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按8‰计提(工会经费计提比例08%)
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一、正文回答
工会经费按8‰计提(工会经费计提比例08%)
工会经费按8‰计提(工会经费计提比例08%)
工会经费按8‰计提(工会经费计提比例08%)
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事业单位,如果在一年内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在这一年内也不用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筹备金,但超过一年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就要缴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如果建立了工会组织的,就从建立工会组织的次月起按8‰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经费。
二、分析
如果成立时就建立了工会组织,则自建立工会组织的次月起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8‰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经费。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三、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什么?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制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新办企业工会经费怎么计提
成立公司年不用交,依据《中华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事业单位,如果在一年内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在这一年内也不用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筹备金,但超过一年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就要缴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如果建立了工会组织的,就从建立工会组织的次月起按8‰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经费。
计提: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工会经费计税依据
【法律分析】: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事业单位,如果在一年内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在这一年内也不用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筹备金,但超过一年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就要缴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如果建立了工会组织的,就从建立工会组织的次月起按8‰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经费。如果成立时就建立了工会组织,则自建立工会组织的次月起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8‰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经费。
【法律依据】:《中华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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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计提比例一般是多少
工会经费计提比例:
(1)对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实行分级拨缴或先缴后返的缴费方式。分级拨缴是指按缴费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后,将其中40%部分向税务机关缴纳(工资总额2%的40%即为8‰),60%部分拨付本单位工会账户,由本单位工会留用;先缴后返是指先按缴费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全额由税务机关代收后再由上级工会向缴费单位的工会转拨其中的60%。
(2)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一般由税务机关按其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代收工会筹备金。
因为工会经费的代征办法由各省总工会和税务局制定,所以具体缴费方式和比例还要按当地规定执行。
工会经费计税依据
工会经费征收依据规定:
1.凡建立败洞圆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解上级工会组织,60%基层工会留用。
2.应成立工会而未成立工会察塌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
3.金融、保险企业、省移动、网通、邮政、105队、11大队企业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计提工会经费的10%比例上缴。
按《中华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事业单位,颤激如果在一年内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在这一年内也不用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筹备金,但超过一年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就要缴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
如果建立了工会组织的,就从建立工会组织的次月起按8‰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经费。
灵活用工工资要计提工会筹备金吗
也需要计提工会经费,因为列支的是工资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按《中华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事业单位,如果在一年内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在这一年内也不用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筹备金,但超过一年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就要缴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如果建立了工会组织的,就从建立工会组织的次月起按8‰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经费。 如果成立时就建立了工会组织,则自建立工会组织的次月起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8‰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经费。
工会筹备金和工会经费的区别:
1、所属阶段不同:工会经费是公司成立了工会,规定比例提取工会经费;而工会筹备金是用于筹建工会工作的,在未建立工会的的但具备设立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阶段。
2、从属规定制度不同:《中华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工会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按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3、缴费单位不同:工会经费拨缴单位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通州区)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它组织;而工会筹备金拨缴单位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通州区)开业或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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