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心得
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要求是什么?
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 第二章培训 第九条规定:
特种作业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心得
特种作业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心得
特种作要考高级或者中级电工证的应该还具备初级资格证,现在自07年5月后培训考试的重点也主要是电工基础及特殊行业规范.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五)参加培训考核站或所在工作单位组织的,每年不少于24学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正确否?
7、司炉工第二章 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省、市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岗位(作)证》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第十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保证安全技术培训的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教学安排,并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章 考核发证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参加特种作业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持学历证明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
特种作业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四条 考核发证机关委托承担特种作业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公布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十五条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承担特种作业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 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作证,并提交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第十七条 收到申请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特种作业人员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能够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已被受理。
第十八条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作业作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特种作业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第二十条 特种作业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特种作业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是比如电工,焊工,特高压,等等,都是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正确。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正确。
非常正确。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下列关于特种作业作证的说法,错误的是()。
【答二级锅炉水质处理案】:D
特种作业流动式起重机司机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
如何办理特种工安全培训资格证书?
到当地的建设厅办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作资格证。
根据住房和城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需办理换证手续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证书期满前3个月内,由持证人本人或其现在的聘用单位按《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准备作资格证书延期所需材料,向就近的培训考核站提出申请。延期复核合格的,更换新的作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逾期不办理换证手续的,原证书有效期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S)过期后自动失效。
二、申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作资格证书换证的持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二)未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
(三)身体健康状况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
(四)近2年内没有违章作发生安全生产及违章作记录未超过3次;
三、各培训考核站应按《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审核申请人员是否符合延期条件,并向省建筑安全协会提交作资格证书延期申请的下列材料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电梯司机章总则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促进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境内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对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第二章培训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作训练。第六条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第七条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每5年由原审查、批准机构进行1次复审。经复审合格的,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和基本培训教材,由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和组织编写。第九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复审条培训单位应将培训、教员资格等资料报送考核、发证单位备案。第三章考核和发证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作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按照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执行。第十二条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第十三条参加特种作业安全作资格考核的人员,应当填写考核申请表,由申请人或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当地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单位收到考核申请后,应在60日内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特种作业作证;经考核不合格的,允许补考1次。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作证由经济贸易委员会制作,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
特种作业作证在全国通用。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作证,每2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1次。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
复审内容包括:
(一)健康检查;
(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四)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第十七条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次复审。复审单位可根据申请,再复审1次。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作证失效。第十八条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可向从业或施工所在地的考核、发证单位申请复审。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按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人如何考取电工证?
发证单位及查询网站:安监局可以办理电工上岗证。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第十条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保证安全技术培训的仍由本单位负责。
在考特种作证前首先要学习安全知识,要通过正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再由培训机构上报材料由市级安监局人员考核,通过理论和实践作考试才能取得特种作证。
需要资料如下:
一、、复印件A4两张
二、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小一寸彩照贴表格3张,另1张贴复印件空白处。
办理电工作证所需条件如下:
(一) 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 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 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 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经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相应作证,在安监局网站查询,证书每三年复审一次,六年一换证,全国各地可复审、换证,全国通用。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参加特种作业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持学历证明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
特种作业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注:特种作业人员应于证书注明的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复审机构提出复审申请,逾期证书自动作废。
要考电工证首先要清楚自己是要考哪个证书,电工证共分为三种,电工作证,电工职业资格证和电工进网许可证。
电工作证 也就是特种作业作证,是卡片形式的(IC卡),这个由安监局发证,每三年复审一次。
电工职业资格证 是由劳动厅发证,共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和高级。
电工进网许可证 是由发证。
安监局颁发的证书侧重安全教育和培训;人社厅颁发的维修电工等级证书代表持证者的技术水平,一般和职称、工资挂钩;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一般培训高压作业和特种作业方向,侧重实际作。
考证前要弄清考证的目的,一般企业会要求持特种作证或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职业资格其中一种证上岗。三种证书均可作为电工从业资格凭证。
2.如果你未做过电工,你既可以一边上班,一边参加市职业技能培训(费用1000元左右);也可以脱产参加技工学校学习。两种学习方法学完后,参加考试合格即可取得电工证。
3.先打114查当地劳动局,职业培训鉴定部门的电话咨询。
自学恐怕不好学,你还是去职业技术学校去学,考电工要先考IC卡,也就是作证,这个是少不了的,电工证(等级证)要一个一个的靠,要先考了初级在 考中级,在靠高级。内容全不加起来就多了,有内外线安装,电气安装,还有个种维修,电子的知识,还有电工数学。。。。。。等等,很多的。一般你去介绍看一下广告就知道哪里有职业技术学笑了,学高级至少要有高中的知识。否则很难学的。
电工有三证:特种作业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职业资格证书。 1、特种作业作证:作业种类:电工(俗称 作证、上岗证),分类: 高压运行维护作业、高压安装修造作业、低压电工作业、安装、维修、发电、配电。自2010年后,老版特种作业作证(IC卡)样本改用二代似的IC卡类新版中华特种作业作证样本 ,复审为三年一审,六年一(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案例教育;次换证。
2、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拥有此证后,就代表你已经成为一名真正的电工了,负责的范围在“用电设备以前”,如:发电站-->变电站(输电站)-->厂内(社区)变电站-->变压器-->开关柜。分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分为低压、高压、特种三个类别。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编号规律
3、职业资格证书:从事职业:电工(俗称 等级证),分类: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英文) 、(二级)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样本图 和高级(一级)新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样本 。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电工资格证的报考可直接去当地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人事局)办理就可以了,那里会统一安排培训考试的.
因为技校学的东西都不实用 在工作单位 一个星期就能学技校三年的知识
电工资格考试就是考机床线路检修
1、如果是考《电工特种作业作证》就去安监局报考。
2、如果是考《电工进网许可证》就去含区的市级电业局或供电局报考。
3、如果是考建设行业的《电工特种作业作证》就去当地住建局报考。
到相关有资质的培训学校报名,到时候参加考试,通过的话取得由人力资源和保障部主办的资格证书!
什么叫特种作业
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一)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省建筑安全协会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作资格证;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对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什么是特种作业?#星知#
安监局管电工培训这一块吗,还是说会介绍培训机构让人去培训。
你可以在上的电工技能培训班学习 没有必要去技校安监局培训电工证,也可以到安监局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第十条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T)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保证安全技术培训的仍由本单位负责。
特种作业人员有哪些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文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特种作业作证》方可上岗作业。问题一:建设工程特种作业人员工种有那些?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
济效益,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规范管理,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以下
措施和规章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工种
1、电工
2、架子工
3、爆破工
4、机械作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搅拌机、打桩机等)
5、电(气)焊工
6、起重工
8、塔吊司机
9、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
10、处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11、信号指挥
12、厂内(施工现场)车辆驾驶
13、起重机械拆装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备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 经过考试合格取得作证,方准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120学时。
2、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领取上岗作证后,每两年还要进行一次学习、 考核复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还要接受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4、及时组织每年到期的特种作业人员到公司指定部门进行培训和复审。
5、每年按规定安排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教育,并按进行,要有学
习考试情况等记录。
四、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1、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2、该花名册必须是本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姓名、发证机关、发证时间、复审
时间及从事本工作时间等,备注中还要记录该人员有无发生安全等内容。
五、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管理
上岗;原证件或复印件统一存放施工,以备检查。
问题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种类有哪些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种类有:
12个种类,47个作业项目。
锅炉作业:
一级锅炉司炉
二级锅炉司炉
锅炉司炉
一级锅炉水质处理
锅炉能效作业
压力容器作业:
固定式压力容器作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氧舱维护保养
气瓶作业:
气体气瓶充装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
瓶充装
车用气瓶充装
压力管道作业:
压力管道巡检维护
带压封堵
带压密封
电梯作业:
电梯机械安装维修
电梯电气安装维修
起重机械作业:
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
起重机械指挥
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塔式起重机司机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缆索式起重机司机
升降机司机
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
客运索道作业:
客运索道安装
客运索道维修
起重机械指挥
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塔式起重机司机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缆索式起重机司机
升降机司机
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
客运索道作业:
客运索道安装
客运索道维修
客运索道司机
客运索道编索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大型游乐设施安装
大型游乐设施维修
大型游乐设施作
水上游乐设施作与维修
场(厂)内专用机辆作业:
车辆维修
叉车司机
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
内燃观光车司机
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安全附件维修作业:
安全阀校验
安全阀校验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金属焊接作
非金属焊接作
详见:
关于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的公告
(2011年第95号)
问题三:特种行业工人包括哪些人 特种作业定义: 《中华安全生产法》第23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煤矿安全监察局2002年12月28日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文件第二条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对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因为特种作业有着不同的危险因素,容易损害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因此对特种作业需要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 《中华劳动法》和有关安全卫生规程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所在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过有关机关考试合格并取得作合格证或者驾驶执照后,才准予作。 [编辑本段]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提升机作工,(上、下山)绞车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口、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此外,仍有两个较早的版本,可供大家参考: 其一是标准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的: 2.1 电工作业; 2.2 锅炉司炉; 2.3 压力容器作; 2.4 起重机械作业; 2.5 爆破作业; 2.6 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2.7 煤矿井下瓦斯检验; 2.8 机辆驾驶; 2.9 机动船舶驾驶、轮机作; 2.10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2.11 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其二是经贸委1999年颁布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希望采纳
问题四: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哪些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从事对作者本人或他人及其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
按照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人员、锅炉司炉、作压力容器者、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煤矿井下瓦斯检验者、机辆驾驶人员、机动船舶驾驶人员及轮机作人员、建筑登高架设作业者,以及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定义的其他作业人员,均属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
1.如果你做过电工,可直接到当地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报考;考试合格即可取得电工证(费用200元左右)。①年龄满18周岁;
②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③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④符合相应工种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问题五:建筑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哪些? 代码
工种类别
01
建筑电工
02
建筑架子工(P)
建筑架子工(F)
03
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04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T)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S)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W)
05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W)
06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注:P是指普通脚手架;F是指附着升降脚手架;T是指塔式起重机;S是指施工升降机;W是指物料提升机。
问题六: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哪些?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电工、起重工、锅炉工、压力容器作工、焊工、建筑登高作业人员、机驾驶员、瓦斯检验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由于他们的作业对作者本人,尤其是对他们周围人员和设备设施的安全具有重大的危害因素,因此,户须进行专业的培训教育。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 836084111@qq.com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