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可以抵扣吗

4、批发环节

白酒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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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和《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095号)规定,接受经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金银首饰产品的,应以受托方为纳税义务人.

采用委托加工收回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白酒,可以扣除已纳消费税。依据法律规定,原料和辅料用于生产销售的产品,经认定后可作为纳税凭证扣除消费税。针对委托加工收回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白酒的情况,要满足化妆品已经缴纳税款,并经税务机关认定后可作为纳税凭证申请扣除消费税,以及化妆品能够直接用于生产销售的经营活动。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白酒,确实可以扣除已纳消费税。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已缴纳消费税的原料、辅料,如果仍然用于生产贸易经营活动,可以申请抵扣。抵扣计算原则为:抵扣金额 = 开票金额 申报数量 /进项数量。

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也就是说,它只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征收,而不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每一个环节征收;

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也就是说,它可以根据每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征收方法。即可以采取对消费品指定单位税额依消费品的数量实行从量定额的征收方法,也可以采取对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制定比例税率依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价格从价定率的征收方法;

4、税率、税额具有别性,可以根据消费品的不同种类、档次过者消费品中某一物质成分的含量,以及消费品的市场供求状况、价格水平、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等情况,对消费品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税额;

5、税负具有转嫁性,也就是说,消费税无论是在哪个环节征收,也无论是实行价内征收,还是价外征收,消费品中所含的消费税最终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有些消费税,直接由消费者负担,例如就消费行为征收的筵席税。

综上所述,消费税(消费行为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消费方向,保证财政收入。

【法律依据】: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计算公式: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怎么算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算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也就是说,它只是钻则一部分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而不是对所有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

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委托方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按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委托方应将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人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后,应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记"委托加工物资".

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或制造费用)

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的产品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受托方应该履行代扣代缴消费税义务,这里的计税价格一般参照同类产品的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5、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对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怎么算?企业的产品委托外单位进行加工处理的时候,委托加工的产品属于消费税的应税产品的时候,企业在计算消费税的时候,需要按照销售价格或者是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具体请参考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

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吗

贷:银行存款 163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纳税环节有哪些

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0.05=2.5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3、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1、根据《中华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中华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2、根据《中华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相关环节,在上面的内容中已经给出了,这个委托的是个人的话,那么一般来说应当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其他的方式的话都是由受托方代为缴纳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要交消费税吗

2、进口环节

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要交消费税吗

第五条

答: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的消费税是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因为消费税已经由受托方代收代缴了,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时,就不用交了,只要交销售货物的.

总之,消费税只缴纳一次,受托方代收代缴了,委托方不再缴纳.即使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货物,已经缴纳的消费税也可抵扣.

消费税有哪些征税环?

1、生产销售环节(含委托加工业务)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3)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4)委托单位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款;

(5)委托个人加工(二)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由海关代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

(2)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时纳税;

(3)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在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的消费税.

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要交消费税吗?因为在加工时受委托加工的企业已经将要交的消费税代缴过了,所以加委托方要将这部分税款支付给加工企业,当交过消费税的商品再次销售时就不用交税了,消费税一共有四种不同的收税环节需要记住.

关于委托加工的税法规定

消费税具有以下几贷:银行存款个特点: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所说的“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1)纳税人从事零售业务(含以旧换新)的,在零售时纳税;法律依据

为什么委托加工要交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交消费税

1、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计算消费税。

那么材料的加工成本=100+50=150

2、根据解释:直接销售的不再计算消费税指的是不高于原计税价格的前提下,如果高于,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但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产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产品征收。

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还是受托方?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纳税环节: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款;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其他纳税环节。

在中华委托加工物资受托方账务处理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

销项税额=销法律分析:1、首先,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受托方当月销售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和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列入。2、其次,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其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其中:公式中的“材料成本”即委托方提供加工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即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不包括,但包括受托方代垫部分的金额)。3、,在计税依据的基础上,就可以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应缴纳消费税=销售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或=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的消费税税率售额×税率。

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怎么做

4、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应缴纳的=5017%=10.5

相应还要结转成本,这里我就不举例子了!

(用于连续生产,所以将来可以抵扣,发生在借方,或者你可以这样理解,你看,销售时候的贷方销项税额和借方进项税额互相抵减,不就是当期应该缴纳的嘛)

分录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 10.5

应交消费税 2.5

继续上面的例子,A企业在收回货物之后进行生产然后出售,设现在用以前委托加工的原材料生产的产品销售200W,消费税税率%那么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缴税费-应交 34

-应交消费税 10

所以呢,期末企业应交的消费税就是10-2.5=7.5

也就是贷方余额减借方余额了!委托加工由别人那么货物加工的成本=100+50+2.5=152.5代缴的先放哪里,等我实际销售的时候再抵扣!

第二点,就比较好理解了!

加工完直接销售,那么我交的消费税自然无法再抵扣,当然就直接计入货物成本了!

还是依照上面得例子

应缴纳的=5017%=10.5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2.5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 10.5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是否正确?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正确】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法律客观:,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受托方上交消费税时:物资的成本,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缴纳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委托加工消费税谁交

确认销售收入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法律分析:委托加工消费税委托方交。委托加工应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

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怎么算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等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扣款,并经委托方所在地国税机关发现的,则应由委托方所在国税机关对委托方补征税款,受托方国税机关不得重复征税。如果在检查时,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经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如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