土地分类》的通知,颁布了《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在原有两个土地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近年来市场经济发展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需要及我国土地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进行了城乡土地统一分类,将全国的土地分为3个一级类,15个二级类,71个类。

目前第三种土地分类体系还处在试行阶段,原有的两个土地分类体系的更新和地籍管理工作中贯彻新的土地分类,尚有一个逐步过渡的过程,且新的分类是在原两个分类基础上形成的,对原土地分类的了解,将有益于对新土地分类的认识和理解。

土地一调二调三调时间

低丘陵地旱耕地

土地调时间于1984年5月开始,于1997年年底结束。 次调查的通知是,《批转农牧渔业部、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70号。 通知指出,准确的人口和土地数据资料,是编制国民经济、制订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人口已经查清,而土地的家底还不完全清楚。为此,决定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 目标:

全国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土地资源,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调查信息的化服务,满足经济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意义: 次全国土地调查是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其意义在于全面查清土地资源,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调查信息的化服务,满足经济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由于当时经济条件、技术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次全国土地调查一直持续了13年,比预期推迟了7年,可见这项工作的复杂与艰巨。 这是我国当代进行的最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之一,就其调查的内容和精度讲,也是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的次。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时间

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2022年4月15日启用。第三(2)按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按土地的生产水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分类;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是,《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根据《中华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有关规定,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土地如何分类

耕地中又分出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5个二级地类。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取得的性质分为:原始取得、继受取得;

土地分类

扩展资料:

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按照不同的目的和要求,有不同的分类。我国的土地目前大致有三种分类:

土地用地分类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二调时间 于2007年7月1日全面启动,于2009年完成。 根据《中华土地管理法》和《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004] 28号)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7年7月1 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土地可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果园、沟渠、农道和坑塘等;建设用地包括城镇用地、农村宅基地、公路、、特殊用地和工业用地等;未利用地包括河流水面、荒草地和石土地等。

土地利用分类是区分土地利用空间地域组成单元的过程。这种空间地域单元是土地利用的地域组合单位,表现人类对土地利用、改造的方式和成果,反映土地的利用形式和用途(功能)。土地利用分类是为完成土地资源调查或进行统一的科学土地管理,从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方式等,将一个或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按照一定的层次等级体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别。土地利用对应于地区的

经济描述(功能层面):区域作为住宅、工业或商业用途,农业或林业,娱乐或保存用途等。也可能与土地覆盖相关,以此来推断土地利用或逆推。但情况往往更复杂,联系也不是那么明显。与土地覆盖相反,土地利用是难以'观测'的。例如,往往难以决定,草原否是被用于农业用途。区分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和他们的定义已普遍影响到分类系统、数据采集和信息系统的发展。怎样申请土地使用权?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4)牧草地是指生长草木植物为主,用于蓄牧业的土地。草本植被复盖度一般在15%以上、干旱地区在5%以上 ,树木郁闭度在10%以下,用于牧业的均划为牧草地,包括以牧为主的疏林、灌木草地。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